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居民区,民房建6层高楼(连假工程7层)。规划局会批?

意甲03
为什么居民区,民房建6层高楼(连假工程7层)。规划局会批?
导读:现在土地越来越少了,房子越盖越高,节省土地,盖个6-7层规划局同意了,当然可以,这并不是黑。很多大城市都是这样,自己的宅基地,最多修四层,再多就是违规了。你是自家住,人家那是几十家几百家人住,性质不同。可以肯定人家盖6-7层,不会对你的地基

现在土地越来越少了,房子越盖越高,节省土地,盖个6-7层规划局同意了,当然可以,这并不是黑。

很多大城市都是这样,自己的宅基地,最多修四层,再多就是违规了。你是自家住,人家那是几十家几百家人住,性质不同。

可以肯定人家盖6-7层,不会对你的地基有影响。很多城市房子密得很,一般还是好几十层,也都很安全。

确实影响你的采光权,你可以起诉,不过,这种经过批准后盖的,你是很难赢的。我讲的你可能不爱听,但都是实话。

旧房翻新需要去土地规划局或者房屋管理所。房屋改建需要土地规划局或者房屋管理所同意。农村改建房子,申请人要带着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老房子产权证到村委会(居委会)填写建房审批表,村委会(居委会)审批同意后,批准后到乡镇建房办申报,乡镇建房办看是否符合乡镇规划建设,符合规划的批准,发给建房(翻建)许可证,有了建房许可证后,就可以建房。

宅基地翻新改建的材料准备

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改建。

2、首先带着身份证、户口、原房照和土地证,去当地的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一般是土地所、住建所办理相关登记,同时申请D级危房鉴定(这个鉴定时间较长,具体需携带资料请咨询以上两个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3、批准后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许可证,等房屋建成完工了,再带着这些手续去当地房管所办理房屋权证就可以了。

4、现在很多省份都有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议你先去村委会问一下。如果有,那抓紧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经村级评议、乡镇级审核、县级批准,市级备案,可以申请维修补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 *** 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 *** 报城市、县人民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 *** 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 *** 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分析:可以,只要规划局批准你按住宅那样建设,房产登记那边允许你划分单元分割出售就可以。但是拿到的房产证是商业房产,不是住宅,交易按商业房产缴纳税费,而且到期需要按商业用地再补缴地价,只有40年期限,不能按住宅用地那样70年到期自动延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问题一:农村建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农民自建住宅申报程序:

一、已办《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向当地乡镇 规划办报告,办理《规划许可证》即可建设。

二、未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

1、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核对);

2、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唬核同意后分别报乡镇国土所和规划办,办理《规划许可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后方可建设。其中:在原有宅基地建房的需本组组长签字,新开基建房的,需本组三分之二以上农户签字(或按手印或盖章),并应缴纳耕地占用税。

禁止非农人员购买农村土地建房,小产权属非法行为,不得登记发证。

问题二:农村自建房要办什么证件 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主要是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如下规定: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第八十八条 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第九十条 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规定外,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建议你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去详细咨询一下。

问题三:农村自建房需要哪些证件 农村建房手续办理须知

一、程序

(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

况)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

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

一户不能多宅。

(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

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

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二、审批面积(具体按当地的政策确定)

(一)1-3人,按3人审批,即90平方米。

(二)4人按4人审批,即120平方米。

(三)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审批150平方米。

(四)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扩建的连同老屋计算面积。

三、几不批

(一)地界不清的不批。

(二)土地有争议的不批。

(三)地质有滑坡现象的不批。

(四)禁建区的不批。

(五)界定为基本农田范围内不批。

(六)规划区内的不能随便批。

四、收费标准

(一)农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

(二)重新开宅,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办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

(三)重新开宅,新占耕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家无住房确需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耕地占用税按规定收取。

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许审批占用,特别是水田。

五、违法占地处罚

(一)违法占地建房的界定

未经批准,骗取批准,批甲占乙,批少占多,批非占耕。

(二)实施处罚的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实地丈量、调查、研究处罚意见、告知、下发处罚书、收缴罚款、补办用地手续。

(三)处理标准

1非耕地处罚10元每平方米。

2耕地(旱地),处罚款不少于2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3耕地(水田),处罚款不少于3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注:(1)对部分违法建房户,态度恶劣,影响较大,在收取罚款时按上限征收,处罚后强制撤除建(构)筑物。

(2)对违法建房户处罚的依据为:

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六十九条。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56号)第四十二条,计征罚款。

问题四:农村土地盖房子需要办哪些证 农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农村建房手续办理须知

一、程序

(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

况)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

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

一户不能多宅。

(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

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

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二、审批面积(具体按当地的政策确定)

(一)1-3人,按3人审批,即90平方米。

(二)4人按4人审批,即120平方米。

(三)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审批150平方米。

(四)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扩建的连同老屋计算面积。

三、几不批

(一)地界不清的不批。

(二)土地有争议的不批。

(三)地质有滑坡现象的不批。

(四)禁建区的不批。

(五)界定为基本农田范围内不批。

(六)规划区内的不能随便批。

四、收费标准

(一)农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

(二)重新开宅,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办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

(三)重新开宅,新占耕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家无住房确需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耕地占用税按规定收取。

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许审批占用,特别是水田。

五、违法占地处罚

(一)违法占地建房的界定

未经批准,骗取批准,批甲占乙,批少占多,批非占耕。

(二)实施处罚的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实地丈量、调查、研究处罚意见、告知、下发处罚书、收缴罚款、补办用地手续。

(三)处理标准

1非耕地处罚10元每平方米。

2耕地(旱地),处罚款不少于2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3耕地(水田),处罚款不少于3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注:(1)对部分违法建房户,态度恶劣,影响较大,在收取罚款时按上限征收,处罚后强制撤除建(构)筑物。

(2)对违法建房户处罚

问题五:农村建房要办什么手续 农民自建住宅申报程序:

一、已办《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向当地乡镇 规划办报告,办理《规划许可证》即可建设。

二、未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

1、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核对);

2、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审核同意后分别报乡镇国土所和规划办,办理《规划许可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后方可建设。其中:在原有宅基地建房的需本组组长签字,新开基建房的,需本组三分之二以上农户签字(或按手印或盖章),并应缴纳耕地占用税。

禁止非农人员购买农村土地建房,小产权属非法行为,不得登记发证。

不要忘记采纳噢

问题六:农村建房子要办理哪些手续? 到村委会、镇 申请建处指标,到国土部门申请宅基地指标,到城乡规划部门办理规划选址。长时间不建设,会被收回的。

问题七:在农村建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写报告给村委会;

2、到镇规划办免费办理规划证;

3、到当地国土资源所办理土地使用证,工本费5元。

你不需要另外花钱买这块地。

你应提供如下材料:

1、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3、户主本人页复印件;

4、报告;

5、其他(你现有的证明材料,没有则不用)。

问题八:农村盖房申请需要什么手续 盖自建房必知步骤流程 农村盖房申请条件

1、农村居民申请建房条件

(1)无房居住,需建房的;

(2)因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垮塌或存在安全隐患,需搬迁;

(3)多子女家庭、儿女长大结婚后,需分户居住的;

(4)持乡(镇)、村、社证明,申请建房户所住房屋确属危房,需改、扩建的;

(5)国家、省、市、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移民搬迁需使用集体土地的;

(6)国家公益建设需搬迁农民住房的。

2、农村乡镇、村办企业的用地条件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企业。

3、农村公益建设、公共建设的用地条件

凡是建设农村公益设施、公共建设的占地都可以使用农村集体土地。

农村不同建筑用地的申报材料

1、农村村民建房应申报的材料:(1)用地申请;(2)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申报表;

2、乡(镇)村企业占地需申报的材料:(1)用地申请;(2)用地补偿协议;(3)支付土地补偿凭证和证明;(4)勘测图;(5)、属农用地的提供农用地审批文件;(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评审意见。

3、乡(镇)村、公益建设、公共设施占地应申报的材料:(1)用地申请;(2)土地补偿协议;(3)支付土地补偿费用的凭证或证明;(4)村、社、乡出具的意见;(5)勘测定界图;(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意见。

农村盖房申请有哪些手续

一、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二、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镇 进行初审,并负责调地工作:

1、镇村建办意见;

2、镇土地分所意见;

四、镇 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意见;

五、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1、县规划局审核,确定规划选址意见,发批准文件;

2、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发批准文件;

六、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费用,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七、建房户开工前报告镇 ,镇 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 理;

八、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 申请竣工验收;

九、镇 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退 还建房同地保证金;

十、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希望能帮助到你哟

问题九:想在农村盖房子,请问需要什么手续? 一般是需要申请的。建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申请建房,房子的审批好像就这几步了,建议你还是去微信上的一个公众服务号去找,叫一号查询,里面的东西很详细,我也记得这样,一般我有什么要找的都会去上面的。

农村建房没有土地证不能建房!

  农村建房手续办理须知:

  一、程序:

  (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一户不能多宅。

  (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

  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二、审批面积(具体按当地的政策确定)

  (一)1-3人,按3人审批,即90平方米。

  (二)4人按4人审批,即120平方米。

  (三)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审批150平方米。

  (四)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扩建的连同老屋计算面积。

  三、几不批

  (一)地界不清的不批。

  (二)土地有争议的不批。

  (三)地质有滑坡现象的不批。

  (四)禁建区的不批。

  (五)界定为基本农田范围内不批。

  (六)规划区内的不能随便批。

  四、收费标准

  (一)农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

  (二)重新开宅,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办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

  (三)重新开宅,新占耕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家无住房确需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耕地占用税按规定收取。

  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许审批占用,特别是水田。

  五、违法占地处罚

  (一)违法占地建房的界定

  未经批准,骗取批准,批甲占乙,批少占多,批非占耕。

  (二)实施处罚的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实地丈量、调查、研究处罚意见、告知、下发处罚书、收缴罚款、补办用地手续。

  (三)处理标准

  1非耕地处罚10元每平方米。

  2耕地(旱地),处罚款不少于2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3耕地(水田),处罚款不少于3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注:

  (1)对部分违法建房户,态度恶劣,影响较大,在收取罚款时按上限征收,处罚后强制撤除建(构)筑物。

  (2)对违法建房户处罚的依据为:

  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六十九条。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56号)第四十二条,计征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