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狗咬人的事件始末是怎么样的?

cba07
河南安阳狗咬人的事件始末是怎么样的?
导读:相信大家都对河南省安阳市的狗咬老人案件不陌生,当时老人遇到没有牵绳的巨型贵宾犬以后,无端遭到了恶犬的撕咬,所幸老人并没有受严重的伤害,但是主人事后根本不露面解决这件事情,老人只好找到了记者爆料这件事情,结果还是没有解决问题,最终还是靠着舆

相信大家都对河南省安阳市的狗咬老人案件不陌生,当时老人遇到没有牵绳的巨型贵宾犬以后,无端遭到了恶犬的撕咬,所幸老人并没有受严重的伤害,但是狗主人事后根本不露面解决这件事情,老人只好找到了记者爆料这件事情,结果还是没有解决问题,最终还是靠着舆论压力逼迫了狗主人王新刚道歉的。

首先,事发当天,咬了老人的巨型贵宾犬根本没有做好安全措施,不仅没有戴好嘴套,更是连绳子都不牵,而巨型贵宾犬身边的主人并不是王新刚,而是李小迎,李小迎看到自家的狗咬人以后不闻不问,而是默默离开了。

而后,老人带着小区监控找到王新刚,但是王新刚表示监控视频不可靠,更是主动找关系阻挠老人 *** ,老人这才会想到找《小莉帮忙》来曝光此事。

其次,《小莉帮忙》栏目组前后一共去了安阳市不下十次,节目也都播出了好多期,但是王新刚和李小迎都不愿意出面解决问题,《小莉帮忙》的女主持人也因此而难过大哭,这一哭便得到了网友们的关注,结果相关部门也注意到这件事了,所以便主动将王新刚停职了,王新刚这才匆忙找到了《小莉帮忙》栏目组,表示自己愿意道歉和和解,但是此时已经为时已晚了。

最后,事情在 *** 上发酵以后,还引起了另一件案子,也就是当年王新刚和李小迎的诈骗案,受害者杜庆达看到王新刚和李小迎再次涉案,所以便将当年王新刚走后门逃脱罪责的事情曝光了,如今在狗咬人案件中包庇王新刚的相关人员,全都获得了程度不一的惩罚,王新刚目前也已经被撤职了,他这也是咎由自取。

安阳狗咬伤老人事件最终以贵宾犬主人王新刚的道歉结束,同时王新刚表示以后将不再养狗还会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不过老人和他的家属对此并不接受,希望王新刚得到应有的惩处,接下来编者就和各位读者一起聊聊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吧。

“安阳狗咬人”事件发生在两个月之前,之所以拖到现在才得到解决,主要是王新刚的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根据媒体报道当事老人在小区遛弯的时候,两只体型巨大的贵宾犬将其咬伤。

老人及其家属的愿望很简单,就是贵宾犬的主人道个歉然后给予医药费赔偿就可以了。但是没想到对方十分蛮横,在有视频和老人腿上牙印的铁证之下,依旧不承认这是自己的狗所为,并且还扬言要告老人和其家属诬陷他。

后来老人和其家属就找到了河南电视台的《小莉帮忙》,希望可以得到帮助。但是即使该栏目“出手”了,事件却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在《小莉帮忙》之一期中,宠物狗主人最初不开门,后来在民警和物业“齐上阵”的情况下才勉强把门打开,然后甩出一句,“咬到没有?我从来不相信监控,一切都由法律来定”。就这样,之一次“帮忙”结束了。后来虽然多次上门,但是事情依旧没有能够妥善解决。

在这样的情况下,栏目组的记者小莉也因为没有能够帮助老人 *** 在镜头下落泪。随后,事情被进一步曝光,得到了大家的关注。随着事情的持续发酵,贵宾犬主人在各种压力之下,到老人家道了歉,并且被其所在的单位停职。此事到此基本宣告结束。

对于狗咬人,应当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之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之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021年9月发生的河南安阳“狗咬老人”事件,因为狗主人的各种躲猫猫,并且理直气壮的要起诉被咬者的女儿王女士,一度气哭了帮忙解决问题的记者小莉,因为狗主人在这件事情中的处理中的各种推卸责任,并且在处理途中还遇到了携带警棍的陌生男子们的阻止,而狗主人所在的单位也是在执法支队,因此在事件闹大之后受到了纪委的关注,之后会进行调查。

这件事情发生在河南南阳的一个小区内,一名八旬老人在小区散步的时候,遭到了小区的业主喂养的一只大型贵宾犬的撕咬,之后老人的女儿找到了物业查看了视频,视频显示狗主人就在附近,但是之后联系狗主人的时候,狗主人和王女士(被咬老人的女儿)玩起躲猫猫,先是表示自己的狗没有咬人,之接受法律的定责,监控视频定责不了。

就算是民警出面,狗主人一家也是非常不配合,将无赖耍到底,之后记者小莉多次联系狗主人,狗主人还曾经表示要告王女士诽谤。之后记者了解到狗主人并不是自己先前说的姓“李”,而是姓王,工作单位是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和狗主人沟通多次无果之后,王女士在记者的陪同下,觉得去狗主人的单位进行实名举报,结果遇到了几名男子,身上还带着警棍,到达狗主人单位,单位表示不接受记者的采访,但是拿出了狗证,此前的交涉中,该大型贵宾犬是无狗证的,而且早先咨询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中队负责人的时候,负责人表示,大型贵宾犬是不予办狗证的,现在却给出了由该中队办理的狗证。

整个事情可以说透露着一种“特事特办”的迹象,在整个调节过程中,给一种有理无处说的感觉,直接将解决很多次这类纠纷的记者都气哭了,觉得帮不到王女士,非常内疚。

之后这件事受到了很大的关注,狗主人迫于压力出来和解,但是事情的影响非常大,已经得到了当地纪委的关注,之后会对此事展开调查。

文/安然

今晨打开手机,今日头条就报道说:四川泸州古蔺泸县一田园狗咬掉70岁老人的脸,是谋杀还是意外?是野狗凶残还是丧心病狂?

在此,从村民提供的照片和视频可知,被咬伤者是一位老人。而事件中的“犯罪分子“是一条大黄狗(田园犬)。老人被咬的面目全非,脸、鼻子,眼睛均被大黄狗咬伤。

时至今日,我们农村仍然有许多四处放荡的野狗,也有家里面饲养的看家狗,但是,在农村,许多狗都有野性!不像城市里面那些宠物狗那么温和,小时候在农村就喜欢和自己狗狗玩,虽然说很脏,但是很温和也定期接受镇上的狂犬疫苗打针,是相对于安全的,但是也避免不了别家的狗主人嫌麻烦就没好好喂养呢?

我们村里就有这么一家,喂了三四条那种大狼狗类型的,不仅有大的,还有小的一窝。而且就在路边上,每次经过都是心惊肉跳的,生怕那狗挣脱链子就像我狂奔而来!我都是绕道而行,那家人特别讨厌。说话还特别损!我就想,到时候你家的狗咬着人了看你怎么办?

相信你们看了这张脸以后你就觉得自己好看多了吧!有没有看过之后食之无味,甚至连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会做噩梦的呢?

所以,意外随时都伴随在我们身边!

生命诚可贵!这一下农村的狗狗们又要被那啥了?逮杀斩尽也不过如此吧。

当场狗主人就把那条犯了纵怒的田园够拉至墙角,几砖头就扎死了!慢慢挣扎到无所动弹!

可是这田园狗倒是二腿一蹬,一命呜呼了,难做的可就是这户养狗的主人了,本来就生活在农村,就已经够贫苦的了,如果还弄成这样!那还不得家破人亡啊,老人花费的这笔数目绝对不少,医院也是!见过有烧烫伤的,没见过被狗咬成这副模样的!就算植皮也不好弄啊,脸部毛细血管又多又丰富,没有皮肤的保护下,脸部之一层保护机制就完全没有抵抗力了,再加上老人年老体衰的,更不利于病情恢复!就更容易造成细菌感染了?怎么办呢?

不知各位简友们,你们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