本文摘要:光通讯网讯:在国外早就成熟期的虚拟世界运营商迅速就将在国内经常出现。
光通讯网讯:在国外早就成熟期的虚拟世界运营商迅速就将在国内经常出现。业内企盼已幸的《移动通信出售业务试点方案》日前经工信部签批月公布。这意味著内地将月引进虚拟世界运营商,民营企业可以通过租给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网络向消费者获取基础电信服务。 向民资开闸 所谓移动通信出售业务,工信部在《试点方案》中明确规定:移动通信出售业务是所指从享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处出售移动通信服务,新的纸盒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
工信部回应,取得试点批文的出售企业可以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处出售移动通信服务,新的纸盒服务内容,以自有品牌积极开展还包括移动话音业务、短信/彩信业务、移动数据业务等在内的移动通信业务。 不过,申请人虚拟世界运营商资格还是有一定门槛。《试点方案》规定,申请者必需为民企,其民间资本占到公司资本比例不高于50%,且单一仅次于股东是民间资本的公司(不不含外商及台港澳商投资,境内民营企业境外上市的,其外资股权比例不应高于10%且单一仅次于股东为中方投资者)。 渠道商占到先机 试点方案中对于牌照的数量并无下限规定,而只是规定在有出售企业明确提出合作意向之日起4个月内,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应与2家以上出售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在试点法院期间与2家以上出售企业积极开展合作。
因此,最后不会问世的虚拟世界运营商数量仍是未知数。 据报,目前有数数十家公司在谋求虚拟世界运营商牌照,还包括与传统运营商联系密切的渠道代理商,如天音通信、苏宁云商、国美电器等。 业界普遍认为,受限于试点方案中明确提出的种种硬件条件,渠道类企业最有可能沦为首批虚拟世界运营商。
一方面,试点方案中所列了一系列硬性条件,还包括必需有为客户获取长年服务的能力,有专门的客服部门和客服人员;申请者要有与出售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营销渠道、客服系统。这一拒绝难道不会将一大半牌照申请者拒之门外。另一方面,从基础运营商的角度来看,其必定找寻与自身在业务模式、区域覆盖面积上不存在有序的企业合作,一贯合作密切的渠道商毫无疑问是最佳有序自由选择。
虚拟世界运营商必需有客服,无法建网,业务管理、计费、营账可建可不辟,这些受到影响渠道企业较慢开展业务。电信专家付亮回应。
警防卡脖子 尽管如此,不少业内人士警告,对于移动通信出售业务仍不应耐心看来。 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民企申请人虚拟世界运营牌照后,不致在业务层面与三家基础电信运营商进行必要竞争。
对于虚拟世界运营商来说,其仅次于难题是如何处置好与基础运营商的关系。由于虚拟世界运营商必须租给三大运营商的网络管道资源,价格也许将不受其抵挡,而在零售业务上,虚拟世界运营商与基础运营商又归属于竞争关系。因此,前者随时有可能被后者卡住脖子。 回应,工信部回应,出售企业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只是竞争的关系,堪称合作的关系,期望双方在试点过程中逐步探寻合作共赢的模式,联合将移动通信市场这块蛋糕做到大。
此外,对于虚拟世界运营商的数量,分析人士建议应当慎重。如果一窝蜂地给十几个甚至几十个企业收到虚拟世界运营商的牌照,对行业生态不一定是好事,有可能重蹈其他行业的覆辙,众多商家将再次打完价格战,而忙于专心于商业模式的创意与服务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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