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巅峰罗德曼被交易时,NBA各大球队都是什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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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巅峰罗德曼被交易时,NBA各大球队都是什么报价?
导读:罗德曼是NBA著名的恶汉,他的职业生涯堪称传奇,作为一名二轮秀的球员,最后竟然成功逆袭,成为名人堂球员,简直是不可思议。罗德曼总是拿到一些看起来非常奇葩的数据,一场比赛下来甚至没有一次出手投篮,却能够抢到十几个篮板球。罗德曼在比赛中的态度和

罗德曼是NBA著名的恶汉,他的职业生涯堪称传奇,作为一名二轮秀的球员,最后竟然成功逆袭,成为名人堂球员,简直是不可思议。罗德曼总是拿到一些看起来非常奇葩的数据,一场比赛下来甚至没有一次出手投篮,却能够抢到十几个篮板球。

罗德曼在比赛中的态度和强硬让他在球队的作用巨大,想要争冠的球队,都需要这样的一名球员来干脏活累活。1995年,巅峰罗德曼被交易时,多支球队都想要得到他,来看看NBA各大球队都是什么报价?

罗德曼

在马刺队打出了完美的表现,场均能够拿到71分168篮板2助攻0的数据,是一位篮板怪兽,一场比赛能够抢下多个前场篮板,为球队争取到更多的进攻机会。但是罗德曼的个性太强,对于教练的指示他熟视无睹。

这对于波波维奇来说是难以接受的,像波波维奇这种性格的人,绝对不容忍有这样的刺头存在,看看马刺队多年来的阵容,一直都是井然有序,犹如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一般,像罗德曼这样顽劣的人是不适合留在马刺的。因此,尽管罗德曼表现出色,球队仍然决心交易掉罗德曼。

这一年罗德曼33岁,在篮板球的争抢上有很大作用,但是缺点也很明显,进攻能力偏弱,不服管教,球队在渴望得到他能力的同时,还要考虑是否能够接受他的缺陷。活塞、热火等球队只愿意付出一个次轮选秀权。

公牛队则是给出场均8分、67篮板、12助攻、07盖帽的中锋佩尔多,这是一位身高213CM的29岁中锋。在进行一番对比之后,公牛队给出的价码最合适,于是罗德曼成为了公牛队的一员,随公牛队达成一波三连冠伟业。

NBA球员08-09赛季薪资排行榜,凯尔特人队的凯文·加内特以2475万美元高居榜首小牛队的基德和猛龙队的杰梅因·奥尼尔以2137万美元并列排在第二位,排在第四到第十位的依次是科比·布莱恩特(湖人),沙克·奥尼尔(太阳),阿伦·艾弗森(活塞),史蒂芬·马布里(尼克斯),蒂姆·邓肯(马刺),特雷西·麦克格雷迪(火箭),雷·阿伦(凯尔特人)。火箭队中锋姚明以1507万美元排在第15位。

  历史更高是在1997-1998赛季,乔丹的年薪达到3314万美元,堪称“打工皇帝”,这一工资纪录至今无人超越。

雷吉·米勒(全名雷吉·韦恩·米勒,Reggie Wayne Miller,生于1965年8月24日),前美国职业男子篮球运动员,NBA著名的“关键先生”。因为精准的三分球和比赛末段的得分能力而闻名,在比赛末段他的表演被球迷称作“米勒时刻”。

生日:1965年8月24日

身高:201米

体重:185斤

毕业学校: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87年毕业)

所属球队:印第安那步行者队

位置:后卫

号码:31

NBA生涯:1987- 2005

职业生涯

雷吉·米勒有先天性的臀部疾病,医生甚至宣布他不能行走。但是在米勒的努力和他姐姐的帮助下他的臀部得到康复,米勒也成为了一个伟大的篮球运动员。

米勒曾就读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在1987年的NBA选秀中第11位被印第安纳步行者队选中。此后一直到2005年退役,米勒一直留在印第安纳步行者效力,球衣号码是31。雷吉·米勒带领印第安纳步行者队赢得了2000年NBA东部赛区的冠军,遗憾的是在他的职业生涯中没能夺得过NBA总冠军。他还是1996年夺得奥运会男子篮球金牌的美国队的一员。米勒入选了

雷吉米勒

英文名: Reggie Miller

出生:1965年8月24日

身高:2米01 体重:84公斤

位置:后卫

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

选秀:1987年首轮第11位/印第安纳步行者队

球队:印第安纳步行者队

特长:远投,命中率高,突破,防守

荣誉:1995,1996年NBA第三更佳阵容 1994年男篮世锦赛金牌 1996年奥运会男篮金牌 保持复赛单节比赛投中3分球最多纪录5个(1994年6月1日对纽约尼克斯队) 参加3次全明星赛

关于米勒的文章: 缅怀米勒时刻 http://blogsinacomcn/u/1427112562 “下面出场的是,得分后卫——”嘘声伴随着现场广播里的解说词同时响起,“这是他最后一次造访麦迪逊花园的——”嘘声越来越大,“31号,雷吉——米勒!”当米勒从球员通道跑进球场时,嘘声渐渐淡去,全场观众不约而同地起立鼓掌欢呼。这欢呼声里饱含着对一位伟大对手的憎恨与尊敬…… 就像朋克是最诚实的摇滚乐,是摇滚精神最坦荡、最狂野、最放肆的解释,朋克是一种不会被改变的人,他们不在乎公众怎么认识自己,他们只在一种情况下需要公众--竖起中指的时候。如果说艾弗森是来自地狱的精灵,那么米勒更像是敢于叫板上帝的“魔鬼”。 而若论篮球世界中叛逆精神“最坦荡、最狂野、最放肆的解释”,米勒曾是艾弗森的前辈。后者的名言是:“我不需要尊重任何人,包括乔丹!”而乔丹可能会这样说:“我可以尊重任何人,除了雷吉�6�1米勒!”自从1993年2月10日,印第安纳波利斯的MSA中心,在全场16000多名观众的众目睽睽之下,米勒挨了乔丹一记耳光之后,两人长达十年之久的较量就此展开。每次做客风城,米勒必要全力以赴,用不停的得分来回击乔丹对他的羞辱。1998年的东区决赛是米勒和乔丹最后一次相遇在季后赛中,米勒终于用他那形如鬼魅的绝杀为两人之间的恩怨作了一个了结,他在第六场比赛的最后时刻狠狠推开乔丹投进了致命三分。可以说在20世纪,米勒始终是乔丹心头疼痛难忍却又挥之不去的一把利刺,他给飞人带来的深深刺痛让两人至今仍是形同路人。 也许是不幸的童年造就了米勒桀骜不驯的性格,他出身于运动员世家,姐姐谢莉�6�1米勒曾是1984年奥运会冠军美国女篮的主力,另一个姐姐坦米是排球运动员,哥哥达雷尔�6�1米勒则是加州天使棒球队的外场手。但当年幼的米勒一字一顿地诉说自己的篮球梦想时,其他人却或是嘲讽或是叹息。原因很简单,在五岁以前他都只是一个依靠着支架才能站立和行走的孩子,但倔强的米勒从来都没有向命运低头。 每个人都在想着每场拿下30分、40分,但罗德曼另辟蹊径地用篮板证明了自己的伟大。在密集的人群中高高跃起,以匪夷所思的姿势把球送入篮框,而后是张扬的振臂高呼——米勒解决问题的方式同样简单而另类。 无法飞翔在篮筐之上,他就日以继夜地苦练投篮,他要证明一个远投手同样可以名垂青史。 在米勒瘦削孱弱的躯体里燃烧着一颗烈火熊熊的灵魂,他不惮于以全世界为敌,拥有乔丹这名宿敌虽然过瘾,但未免太过孤单,这个老朋克在苦苦寻觅之下,他选定了世人瞩目的纽约麦迪逊花园作为打击的标靶,于是尼克斯队的超级拥趸斯派克�6�1李便成了他的另一“冤家”。1994年东部决赛第5场,尼克斯队在前三节以70:58领先。第四节开始后米勒率先投中一球时,在场边观战的不屑地说这只是走运而已。但是米勒随后连连投中三分球,而且每投中一次都要和斯派克�6�1李斗一次嘴仗。最后,米勒在第四节拿下25分,率领步行者反败为胜。第二次是1995年东部半决赛两队再次相遇。之一战还剩187秒时,步行者队落后6分,但米勒在最后89秒连得8分,再次率步行者反败为胜。比赛一结束,米勒就冲向斯派克�6�1李,与他大骂一通。以后两队每次相遇,米勒与李都要有一番唇枪舌战。面对纽约疯狂主场的球迷作出卡脖子的动作的张狂动作,也必将在每个球迷的心头萦绕,挥之不去。 当这个身影站在三分线外,时间就将停摆,比赛就保留着最后的悬念。 米勒并不是没有失手的时候,在2002年的世锦赛上,他在最后时分将球传给了三分命中率只有225%的另一个米勒(安德烈�6�1米勒),导致梦之队之一次在国际大赛中输球,在本赛季,米勒仍然保持了四成以上的三分命中率,2月8日在迈阿密,他在三分线外五投全中,最后时刻的一记三分为步行者彻底奠定胜局;去年11月15日,他在麦迪逊花园拿到本赛季更高的31分,三分球7投6中,并在终场前49秒投中最后一记三分,令尼克斯突然死亡。作为一名纯射手,他成为了广受拥戴的领袖,这在NBA并不多见。廷斯利说:“对于雷吉我已经无话可讲了。今年他主要在防守上做贡献,给了其他人很多机会,就是为了总冠军戒指,这是我们都欠他的。”小奥的态度更干脆:“只要能为他带来一枚戒指,我什么都肯做!”即使这个38岁的老朋克明天退役,今天他仍将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刺客。

神奇的米勒

雷吉·米勒学打篮球是想锻炼腿部肌肉。由于身材的劣势,他从来没有战胜过姐姐,于是,他转而苦练三分球,希望借助远投打败姐姐。正是这看来简单的想法,让米勒成为NBA历史上最伟大的三分球手。自进入NBA以来,米勒三分球出手6321次,命中2505个,均排NBA历史首位。

提起米勒的三分球,就让人想起“米勒时刻”,比赛的最后几秒往往是米勒的专有时刻。1995年东部半决赛首场,对手是尼克斯。最后89秒钟内,米勒连续命中两个三分,独得8分,帮助步行者完成NBA历史上最惊人的大逆转。1998年东部决赛第4场,在乔丹的贴身防守下,米勒在仅剩07秒钟时,原地起跳命中三分球,率步行者反败为胜。

宣布退役后,看得到“米勒时刻”的机会也变得屈指可数。“这将是与雷吉并肩战斗的最后机会,”主帅卡莱尔说,“这将是球迷们欣赏雷吉表演的最后机会,这会为我们本赛季剩余的比赛增添巨大意义。”

大嘴巴的米勒

米勒的大嘴巴在NBA是出了名的,也正是因为他的大嘴,让他和很多球员产生过矛盾,其中有乔丹,也有科比。

1993年2月10日比赛中,乔丹与米勒发生冲突,乔丹认为米勒故意用肘顶他,所以回敬一拳。当时米勒被罚出场,而乔丹却继续比赛,这使米勒愤愤不平。他认为那是乔丹的错,赛后喋喋不休地指责乔丹“太会表演”、“迷惑裁判”。最终,乔丹被补罚10000美元。

科比同米勒的恩怨始于2002年。两人在洛杉矶交锋时,曾经大打出手,双双被停赛,自那以后两人形同陌路,再没有会过面。当时的情景很火爆,科比先出了一拳,米勒马上反击,两人像流氓般扭打在一起,都摔到了记分台后面。科比伶牙俐齿地说:“他根本不了解。我不会和傻瓜争吵的。”而米勒则冷言冷语地表示:“科比还嫩,他还有很多东西要学习呢。”

两手空空的米勒

NBA总冠军每年只有一个,但都不是米勒的步行者。如果说米勒的18个赛季还有什么遗憾的话,那么,在退役的时候没有带走一枚总冠军戒指则是他更大的憾事。

从1987年加盟步行者以来,米勒离总冠军最近的一次是2000年与洛杉矶湖人队的NBA总决赛。尽管在6场比赛中平均每场得分243分,但米勒不得不再一次带着失望走进休息室。

没有总冠军眷顾的米勒却赢得了教练、球员及球迷的心。“尽管他从未赢得过总冠军,但他拥有辉煌的职业生涯。”步行者现任主教练卡莱尔说,“一直以来,他都在为印第安纳波利斯奉献着,是我们的榜样。”

之一次“米勒时刻”是在1995年5月7日这一天诞生,当时是1995年东部半决赛之一场,步行者与尼克斯杀得正起劲,当时步行者队落后尼克斯队6分,并且比赛只剩下89秒钟,根据常人来判断步行者队必死无疑,但米勒却打破了这一常规,他首先投中一个三分球,然后又在自己的后场从尼克斯队手中断球,迅速带到前场再次远投得分,此时步行者惊奇的将比分扳成105-105平,此时米勒又迫使尼克斯队犯规,他两罚全部命中帮助步行者队以2分险胜对手

  NBA的薪金政策

劳资条款:

在NBA中,无论是球员交易,球队签约自由人,或者联盟对球员禁赛等行为,都是要遵循一个条款,那即是劳资条款。

众所周知,NBA实际上是属于各支球队老板的,而球员们则是身价不菲的打工仔,因此球员和联盟(NBA老板利益代表者)就形成了一种劳方和资方的关系。在NBA刚刚建立时期,球员们的利益并不像今天这样得到较为完善的保障。球员们意识自己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时,自发组织了一个球员工会,而之一任球员工会主席即是凯尔特人名宿鲍勃-库西,经历了库西,汤姆-海因索恩等历代工会主席,NBA才认可了球员工会的合法性,并与之签订了劳资条款,正是球员工会的努力,才让今天的球员能在工资之外得到诸如退休基金、球员每日津贴,健康基金,底薪保障等福利。可谓是前人种树,后人乘凉。

了解了球员工会,才能对劳资条款有个初步的概念:它是球员工会和联盟协商订立的一个合同,在这份合同中,所有NBA球员都是劳方,而NBA(也即是球队老板们,毕竟NBA是属于他们的)则是资方。劳资条款规定了工资帽,也规定了工资帽的设定程序,球员底薪和球员顶薪,交易规则,选秀程序以及其他数以百计的功能性条款。劳资条款的英文名是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 ,因此又被简称为CBA。

现行劳资条款是在2005年6月份签订的,是1999-2005年劳资条款的延续,现行的劳资条款将在2010-2011赛季结束后终止。NBA有权将它延续到2011-12赛季,但联盟必须在2010年12月5日之前决定是否延长一年。现行劳资条款同样可以因为某些突发因素而终止,比如:

1:某种勾结行为(球员工会可以终止)

2:NBA电视转播收入大幅度下降(NBA可以终止)

3:某种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联盟无法履行条款,NBA可以终止(比如战争或者恐怖主义)

4:联邦法律仲裁(任何一方都可终止)。

一直以来,球员工会和联盟都保持着6-7年一签的习惯,由于劳资双方的利益冲突,因此每到劳资条款有效期临近终止时,联盟内外都往往陷入一种较为诡异的气氛,一旦二者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极有可能会导致NBA的猝死。最知名的莫过于1998-99赛季的"封馆"事件。

早在1995年签订的劳资条款规定,当NBA球员总收入超过联盟总收入的518%时,NBA有权单边停止协议,但在1997-98赛季,球员收入占到了联盟总收入的58%,远远高于原来规定数字,NBA自然不干了,于是NBA希望能够更多限制球员薪金,但球员工会也不答应,于是便出现了"封馆"事件,最终双方都作出了妥协,避免了NBA的猝死,但1998-99赛季最终只打了50场比赛。事实上在1996年夏天,NBA首次诞生了三份亿元合同(朱万-霍华德,沙奎尔-奥尼尔和阿朗佐-莫宁),再加上1997-98赛季加内特惊为天人的127亿肥约,球员薪金自然就亮起来了红灯。

  工资帽:

工资帽,这是球迷耳熟能详的一个词汇,也是套在各队总经理头上的紧箍咒,它是怎么诞生的?为什么需要工资帽?工资帽又是怎么设定的?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其实都是NBA和球员工会经历长期的斗争才有了答案。

为什么要有工资帽?这个问题比较好回答,工资帽是为了限制球员薪金总额,保证球队竞争的动态平衡。换句话说,没有工资帽的话,球队战绩很大程度会由金钱决定。工资帽的基本宗旨就是一支球队在签约球员时不能超过工资帽。不过NBA使用的是软工资帽,球队在超过工资帽时可以利用其他特例来签约球员,这将在以后作详细解答。

自从NBA成立的1946-47赛季开始,NBA便有了工资帽,当时的球队工资帽总额仅为55000美元,因此球员的收入相当低廉。大多数球员年薪不过在4000-5000美元,而像得分王乔-福尔克斯的年薪不过只有8000美元,汤姆-金是当时的打工皇帝,年薪达到16500美元,但他身兼数职:球员,公关主管,商务经理。

现代工资帽则起源于1984-85赛季,当时为360万美元,日后工资帽基本保持着每个赛季1-2百万美元的增长速度。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工资帽经历了飞速增长,这是因为当时NBA从NBC电视那里收获了巨额的转播合同,这使得1995-96赛季的工资帽达到了2300万美元。言而总之,工资帽的合同是根据NBA相关收入的一定百分比来制定的。NBA赚钱越多,工资帽越高,球员的收入也越多。

这里可以介绍一下NBA相关收入这个概念,英文名为Basketball Related Incom,简称BRI。它包含了常规赛门票收入,季后赛门票收入,转播签约权收入,表演赛收益(全明星赛),球队特许商品销售收入,停车费,球队赞助收益,球队推销产品收益,球馆收益,夏季训练营收入,非NBA组织的篮球赛事收入,吉祥物和啦啦队表演收入,饮料销售权收入,40%的球馆签约收入和40%的豪华包厢收入,45%-50%的球馆命名权收入,其他额外保险金收入,以及包括国际电视转播,赞助费,NBAE,全明星,麦当劳冠军赛和NBA特别赛事等在内的NBA所有权收入。

BRI是计算工资帽的基础。NBA在每年7月份预算新赛季的BRI,然后针对上赛季的BRI是否低于预算值作出调整,再除以联盟球队数目,就得出了工资帽。这里举个具体例子:比如2008年7月1日开始,NBA开始预算2008-09赛季的BRI,然后再看看2007-08赛季的实际BRI是否符合预算的BRI(2007-08赛季的预算BRI是在2007年夏天计算的,因此可能和实际有偏差),并作出调整。而每年夏天7月份的预算期也被称作冻结期,在这段时间内,球队是不可以签约球员的。

一般来说,工资帽等于BRI的51%除以联盟球队数目(新加盟的球队除外,如山猫在前两个赛季的工资帽仅为3713万美元,大大低于其他球队的4950万美元)。

另外,为了防止球队紧缩银根,造成恶劣影响,NBA还规定,如果球队薪金总额低于工资帽的75%时,那么该球队将受到联盟处罚。不过,80%的NBA球队薪金总额都是超过工资帽,签约球员多是引用特例来完成,更甚至对不少球队而言,避免奢侈税才是最焦头烂额的事。

  奢侈税:

奢侈税,一个令NBA老板们谈虎色变的词,对此体会最深的莫过于尼克斯老板多兰了,简单的说,奢侈税,就是球队工资每超过奢侈税线一块钱,那么就必须向联盟另交一块钱的罚款,因此一支薪金总额在奢侈税线上的球队,每签约一名球员都需要付出双倍价格。2008年夏天,勇士对湖人的图里亚夫开出了4年1700万美元的报价合同,就是看准了湖人不愿意花双倍价格匹配的心理,才落井下石的。

在上面就讲过,劳资条款是球员工会和老板之间争夺利益的一项和平协议。工资帽的设定是为了限制球队操作“过线”,但NBA实行的又是软工资帽,允许在工资帽之上引用特例来操作,因此就必定会带来积土成山的“过火”效应,如何控制薪金在工资帽之上的球队呢?奢侈税是一个办法,而在奢侈税之前,则有一个第三方托管。

NBA规定,球员总薪金不能超过BRI (上期讲的篮球相关收入)的57%,为了控制球员薪金总额,NBA就引进了一个第三方托管,将球员薪金的10%(一般是8-10%)存入一个第三方帐户。当赛季结束时,联盟就会核算球员薪金是否超过BRI的57%,如果没有超过,存入第三方帐户的钱将全额退还给球员。如果超过了BRI的57%,那么超出部分,将由第三方帐户(球员薪金的10%)支给老板,剩余部分还给球员。当球员总薪金超出BRI的57%太多,以至于第三方帐户的薪金不够补偿老板时怎么办时,则计入下个赛季扣除。在过去的2005-06、06-07 、07-08赛季中,存放在第三方帐户中薪金基本都是分给了老板和球员。

在以前,奢侈税是作为第三方托管的附带产品出现的,也即是说,当第三方帐户中的薪金足够支付BRI的57%超出部分时,无论单支球队超出奢侈税多少钱,都无需交税,只有第三方帐户无法支付球员薪金超出部分时,才会触发奢侈税。但在现行的劳资条款中,奢侈税和第三方托管独立起来了,现行劳资条款规定,无论第三方帐户是否足够补偿球员薪金超出部分,只要球队总薪金超过奢侈税线,就必须缴纳奢侈税。比说2007-08赛季,尼克斯、小牛、骑士、掘金分别缴纳了1970万、1960万、1400万、1360万美元的奢侈税,但如果在旧的劳资条款下,他们根本不用缴。

奢侈税的制定和工资帽类似,都是在新赛季之前预算(旧劳资条款是在赛季结束后)只是比例略高,为BRI的61%除以球队数目(工资帽是51%),像2008-09赛季的奢侈税线是7115万美元,工资帽则是5868万美元。而在计算球队奢侈税时,除了特赦条款的薪金部分,球员的工资、奖金、转会交易金都会计入。另外奢侈税是以常规赛最后一天截止的,比如艾弗森赛季中被交易到了活塞,那么计算奢侈税时他的薪金就会从掘金帐上抹去,全部转给活塞(当然,艾弗森的工资是由两支球队支付的,如果活塞在赛本季末没有超过奢侈税线,那么活塞自然无需缴纳任何税费,不会造成影响)。

谁会分到奢侈税款项呢?首先,奢侈税款会分成均等的30份,基本上按照以下三个原则分配:之一,薪金在奢侈税线以下的球队,将会得到全额的1份税款,奢侈税以上球队没有。第二,剩余的部分或者全额可以留作联盟用途;第三,剩余部分平均分给30支球队,奢侈税以上球队也有一份。比如2007-08赛季共收得9245万美元的奢侈税款,每支未超过奢侈税线的球队分得了308万美元,联盟用途留下了2465万美元。

  球员薪金限制:

工资帽是为了限制球队的薪金操作,间接地球员薪金限制了球员的薪金,那么NBA对球员薪金都有哪些限制呢?这里将分为三类合同讲:10天短工合同、底薪保障,顶薪限制(首轮新秀合同年薪都是严格按照顺位制定好的,将另作讨论)。现行劳资条款还规定,球员合同最长年限为六年(此前为七年),但只限于伯德条款(将在日后详细解释),其他合同最长年限为5年。

10天短工合同:它是指球员和球队之间合同只能维持10天(或者3场比赛,取时间较长者),在单个赛季中,球队可以对一名球员连续或者非连续签订两份10天短工合同。但若想签订第三份合同,则必须将球队留到赛季结束,也即是最多只能签订两份10天短工合同。短工合同将在每个赛季的1月5日后生效。

底薪:底薪是为了保护边缘球员的一个规定。底薪合同的大小随着球龄增长而增长。每个球龄段的底薪大小在劳资条款都已经注明。比如2008-09赛季球龄为0的球员底薪为442114万美元,有1年球龄球员的底薪合同为711517万美元,2年球龄球员的底薪为797581万美元,因此像湖人两年底薪签约孙悦,即使不用所谓的“媒体曝光”,我们也知道孙悦的合同为两年1153631万美元。而拥有10年球龄或以上的球员的底薪则达到1262275万美元,像掘金在2008年夏天底薪签下了老将安东尼-卡特,他的合同为1年126万美元。

对于征战联盟多年的老将,NBA也是富有人情味的。比如因为担心球队不愿意底薪签约老将(因为老将的底薪合同相对较大),NBA作出规定,如果一名拥有3年或者3年以上球龄的老将和球队签订一年底薪或10天短工合同时,那么NBA只会将该合同算作两年球龄的底薪合同计入工资帽。仍然以安东尼-卡特为例,卡特的126万年薪,实际上只有798万美元(两年球龄的底薪合同)计入掘金的球队薪金中。我们经常看到老将签下的底薪合同只有1年,就是因为球队想在计算球队薪金中省下一笔,以便拥有更多的薪金空间操作。

顶薪限制:NBA对于球员的定薪也有限制,顶薪合同也是根据球龄的增长而增长的,我们常常看到NBA中一些因体能衰落沦为万年板凳的老将们的合同大到惊人,逼近2000万级别,就是这个原因。一般顶薪的制定是:0-6年球龄的球员顶薪为900万和25%的“工资帽”(这个“工资帽”较球队工资帽略小)二者取大;7-9年球龄球员顶薪合同则为1100万和30%“工资帽”取大,10年以上则是1400万与35%“工资帽”取大。2008-09赛季,NBA在这三个球龄段球员的顶薪合同分别为:13758万、16509万和19261万美元。

顶薪合同只有之一个赛季的薪金受到限制,比如魔术在2007年夏天顶薪续约了霍华德,这份合同在2008-09赛季生效,年薪为13758万美元(4年球龄)。第二个赛季薪金不会受到2009-10赛季的顶薪限制,而是按照顶薪涨幅规定来增长。合同内年薪更大涨幅则为8%(新合同之一年的8%,以后每年均是按照同一金额增加),伯德条款合同的年薪涨幅为105%。

劳资条款又规定:如果一名球员已经是顶薪,那么他的新顶薪合同首年年薪可以为前一份顶薪合同最后一年年薪的105%。举例来说,加内特在2008-09赛季的年新为2475万美元,已经超过了规定的顶薪,假设这是他合同最后一年,那么2009-10赛季加内特新签下的更大年薪将达到2475X105%=2599万,这时就不再使用顶薪限制了。因此我们往往看到很多球员的年薪超过了按工资帽定下来的顶薪规定。

将合同分为这三类类型并不严格,新秀合同是其中的例外,将另行解释。这些只是宏观上对三种合同的注解,一些如伯德条款,早伯德条款,中产合同等耳熟能详的合同,以及球员选项,球队选项等合同细节都将在后面解释。

  特殊条款与特例:

I伯德条款和非伯德条款:

前面说过,NBA实行的是软性工资帽,当一支球队薪金超过工资帽时,那么这支球队可以引用特例来完成签约球员,而伯德条款则是其中最为著名的一个特例。需要说明的是,如无特别说明,任何特例所带来的薪金负担都需计入工资帽。

伯德条款:伯德条款允许薪金在工资帽之上的球队,通过伯德条款签约己队自由人,伯德合同增幅可达到首年年薪的105%,金额更大可达到顶薪,最长年限为6个赛季(其他球队只能给出5年,增幅为8%的顶薪合同)。

具备伯德权的自由人需满足以下条件:该球员必须在没有被买断,或者没有以自由人身份更换东家的情况下效力三个赛季。更直接点说法,当一名球员在一支球队效力了三个赛季的话,那么他将具备伯德资格。这三个赛季中,可以是1份3年合同,也可以3份单年合同。伯德权可以被继承。比如球员A在小牛打了1个半赛季,但被交易到了篮网,随后在篮网履行完了他剩下的1年半合同,这时篮网将拥有球员A的伯德签约权。

伯德条款还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首轮新秀合同,当一名新秀球员打完第三个赛季时,按例他也将拥有伯德权,但由于首轮新秀合同的年薪都有硬性规定,因此伯德权规定,用伯德条款签下的合同不能达到顶薪,最多只能为该名新秀原新秀合同中规定的第四年年薪(比较少)。因此,球队一般是等新秀履行完合同才用伯德条款续约,这样才能用顶薪留住出色的新秀球员。

早伯德条款:和伯德条款几乎如出一撤,差别在于,球员只需等待2个赛季,早伯德条款签下的合同,最长只能为5年,但早伯德条款规定了最短不能低于2年,这是为了防止球队和早伯德球员续约1年,待满足伯德资格(2年+1年)后,再以顶薪续约6年(以前太阳就曾这样续约丹尼-曼宁)。另外早伯德签订的合同起薪更大为前一年薪金的175%,或者当年中产合同全额,二者取大。早伯德条款的合同涨幅也为首年年薪的105%。

这里可以举些伯德条款的例子,2009年夏天,像艾弗森、马里昂、阿泰斯特这些球员都拥有伯德权,不过他们的东家可能不愿意和他们以顶薪续约。保罗、德隆在2008年夏天签的合同都是伯德条款,合同将在他们履行完新秀合同(2008-09赛季结束后)后生效。而像马刺的罗杰-梅森、活塞的夸梅-布朗都是签订的2年合同,到2010年,他们都有早伯德权。

当然伯德权的继承并非没有限制。NBA规定,如果一名球员签的是1年合同,并且该赛季结束后他就拥有伯德或者早伯德权的话,那么他也将拥有交易的否决权,因为交易会让他失去伯德或早伯德权(多年合同不会)。

  II

伯德条款和非伯德条款一般适用于签约己队自由人,那么薪金在工资帽之上的球队如何签约其他球队的自由人呢?那就要用到中产特例、双年特例和底薪特例了。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做法,那就是先签后换,比如2007年魔术就用这种方式拿下了刘易斯,不过这和特例有所不同,将在后面详细讲述。

中产特例:经常被球迷称作中产合同,当一支球队薪金在工资帽之上时,它就可以利用中产合同签约球员(己队或者其他队),中产合同是可以分拆的,即是说球队可以先用中产合同的一部分签约球员A,之后再用剩余部分签约球员B,或者不适用。中产合同最长可达5年,年薪涨幅为首年年薪的8%。球队每年都会自动得到一个中产特例,比如说球队A在2007年用5年中产签下了球员B,但在2008年球队A仍然可以用中产合同签下球员C。

每个赛季中产合同的首年年薪都是被规定死的。比如2005-06赛季的中产合同500万,2008-09赛季则是5585万美元。2008年夏天,尼克斯的杜洪,国王的尤德里、黄蜂的波西、小牛的迪奥普等球员均签约了中产合同,区别在于合同年限的长短。

双年特例:双年特例又被称作“百万条款”,因为在1998-99赛季这个特例起薪刚好是100万美元。双年特例因为每两年使用一次,而被冠名为“双年特例”,和中产特例一样,它的起薪也是被固定的,并且可以拆开签约多名球员。2008-09赛季,双年特例的年薪是191万美元,比如火箭签约布伦特-巴里就是使用双年特例,这也表示2009-10赛季,火箭不再拥有双年特例了。另外双年特例最长为2年合同。

底薪特例:薪金在工资帽之上的球队允许签约底薪合同,合同最长为两年,比如掘金的薪金超过了奢侈线,但他们仍然用底薪特例签下了安东尼-卡特。

伤残特例:伤残特例是指,当一支球队有球员因伤(或者死亡)缺席所有比赛时,球队可以向联盟申请伤残特例,这样球队就可以在薪金超过工资帽的情况下,签下一名替补球员。新签下的球员年薪最多为受伤球员年薪的一半或者中产年薪(二者取小)。

不过这种伤残特例却很难得到联盟的批准。比如2002-03赛季,格兰特-希尔就伤缺全季,但联盟没有批准魔术的伤残特例。而马刺在1999年因希恩-埃利奥特的肾病得到了伤残特例,而黄蜂也因为鲍比-菲利斯的死亡得到了伤残特例。

复原特例:是指被联盟禁赛的球员,在解禁后,原东家可以用以前的合同继续签下他,比如克里斯-安德森因滥用毒品被联盟禁赛两年,解禁后,安德森继续回到了黄蜂打球。

需要说明的是,任何一个特例带来的薪金负担都将被计入工资帽,(老将底薪合同除外,具体见上面“球员薪金限制”)而季中签下的合同在计算时会有所不同,每个赛季1月10日后签下的合同,会按照180天计算,每少一天,合同金额也会减少1/180。特例也不可以混合使用,比如球队A有500万的中产合同和200万的双年特例,他不允许用这两个特例签下年薪700万的球员B。

而当球队工资过低,即使加上所有特例还在工资帽之下的时候,球队就失去了这些特例。假如球队在赛季中某一时刻掉到这个水准之下,他们就自动失去还没用到的特例。 这套规则背后的逻辑是:球队必须处于工资帽之上,才需要所谓的“特例”。换句话说,特例是答应球队在工资帽之上进行操作的一种机制。那么,假如一支球队工资够低,即使他们使用了所有的特例也不会超过工资帽,那么特例有什么意义呢?因此,假如一支球队的工资下降到某个水平,特例们就随风而去。 今年的热火就是这个规则的悲剧牺牲品。

NBA的合同是严格规定的,工资也没有球队想要的那么低。首先回答楼主的问题。哪怕是一个底薪的球员,在NBA也属于中产阶级!还有一点就是底薪不是NBA更低工资合同!先介绍一下NBA的薪资制度,更低工资是多少?

目前NBA薪资总额更高的是加内特的334亿美元!

NBA薪资合同分为新秀合同、自由合同、顶薪合同、老将合同和各种条款

新秀合同是NBA球员进 *** 盟的之一份合同,新秀合同的金额从1995年开始固定。一般首轮秀会签2+2的合同。前两年是保障年,球队有未来两年的合同选择权!第二轮秀一般只签1+1合同,更糟糕的是只能拿到无担保的双向合同!

新秀期结束,球员可以自由签约,这和球员自身能力挂钩。如果在新秀期间进入更好的球队,成为全明星甚至获得MVP触发罗斯条款,球员甚至在新秀第三年就可以和母队达成五年合同!

NBA的顶薪和顶薪差别很大。同样顶薪的玩家有4000多万,但是玩家只有2000万。原因是什么?其实这和玩家年龄有直接的原因!在NBA,6岁以下的人更高工资只有工资帽的25%,7-9岁的人30%,10岁以上的人35%。当然,如果一个球员连续进入更好的球队或者拿到两个DPOY甚至MVP,符合任用老将的条件,他可以缩短球龄,在不到10年的职业生涯中拿到35%的首发工资!

目前联盟更高工资4300万美元在库里!

其实不仅老兵有底薪,各个年龄段的球员都有底薪。比如17-18赛季的薪资体系,刚进NBA的球员基本工资是81万美元,而打了10年以上的老兵基本工资是233万美元,差别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