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00战斗机的服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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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00战斗机的服役事件
导读: 1954年9月,首批F-100A交付479昼间战斗机联队。但紧接着该联队就在高速横滚机动时连续发生多起严重事故。为解决问题,北美公司指派F-100首席试飞员乔治·威尔士进行专门试飞。但1954年10月12日,当乔治进行飞行包线右边界试飞时

1954年9月,首批F-100A交付479昼间战斗机联队。但紧接着该联队就在高速横滚机动时连续发生多起严重事故。为解决问题,北美公司指派F-100首席试飞员乔治·威尔士进行专门试飞。但1954年10月12日,当乔治进行飞行包线右边界试飞时,飞机突然失稳,瞬间过载超过8G!F-100A当即解体,乔治重伤身亡。11月8日,英国空军准将杰弗里·斯蒂芬逊在佛罗里达试飞F-100A时失事丧生。2天后,又一架F-100A在机动中失控坠毁,所幸飞行员安全逃生。美国空军下令所有F-100A全部停飞——这就是F-100发展历程中那次著名的停飞事件。

后来事故原因终于查明,由于飞机高速横滚时,前机身滚转和偏航惯量相互耦合,F-100A的小垂尾无法提供足够的方向稳定性,导致飞机突然失稳而发生事故。在加大了垂尾并限制飞机横滚动作之后,F-100A机群恢复飞行。

1967年10月21日,“雷鸟”在德克萨斯州拉夫林发生一起严重事故:一架F-100D在高速俯冲拉起时机翼脱落,从机翼油箱泄漏的燃油进入发动机,导致飞机凌空爆炸,飞行员麦瑞尔·麦克皮克上尉跳伞逃生。此次事故引起了美国空军的重视。因为此前部署在南越的F-100曾发生过好几起原因不明的事故,都是在飞机拉起进行上仰投弹的过程中失事。根据对“雷鸟”的事故调查报告,美国空军下令对所有在南越的F-100机动动作加以限制。 1950 年代中期,北约组织的官员担心苏联的核弹突袭可能摧毁盟军机场和停放于地面的飞机,使北约无力报复。其中一个解决 *** 是将战斗机疏散进远离机场并且具有核防护能力的掩体中,核打击过后,这些飞机可以在一个特制支架上通过火箭助推起飞,以便截击机能够紧急升空拦截,这个概念就是零距离发射——ZEL(Zero-Length Launch)。“零长弹射”装置其实可以看作一个大型捆绑式火箭助推装置,安装在F-100机身下部。火箭推力接近6吨,可以在4秒的时间里将一架16吨重的飞机加速到482公里/时。

1956 年10 月12 日,北美航空获得合约,使最后一批 148 架F-100D 具有ZEL 能力。USAF借给北美两架F-100D,进行 ZEL 的系统测试。

北美航空的火箭推进分部研制了一种固体火箭发动机,可以安装 F-100D 后机身底部。该发动机可以产生58,97044 千克的推力并持续四秒,足够使 F-100D 在 4 秒内速度从0 加速到 48270 公里/小时。火箭发动机在燃料耗尽后脱落,F-100借自身动力继续爬升。

在进行实机发射前,先进行了5 次配重发射,其中首次发射于1957 年12 月12 日进行。

1958 年3 月26 日,进行了首次F-100D 实机发射。试飞员阿尔·布莱克本爬入F-100,启动发动机,将油门置于全加力状态,然后点燃了火箭发动机。在4秒内,他加速到 48270 公里/小时飞向天空,火箭发动机脱落后,布莱克本进入了标准起落航线安全着陆。

但在他的第二次飞行中,火箭发动机在烧尽后没有脱落,布莱克本不得不弹射。接下来的 20 次试射都很成功,飞机挂载着标准外挂(包括核弹模型)顺利升空。虽然整个ZEL 系统可靠性高,操作起来也简单,但由于局势缓和和战机性能提高,“零长弹射”再也无人提起。 1954年7月31日,NACA(美国国家航空咨询委员会,NASA的前身)高速飞行研究站接收到一架预生产型F-100A(生产序号:52-5778),随即利用该机展开对F-100A的独立评估。当时高速飞行研究站的主任沃尔特·威廉姆斯被指定负责F-100A稳定性和控制方面的评估,但根据空军和NACA试飞员的体验,决定同时展开对该机滚转趋势的研究。仿真实验表明,F-100A由于横滚时的惯性耦合可能导致方向稳定性方面的严重问题。NACA为此提出改进建议:加大垂尾,并增加机翼翼尖面积——但为时已晚。

F-100A停飞后,从1954年10月至12月,NACA试飞员斯科特·克罗斯菲尔德驾驶那架52-5788号F-100A进行了一系列试飞,以确定该机的滚转耦合边界。12月,高速飞行站为该机换装了一个面积增大10%的大垂尾进行试飞。最终,该机的垂尾面积加大了27%,同时翼展也有所增加。

高速飞行站收到第二架F-100(C型,生产序号:53-1712)是在1956年9月18日。该机主要用于评估俯仰抑制装置,共试飞30架次,结果表明,俯仰抑制装置可以增大飞机耦合阻尼。

1957年9月27日,第三架F-100(C型,生产序号:54-1717)抵达高速飞行站。该机主要用于常规研究支援,包括技术保持飞行等等。

最后在NASA服役的则是JF-100C。该机原属阿姆斯研究中心,1960年11月2日移交给NASA飞行研究中心,并被赋予NASA机尾号709。该机主要一系列空中仿真试飞,包括从属X-15和SST项目的变静稳定度飞行试验,为此换装了特殊的航电设备。试验完成后,1964年2月3日,该机又改装常规航电设备。3月11日,该机归还给阿姆斯研究中心。 越南战争是F-100参加过的更大规模的战争。该机被赋予两个基本任务:战斗空中巡逻,以阻止米格机对己方攻击机的突袭;对地攻击。此外,该机有时还担负前方空中管制任务。从1964年至1971年,F-100机群战斗出动超过30万次。

1964年2月,战术空军第615战术战斗机中队奉命进驻越南岘港空军基地。6月9日,该部首次出动轰炸老挝目标。随后,8月17日,第401战术战斗机联队进驻新山一基地。次日,之一架F-100D(序号56-3085)就在老挝上空被击落。到当年年底,共损失了2架F-100。

1965年“东京湾事件”后,美军开始大规模空袭北越。

1965年4月1日,F-100D首次执行护航任务,掩护F-105攻击清化大桥。3天后,F-100D再度与F-105搭档攻击杜梅大桥。这次与前来拦截的北越米格-17遭遇,爆发越南战争中之一场空战。混战中两架美机被击落。事实上,由于缺乏先进的雷达和空空导弹,F-100并不适合用于对空作战,在和米格机的较量中没有获得一个战果。因此后来多用于执行对地攻击任务。

但F-100毕竟设计年代久远,即使用于对地攻击,其作战半径、载弹量也比不上F-105和后来的F-4,特别是其机体结构强度不能满足低空高速轰炸的要求,因此主要担负在南越次要的战斗任务——典型的是轰炸游击队集结地。在这种任务中,F-100通常挂载2枚CBU-24子母杀伤弹和2枚750磅凝固汽油弹,轰炸之后再用其4门20毫米航炮反复扫射目标地区,进行“清扫”工作。

1965年,“野鼬鼠”工程启动。部分F-100F改装电子对抗设备和AGM-45“伯劳鸟”反辐射导弹,从泰国科芮特空军基地起飞,执行电子战中的“硬杀伤”任务。尽管对空、对地的作战能力都不被看好,但被称作“野鼬鼠I”的F-100F执行这种任务还是胜任愉快,该机一直服役到60年代末被F-105和F-4取代。

由于飞机数量不足,除了空军现役部队外,一些装备F-100的空中国民警卫队也被征调到越南前线执行作战任务。1968年,科罗拉多州空中国民警卫队第120战术战斗机中队(装备100D/F)作为首批ANG部队前往越南。该中队共战斗出动5905次,克莱德·斯莱尔少校和皮瑞·杰斐逊上尉阵亡。

F-100机群在越南的数量最多时曾达到490架,但随着F-105和F-4大批服役,F-100从60年代末开始逐步撤出越南。至1971年7月,最后一支装备F-100的部队——第35战术战斗机联队撤离越南。

随后,F-100从空军中全部退役,大量F-100D转交空中国民警卫队。截止1972年中,空中国民警卫队共接收335架100D。 F-100A 、C、D、F等各型共生产 2,350 多架,1959 年全部停产。除美国外还有法国、土耳其、丹麦、台湾地区使用F-100系列战机。1956 年美国“雷鸟”飞行表演队换装 F-100“超级佩刀”式战斗机,成为之一支装备超音速战斗机的飞行表演队,“雷鸟”一直使用了 13 年。F-100 曾在越南战争中执行战斗轰炸任务,是美国空军在越战中使用的主要机型之一。1973 年 F-100 从美国战术空军退役转入美国空军国民警卫队服役,有些被改装成无人驾驶靶机使用。

法国空军:法国空军是首个装备F-100的外国空军。1958 年5 月1日,之一架F-100抵达法国,这是一架 F-100F 双座型。最终有 85 架F-100D 和15 架F-100F 提供给法国,装备第3 和11 两个中队。由于此时法国还是完全的北约成员国,所以法国的超配刀最初被编入北约第4联盟战术空军并部署在德国。

在美国卷入越南之前很久,法国的F-100就已经执行过战斗任务——从法国境内的基地起飞攻击阿尔及利亚的目标,镇压阿独立运动。

当查尔斯·戴高乐总统因不满美国在北约的霸主地位,于1967 年宣布法国退出北约一体化指挥系统后,法国空军部署在德国的F-100都返回法国境内的基地。

法国的F-100从1975年开始退役,至1978年完全由“美洲虎”攻击机所取代。之后这批F-100交还给美国,并飞往英国封存,最后被拆毁。

丹麦空军:丹麦空军自1959 年7月起装备 F-100D/F,总数为48 架 F-100D 和10 架F-100F,这些飞机取代了丹麦空军的共和 F-84G 雷电喷气战斗轰炸机,主要用于近距空中支援任务,次要任务是防空和海上攻击,装备第725 中队和第727 中队。1959年接收首批20架F-100,1961年第二批52架交付。但该机事故频频,首批10架F-100F中就有8架坠毁,48架F-100D中也坠毁了27架。到1968年,丹麦空军的F-100机群已经损失了1/3。丹麦空军的F-100从70年代末开始退役,至80年代初全部淘汰。

土耳其空军:土耳其空军 1950 年代末开始陆续接受了 206 架 F-100C/D/F 超配刀。这些飞机大部分是前 USAF 的存货,也有一些来自丹麦。土耳其空军的 5 个中队装备了超佩刀:第111、131、132、171、178 中队。土耳其的超配刀曾用在 1974 年与希腊的冲突中。最后一架土耳其 F-100D 在1982 年退役。

台湾地区:1969年根据美国参众两院军援决议,从美国获得34架F-100A,并自行组装一架同型机——台湾空军也是除美国外唯一装备过F-100A的部队。后又从美国购得4架F-100F。共装备39架F-100。实际上台湾获得的之一架超佩刀是 F-100F 教练型,于1958 年10 月抵达,随后是1959 年的15 架 F-100A,以及1960 年的65 架F-100A。1961 年末,又获得了4 架无武装的 RF-100A 和38 架前 ANG的 F-100A,使台湾空军的 F-100A 总数达到 118 架,获得了 F-100A 总产量的半数。台湾空军的 F-100A 在交付前大多经过翻新,安装了F-100D 的垂尾和 AN/APS-54 护尾雷达,并且也具备发射响尾蛇空空导弹的能力。1984年9月,台湾空军装备的F-100全部退役。这是世界上最后一批退役的“超级佩刀” 。

1959年1月1日,美国将3架RF-100A转交给台湾空军,由美国飞行员飞抵桃园基地,3月18日第四架也抵达台湾,装备台湾空军第4中队。但这4架RF-100A抵台后由于已经是美军淘汰机种,零配件无法补充,故障率居高不下,并且侦察照片品质也不理想,因此第4中队从未将RF-100A用于台湾本岛以外的侦察任务。RF-100A已无实际使用价值,因此台湾空军1960年12月1日正式下令将RF-100A拆解退役 。

主演:史蒂夫·卡瑞尔杰森·席格尔拉塞尔·布兰德朱莉·安德鲁斯威尔·阿奈特克里斯汀·韦格米兰达·卡斯格拉夫达纳·盖尔艾尔西·费舍尔皮埃尔·柯芬克里斯·雷纳德杰梅奈·克莱门特杰克·麦克布瑞尔丹尼·麦克布莱德敏迪·卡灵罗布·许贝尔肯·道里欧郑肯

别名:

导演:皮埃尔·柯芬

编剧:肯·道里欧塞尔希奥·巴勃罗斯辛科·保罗

年份:2010

地区:美国法国

语言:英语

片长:95分钟

上映日期:2010-06-20(莫斯科**节)2010-07-09(美国)

类型:喜剧动画冒险

剧情介绍

超级坏蛋格鲁(史蒂夫·卡瑞尔SteveCarell配音)在听说埃及金字塔被盗的新闻后不满市面上新贼辈出,决定在纳法利欧博士(拉塞尔·布兰德RussellBrand配音)的帮助下建造火箭升空**月亮。在向坏蛋银行贷款的过程中,格鲁**的收缩射线枪被新贼维克托(杰森·席格尔JasonSegel配音)抢走。为了夺回收缩射线枪,格鲁决定领养三位孤儿——玛戈(米兰达·卡斯格拉夫MirandaCosgrove配音)、伊迪丝(达娜·盖伊DanaGaier配音)和阿格蕾丝(埃尔希·费舍ElsieFisher配音),利用她们进入维克托的城堡兜售饼干的机会实施偷盗,计划成功后再偷偷处理掉三个小孩。然而在平凡的日常相处中,格鲁却发现自己越来越离不开这三个小鬼,但这样的感情用事却将严重影响周密的盗月计划

打60公斤级的佼佼者,根本不需要200公斤的壮汉。

我给你说个例子,我这个例子我举了好多次了,不过为了说明这个问题还是得说一次,2002年一场K-1 WGP踢拳比赛,体重150公斤的前NFL的橄榄球员,bob sapp和当时的K-1 WGP卫冕冠军,荷兰人Ernesto Hoost,打比赛,结果令人大跌眼镜的是,Hoost之一回合就被Sapp给重拳击中,然后医生终止了比赛,Hoost告负。

从比赛的过程中,能看出Bob Sapp几乎没有任何格斗技巧可言,基本上就是奔着人冲过去,然后抓住对手就抡拳,基本上格斗课之一节老师会让学生避免的错误他都会犯。但是结果呢,不仅这次一回合KO了。

2个月后两个人二番战,hoost这回挺过了之一回合,然后第二回合,又被Bob Sapp结结实实击中,最后裁判终止了比赛。

2个月2次比赛,Hoost都被TKO击败,输的一点脾气都没有,而且要知道当年,2002年的K-1 WGP冠军还是Hoost,因为Bob Sapp伤了手指,无法继续比赛,所以让Hoost替上了。

而且Hoost可是重量级冠军,体重也有98公斤,身高也有1米89。不知道你觉得K-1踢拳的重量级冠军和60公斤级的MMA冠军谁的水平高?还是你觉得MMA的人多了一些地面技能,就能跨好几个重量级击败踢拳冠军了。其实连UFC都有好多,都是基本不会地面技能,从踢拳或者拳击转来的,稍微练几个月就能打比赛了,没必要太过神话某些格斗技能。

这个Bob Sapp最早是打美式橄榄出身,1997年参加NFL选秀,最终是第69顺位被选中的,也就是说像他这号人,NFL根本一点都不缺,不敢说那些排在他前面的人都比他强,毕竟美式橄榄的比赛还有那么多位置呢,不同位置的人素质都不太相同,但是起码说明他的素质一点也不稀奇。后来他一共2年就只出场过一次比赛,就远离了美式橄榄的赛场。

后来他又开始练摔跤,练MMA,乃至去打自由搏击比赛,这都是从2002年才开始的,和hoost那一战其实就在一年,那一战是Bob Sapp转战自由搏击赛场的第三战,根本谈不上任何技巧。几乎完全就是靠体格赢的。

Bob Sapp其实也就是150公斤级的,整个NFL 历史 上最重运动员也就只有180公斤,NBA的则大约是160公斤,200公斤还得浑身肌肉,这种人,世间罕见,我印象中,好像就只有冰岛大力士“魔山”Bjornsson,有接近这样的体格。身高2米06,体重190公斤。

也就是说他还要比Bob Sapp大一圈,而60公斤级的佼佼者,比Hoost只怕小不止一两圈,他们打起来谁能赢?我觉得只要你别自欺欺人,都知道答案是什么。

200公斤肌肉壮汉打60公斤UfC高手,两个字:秒杀。

大家都知道,任何规则的搏击格斗,都是要考虑体重级别的,不然没法打。如果让200公斤的肌肉男壮汉,和60公斤的UfC高手打一场,结局就是:200公斤壮汉秒杀60公斤UfC高手。

60公斤UfC高手,即使他地面技再优秀,他打比赛不需要力量吗?答案是肯定需要。那么60公斤的体重,比赛人家相差了140公斤,力量大致就要差280公斤左右。怎么打?你拳打不动人家,下潜抱摔人家抱不动摔不动。人家不用打你,只要往你身上一按一压,60公斤的会被压的气都出不来。只需60秒,60公斤的就会窒息身亡。

在日本,一个重量级拳手,和一个200多公斤的相扑手打比赛。拳击手的拳打倒相扑手身上,根本没反应,而相扑手按住拳击手身体向下一压,拳击手立刻窒息了。要不是裁判反应快,迅速推开相扑手,那真的会出人命的。

UFC60公斤再利害,他打100公斤强壮肌肉男也是打不了的,更别说200公斤强壮肌肉男了。一切搏击格斗,包括地面技,无一能离开力量。力量相差50公斤以上,技术都是白纸。体重力量相差无几时,技术才显示出重要性。

因此说,200公斤强壮肌肉男打60公斤UfC高手,根本不成问题,基本可以秒杀。不要把技术看的至高无上,体量、力量是决定胜败的主要因素。

说真的!千万别幼稚的以为可以以小博大,说这句话的人多数是沉浸在**中!陈慧敏都说过甄子丹,什么宇宙最强,你小个子怎么能和大个子打呢?永远是你吃亏?这位伊朗绿巨人体重185公斤!说实话,打专业轻级别选手跟你打小学生一个道理!小学生在你面前最多跑得快!他打你一下,没啥伤害!但你打他一下,他基本就废了!

200Kg全身肌肉的壮汉,可能全世界难找几个,既然又是肌肉男,肯定平时也是练家子,说不定是世界级的大力士。60Kg级的Ufc佼佼者,他的特长练的是MMA,由于平时的对手也是等量级的选手,如果在擂台上猛遇体积胜过自己数倍的壮汉,心头肯定会有些发怵,技战术不一定发挥得出来。

一、如果在UfC擂台上,200Kg的肌肉壮汉,或练过拳击,或者世界级的大力士,60Kg级MMA佼佼者没有完胜的可能,甚至可能被200Kg的肌肉壮汉碾压。

二、如果没有任何比赛规则,就象古罗马勇士间的生死对决,60Kg级的MMA佼佼者,极有可能被200Kg级的壮汉秒杀。

拳谚中有一句至理名言——

一力降百会!对吗?

身高体重也说明不了一切,泰森不高才100公斤,比他重一倍你说能打过泰森不?还是看看是不是行业内选手,要是健美先生什么的,一样打不过羽量的!你就是200公斤,脑袋脖子还是那么大,一拳就给你喽倒!

如果真是这样,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大学的时候,特别喜欢健身,几个人结伴找了一家特别大的健身房,里面还有一个拳击台。当时那里面最惹眼的有两种人,一个是把自己练的非常壮的肌肉男,还有一个拳击台上拳击手。

如果不是自己身体条件不够优越,当时就选择去学拳击了,因为那时骨子里还是认为学拳击的实战能力更强一点,不然把自己练的再壮,也就是比普通人好一点吧了。

但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改变了自己的想法。那天不知道为啥,一个学拳击的和一个健身的起了冲突,谁都劝不下。然后,两人选择在拳台上定胜负,本来大家都看好那个学拳击的,虽然他在体重上处于劣势。

但真正打起来,我们就傻眼了,因为整个决斗过程非常短,学拳击主动攻击打了肌肉男一拳,肌肉男以更快的速度还了一拳,然后那个学拳击的就躺下为了,直接昏厥了过去。

直到现在我都清晰记得,那个肌肉男看学拳击那哥们鄙视的眼神。

所以,如果出现了题主所说的情况,那么壮汉就具备绝对的力量压制,想要取胜绝对没有问题。

在绝对力量面前当然一切招式都是花架子,可人并不是死的数据,人是智慧的物种。

当然从力量对比来说,200kg全身肌肉的壮汉肯定是完胜ufc羽量级60kg者。但格斗是存在很多综合性的因素,例如痛觉,战机,瞬间判断,智慧战术应用,这些是动态的技能,是存在不可预测的因素。

例如我们最近都常看到的雷雷太极拳,我认为他就是痛觉特别敏感的人,一但打倒他,他的大脑就会出现错误的判断,以为自己不行了,更好投降,心理素质也是不能精确抓战机的人,他和王知亮打的赛事,完全没有反击,这是一等再等战机,等他想反击时赛事已经结束了。

这是一第竞技能力构成思维图,不仅是有力量还有心理、战术、

如果这个壮汉没练过格斗技能,肯本打不过UFC高手,柔术就为了终结体重比自己大的人,而演变出来的。倒地以后体重越大。消耗也多,他很快被终结。

日本相扑曙太郎和70公斤的霍易施格雷西交手时,最后被掰断了胳膊。

世界上也很难找到200公斤以上的人吧,大力士锦标赛那些大块头都才一百多公斤啊。真的上了200公斤,基本上都是躺着吃,一摊肥肉,要是和60公斤的打,直接硬抗上去抱住,给他压地上,也能压死60公斤的选手!

在绝对力量面前技术毫无意义,就拿WWE选手举例子。在格斗界,很多格斗迷都不喜欢WWE的选手,因为他们觉得WWE的选手都是花架子,职业摔角只不过是表演罢了,到了真打的时候他们都得投降。这句话有一部分是真的,那就是职业摔角确实是一场表演,但是他们说摔角没真打厉害,这就有些看不起他们了。下面的这几个选手,一个比一个能打。

阿尔伯托德里奥

墨西哥摔角之子阿尔伯托德里奥曾拿过很多次WWE冠军与世界重量级冠军,他曾因佩奇被公司打压在网上找过HHH约架,而HHH并没理他,当时佩奇还是他的女朋友,HHH之所以没有与他约架,除了他不想把事情闹大之外,他也真的害怕跟他打,阿尔伯托在进入职业摔角界之前,是一名MMA运动员,战绩很可观,当时要是HHH与他打一架,我们可能就看不到这位驸马爷了。

鲍比莱斯利

这个鲍比莱斯利,就是当年那个给文斯麦克曼理发的那个光头,他曾在与WWE解约后投身到了格斗界,在格斗界他所向无敌,与他在摔角擂台上一样强,在八角笼里他很少遇到能够与自己打的不分上下的对手,因此他的粉丝都称他为黑人版的布洛克莱斯纳。

中邑真辅

估计你们不会想到,在最近在节目中化身“蛋蛋迫害者”的 *** 老中医,当年也曾征战过格斗擂台,没错,他真的上过MMA擂台,并在格斗生涯里获得过很不错的战绩,如果后台之王辛卡拉与他约架,那将会是一场精彩的对决。

布洛克莱斯纳

说到打格斗的WWE选手,就不得不提布洛克莱斯纳,一向人狠话不多的肥布,确实是一个很人,曾将他的对手在八角笼里打得不敢还手,并且他还拿过UFC的世界重量级冠军,金腰带拿在手里的感觉,可比在键盘前打嘴炮的感觉爽多了。

看完这么多,大家还觉得WWE的选手们不能打吗?其实擂台上征战的他们,都很能打,早年也曾有粉丝袭击选手,结果却被选手打趴的事情发生。WWE的职业摔角选手们是值得尊敬的,因为他们日常的比赛比格斗选手们多得多,摔角比赛的强度跟格斗比赛差不了多少。

1、定义不同

WWE:世界摔角娱乐(World Wrestling Entertainment)是一家世界级的体育娱乐(职业摔角)和媒体整合型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来源除了职业摔角比赛外,还包含**、音乐、版权、行销等相关产业。

UFC:UFC(Ultimate Fighting Championship) 中文意思是终极格斗冠军赛,是目前世界上最顶级和规模最庞大的职业MMA(综合格斗)赛事。

每年举办超过20期,按次付费比赛直播,赛事擂台为标志性的八角笼,签约UFC的职业格斗选手都经过系统而科学的格斗训练,具备综合运用各种格斗技术的能力。

2、发展不同

WWE:WWE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杰斯”罗德里克·詹姆斯·麦克曼(Roderick James "Jess" McMahon)和图茨·莫恩兹(Toots Mondt)在1952年创立并在1953年并入NWA(National Wrestling Alliance,全国摔角联盟)的CWC(Capitol Wrestling Corporation,国会摔角公司)。

UFC:UFC组织秉承竞技综合格斗的悠久历史和传统,其历史和传统可追溯到雅典奥林匹克运动会。约80年前,巴西的综合格斗形式——Vale Tudo(无限制格斗),随后李小龙在格斗理念与形式上的探索为其做出了贡献,点燃了当地人对于这项体育运动的兴趣。

3、类型不同

UFC:UFC是真实的搏击竞技,UFC在1993年首办于美国丹佛,比赛擂台为标志性的八角笼,目的是在开放式规则下为不同武术流派的格斗家提供统一的竞技平台,从而产生终极冠军,原本只准备举办一届的赛事因超高的关注度延续了下来。

WWE:WWE是属于娱乐性带有表演性质的观赏比赛,将赛事娱乐化、故事化,通过肥皂剧的形式进行演绎,多渠道、多层面挖掘品牌延伸产业新的盈利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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