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夜追凶》大关怎么被抓的?

意甲01
《白夜追凶》大关怎么被抓的?
导读:小关在墓地给大关戴上围巾。然后大关去了支队,小关去了医院。大关在支队门口被逮捕,小关媳妇劝小关理解哥哥。当然这是我做的时间线,也可能媳妇劝小关是发生在去父母墓地之前。反正都说得通。随后押送车带着有围巾的大关路过隧道被堵,大关怕黑病发作晕厥。

小关在墓地给大关戴上围巾。

然后大关去了支队,小关去了医院。

大关在支队门口被逮捕,小关媳妇劝小关理解哥哥。

当然这是我做的时间线,也可能媳妇劝小关是发生在去父母墓地之前。

反正都说得通。

随后押送车带着有围巾的大关路过隧道被堵,大关怕黑病发作晕厥。

小关从车后假装逃跑,引所有警察去追,最后在隧道口被抓,脖子上没有围巾就能证明是小关。

进车前,押送人员说车门被破坏,这说明酒吧老板娘一伙已经暴力破门救走了晕厥的大关。

随后小关进入市局拘留室,周巡登场开始巴巴说了一堆回忆,最后总结自己十五年都没交下关宏峰这个朋友,以此说明他已经发现小关替换了大关。

毕竟之前周巡被抓时说过,知道两人互换身份后,他可以轻易辨别两人,而之所以说没交下大关这个朋友,意思是他以为这次交换是大关授意的,但大关又没提前告诉他,明显没把他当自己人。

听了周巡自嘲的不满,小关才慢慢从黑暗中把身子探出来,邪邪的一笑。

唯一不理解的是老虎被吃这段,大关吃了老虎明显是打算好了要被抓,甚至他还喝了酒,可见他打算孤注一掷。

但能抓他的证据目前看来,只有小周暗地调查的灭门案丢失的手电筒。

但关于这个调查,包括手电筒证据,这些大关是不知道的,就算小关去看证据时,也只发现了头发,而没发现缺少手电筒的盒子。

之后两人就因为头发打了一架不欢而散。

那么我就不懂了,大关怎么知道自己一定会被抓?

还特意把自己养的鱼煮了吃?

未卜先知到这种程度么?

所以我猜测,其实这又是大关安排的手段。

因为最后在墓地大关对小关说,他打算去趟趟晚上的道了,我猜他是想自爆,然后用自己关进去,来钓出幕后的大boss,毕竟姓叶的死了,证据链断了,所以他只能改变策略。

只是没想到中途又被自己的弟弟,自作主张的换了出来,毕竟墓地时,弟弟也说了,他绝不会不管大关。

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解释,不然我抓破头也无法理解他怎么就莫名其妙的就被抓。

眼下一切的坑都只能等第二季来填了。

被关紧的大门里传来阵阵的求救声。撬开门锁,看到里面被困住的正哭喊着的女孩们。冯涛急忙下令大家赶快救人。

安子焦虑的告诉老板酒吧和洗浴中心都被查封了,都是冯涛带人封的。老板沉着的说,冯涛果然是个难缠的对手。

一个小混混正在扒窗向上爬,突然他支撑不住。摔了下去。特侦组赶到现场。他们正在对几个现场的相关人员作调查。芳姐在身上找到钱包,死者72年生的宋国华。大可走过来告诉冯涛有女生看到死者从三四楼的高度摔下来。但是死者的身体迹象和自由跌落的身体状况不符。死者的肩部和背部受伤是最严重的。芳姐猜测是有东西从楼上摔下来砸死此人。高燕大胆的猜测,可能是楼上有人掉下来砸死了他。大家顺着这个想法猜下去,觉得合理。芳姐发现死者身上有油漆。管理员表示不认识死者,并提供了只有四楼刷过油漆的信息。冯涛让芳姐抬走尸体,就跟着上楼查看。冯涛正要上楼,有人叫着老王。管理员告诉冯涛,此人就是四楼的涂先生。

冯涛将情况向涂先生说明情况,涂先生不太乐意,但是还是配合着带冯涛上了楼。冯涛了解到涂先生一个人住,平时都是八点出门。志杰发现窗台油漆未干,上面还有手印。冯涛要求看涂先生的手和鞋,上面都没有痕迹。于蓝发现卧室的柜子有被撬过的痕迹,涂先生担心的冲过去,告诉警察祖母留给自己的翡翠戒指丢失了。涂先生找出戒指的照片,还不断的抱怨着。志杰告诉他,小偷可能是从上面降下来偷走了戒指。

冯涛走到窗口发现有收绳子的痕迹。他走到楼下,发现一个人拿着绳子。这个人看到冯涛的警察证,撒腿就跑。趁警察离开自己家的空当,涂先生关上门,开始翻找着什么。冯涛追到那人,用枪对准他,开始搜他的身。在他的身上,发现升降扣和不明的东西。这个人什么都不肯说。冯涛也不确定,他和案子是有关系的。

芳姐告诉幼君,死者确定是被重物压到。从死者的伤口看,芳姐猜测可能是圆形的东西坠下导致死者死亡。得知队长担心高燕不敢面对尸体,派她去检验室,幼君有些嫉妒的说队长太照顾高燕。但是芳姐却觉得被照顾太多不利于成长。

大可告诉冯涛,他检察院的朋友向他透露,他们早晨逮捕的顾权起诉冯涛恶意袭击,并导致左肩脱臼。虽然知道案子是由高均负责,冯涛还是觉得无所谓,在他心里,能破案子才是最重要的。

死者身上的油漆和涂先生家窗口的油漆相同,于蓝让高燕通知下去,通报戒指的去向。韩笑和于蓝调侃的谈着高燕。幼君听到于蓝开韩笑玩笑说他喜欢高燕,有些失神。韩笑不明白幼君的心思。

大可提醒志杰查查阳台上的保险锁,来检测DNA。但是这事需要较长时间,志杰只好加班。

有人拿着戒指去典当。老板偷偷的拿出赃物通报进行对比。大可接到 *** ,前去查看戒指。看到警察押着涂鸿笙,大可和志杰很生气。冯涛得知是涂鸿笙去卖戒指,命令把他带回警局。

大家看到高均出现,本来都很感兴趣。可是当于蓝紧张的来找志杰,告诉他检察院要找他问话。大家都开始因为这种诬蔑感到不满。被审问的志杰面对有口说不清的状况很有压力,在外等消息的于蓝和幼君都很紧张,担心高均因为当年破获的案子被冯队推翻而公报私仇。冯涛听到他们的抱怨,却批评他们,要他们以案子为重,并相信高均的办事原则。

安子不满的告诉老板涂鸿笙卖戒指被抓,而且还抓走另一个人。老板提醒他,以后找手下要挑准人。

幼君找到指纹的所有者张达明。这是个很有前科的人。她要和于蓝前去抓他,志杰主动的要求同去。韩笑回来问他们做什么,幼君看到他赶着先走开了。

他们找到张达明,他似乎什么都不懂。看到张达明脚上有伤,于蓝去找来他的诊断证明,并找到医生询问他的病情。他们问起涂鸿笙,张达明装着什么都不知道。志杰拿出搜查证,要求他拿出口袋里的东西,里面装有一个割刀和一个光盘。

幼君认出光盘上的男人是个企业家,叫蔡少临,他正和一个女人在亲热。志杰猜测,张达明前去正是偷窃光盘。芳姐检验出光盘和死者身上的伤口吻合。因此,张达明就是压死宋国华的人。韩笑说起企业家联合会,冯涛和于蓝同时出现很大的反应。因为涂鸿笙正是蔡少临的秘书。

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涂鸿笙和张达明的目的,以及策划案件的主角。

这件事情让我们知道了踩踏事件有多么的严重,并且也会提高大家的警惕性。

在十月三十一号,韩国发生了非常严重的踩踏事件。而这次踩踏事件也导致了100多人的死亡,还有4名中国人。当媒体对这件事情进行报道之后,很多人都感到不可思议。因为在大家的刻板印象中会觉得,只是万圣节聚会,怎么可能发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

有媒体呈现了梨泰院踩踏事件的经过。

当事故发生之后,立即就有媒体对此次的事情进行了追踪报道。并且还利用了更先进的技术,对这一次的踩踏事件进行了重现。

受害者回忆起此次事件时都感到不寒而栗。

有一名中国的女生在社交平台上发文称自己是梨泰院事件的当事人。根据她的回忆,可以让我们看到事情的本身。当天的她去到梨泰院准备过万圣节。当时她所在的那条街就已经出现了拥堵的情况。但是大家没有想着逃跑,而是有越来越多的人来到这条街凑热闹,所以导致这条街变得水泄不通。这名女生的个子比较高,所以当她被困在人群的时候还能够呼吸到空气。但是在她旁边有几位女生个子比较矮,当时直接就失去了生命体征。而这个女生还发布了几张自己腿部淤青的照片,可以看出当时的情况是非常惨烈的。

总结:在梨泰院的这一次事件当中,还有三位韩国明星去世。事故的发生地仅仅只是一条不足2公里的街道,却导致了上百人的死亡。在现场的视频当中,还可以看到一方有很多医务人员在做心肺复苏,也有很多人的身体被白布盖上了。在事情发生的时候,有很多人不顾他人的生命,一直在推桑身旁的人。所以通过这件事情也让我们看到了人性阴暗的一面。

彭程程,1985年5月20日--2013年5月25日,包头酒吧老板。2013年5月25日,刚过完28岁生日的彭程程被恶棍先用烟灰缸砸断鼻梁,后用刀直刺心脏,当场死亡。

2013年5月25日,在包头某酒吧发生了一起血案,死者叫彭包头公安官方微博的介绍程程,是酒吧的老板,当日,正是彭程程的28岁生日。

那天,彭程程与朋友在酒吧正聊天,突然,一名叫王海龙的男子上来调戏彭程程,彭程程是性格比较刚烈的女人,当场就起了冲突,谁知道王海龙上来就是一个烟灰缸砸在彭程程的鼻梁上,彭程程的鼻梁都塌了。

当时,有人用力把王海龙拉开,不过,王海龙 *** 大发,竟然在吧台拿来水果刀朝着彭程程的身体刺去,结果,彭程程的肺被刺穿了,后来心脏也被刺穿,最终,彭程程倒地,一动不动的彭程程就这样在人群中失去了生命。

王海龙彭程程事件过后,警方就介入了调查,不过,王海龙家人却想彭程程 出各种办法来让其免去死刑,内蒙古的法医方面没有人敢对正常的王海龙做精神病鉴定,但是,法医却鉴定王海龙是酒后间歇性失去理智的病态。如此下来,王海龙的死刑可能性就很低了,但是,死缓的可能性却有90%以上。

  收到押金本身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的,可以按第84条规定办。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 *** 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更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更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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