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为什么只有270票?不是说一人一票吗?

美洲杯01
巴马为什么只有270票?不是说一人一票吗?
导读:美国总统由全国选民投票选举,但并非选民直选产生,而是实行选举人团制。选民投票产生的是代表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538名选举人。总统候选人获得超过半数选举人票(至少270张)即可获胜。美国各州拥有的选举人票数量同该州在国会参、众议员人数相等

美国总统由全国选民投票选举,但并非选民直选产生,而是实行选举人团制。

选民投票产生的是代表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538名选举人。总统候选人获得超过半数选举人票(至少270张)即可获胜。

美国各州拥有的选举人票数量同该州在国会参、众议员人数相等。参议院由每个州选举出的2名议员组成,而众议院议员人数则根据各州人口比例来确定。人口多的州产生的众议院议员人数就多,同时在总统选举时拥有的选举人票也多。

如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的选举人票多达55张,而人口较少的阿拉斯加等州只有3张选举人票。哥伦比亚特区虽没有参、众议员,但仍拥有3张选举人票。

除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按得票率分配选举人票外,其余48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制度,即把本州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该州获选民票最多的总统候选人。

扩展资料:

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美国实行总统制,行政权属于总统。国家元首和 *** 首脑职权集中于总统一人。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不对国会负责。总统由每四年举行一次的大选选出,任期四年,并可连任一次。

美国总统选举的过程漫长而复杂,主要包括预选、总统候选人提名、竞选运动、全国选举、选举团投票表决以及当选总统就职仪式。

预选阶段通常于大选年2月份的第3个星期二在新罕布什尔州拉开帷幕,到6月份结束。此后,美国民主、共和两大政党将分别在全国大多数州选出参加本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

在少数不举行预选的州,则由两党的州委员会或代表大会选拔代表。因新罕布什尔州率先进行预选,其选举结果对其他各州影响很大。

-美国选举制度

-美国总统选举

2008年底,奥巴马代表美国民主党参选美国总统,最终战胜了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麦凯恩,成为美国第44届总统,在2012年再次连任总统,一共当了8年美国总统,虽然在任期内没有做出什么太突出的贡献,但有一点足以名垂青史,这就是奥巴马发出身。

奥巴马是一个非洲裔美国人(黑人),祖籍是肯尼亚,他是之一个当选美国总统的黑人,这在美国历史上必然会留下浓厚的一笔,特别是在美国黑人曲折的历史上对比下,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足以让美国历史更光彩夺目。

奥巴马的确没有太多的钱,收入只算个中产,但当选美国总统也不是光靠钱,奥巴马背后有党派和财团支持,竞选美国总统的钱自然由背后的财团出,要知道美国是一个财团政治典型,奥巴马只需要做到能够掌控好大选,做好演讲拉票和辩论就行。

就是大富豪特朗普参选美国总统,竞选资金也不是自己的钱,也是来自于选民和财团的捐款。像原纽约市市长布隆伯格那样的人很少,竞选市长资金都由自己出,因为比起财富起来,彭博社老板博隆伯格可是比特朗普还有钱,他是世界顶级富豪。

扩展资料:

2016年1月5日,奥巴马在白宫就控枪举措举行新闻发布会。奥巴马宣布一系列控枪举措,以期望通过行政手段遏制美国频发的枪支暴力犯罪。他同时敦促美国国会在控枪问题上有所作为。

奥巴马宣布,所有枪支售卖者都将被要求获得经营许可,并对购枪者进行背景审查,否则将受到刑事处罚。

美国 *** 将雇用更多检查人员参与购枪者背景审查工作,增加200名探员以加强枪支安全相关法规的执法力度,并投入5亿美元用于精神疾病的治疗。

参考资料:

——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

在充斥着阴霾和沮丧的2008,如果不出意外,奥巴马的强势亮相或将成为历史书写者笔下颇为浓墨重彩的一笔。

这位政治新星仿佛从世界的边缘走来。他生于夏威夷,长于印尼和美国本土,在梦想和种族漩涡的交缠中成熟。他没有万贯家财,更没有显赫的家族荫庇,然而却从社区底层崛起为主流白人政治圈中的黑人领袖。

他被视为“肯尼迪第二”和实现马丁·路德·金“梦想”的更佳人选。这个扛着“改变和希望”大旗的年轻政治家,他的经历和内心世界,其实超越了众多美国人思维的象限。

如果不出意外,他将受任于动荡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如何与各国协调稳定全球金融体系、挽救全球经济局势,将成为他的首任大考。而如何与中国携手努力,突破中美关系40年来的箱体格局,也将是一个令人期待的悬念。(苏庆先)

奥巴马“零距离”

在曼彻斯特那个礼堂里,我看到的是满眼的年轻人,他们声嘶力竭地欢呼着他们的英雄、他们的胜利。

如果愿意冒一点点的风险,我们已经可以预言:用不了多久,美国将迎来一场政治、社会层面的深刻变革。

当前的选情越来越清晰地表明:美国人似乎下定了决心,要在220年后接纳之一位黑人总统。当然,选民真正希望的,是奥巴马能引领美国走出迷失了多年的困局,给美国带来崭新的气象。

所有新鲜的东西,总是诱惑而神秘的。这个扛着“改变、希望”大旗、西装笔挺的年轻黑人,他的经历和内心世界,其实超越了很多美国人思维的象限。

非“美国”的笑容

我见过奥巴马三次。分别在今年1月马萨诸塞州的初选、8月丹佛的民主党大会和10月中旬纽约的第三次总统辩论会上。可以说,对他的印象,一次好过一次。

之一次见到奥巴马,是在马萨诸塞州曼彻斯特镇的一所礼堂里。那天奥巴马在此举办一个中型的拉票演讲。有点出乎意料的是,进奥巴马的场子,记者随身物件都要放在一处让警犬嗅一遍,警戒十分严厉。而同在马萨诸塞的希拉里、麦凯恩、罗姆尼等竞选人并没有这么做。想想从他一开始参选就纷起的“刺杀”传言,警方对他作特殊保护似也情有可原。

那天的演讲厅里几乎是年轻人的天下。其中一个名叫汤姆的小伙子,是专程请了假从纽约州赶过来做志愿者的。我也是之一次真实感觉到奥巴马的强大感召力。

演讲开始前,先是一队青年男女上台欢天喜地地等待接见。然后在全场尖叫声中,奥巴马上台了。那是我之一次注意到奥巴马在较随意的场合展露朴素的笑容——牙齿很白,深深的酒窝,眼睛里透着平易和真诚。在我看来,那不是一种政客的面具式笑容,眼光中也没有政治精英人士的咄咄逼人。他的表情有点像上台唱卡拉OK的大一新生,带点羞涩,但很诚恳。他一个不落地和台上志愿者用双手一一握手致谢。

不过奥巴马一开始演讲,确实有点像变了一个人。他眉头紧锁,语调高亢,频频使用排比句演说技巧——在我听来,词藻华丽,口号连连,但总显得空洞。以后听过他多次演讲,发现他每一次都把演讲当作马丁·路德·金似的历史性演说,倾情投入,一丝不苟。

2004年,奥巴马在民主党大会上那次一鸣惊人的演讲,也是他自己一手起草,经过反反复复修改后的成功之作。此番再听他演讲,总能感觉到竞选中所表现的勤奋、进取、一丝不苟的态度。这也是他这个无名无分的参选人,最后能赢得大场面的重要品质。

奥巴马这个“苦大仇深”的形象广为人知。街头小贩卖的奥巴马头像T恤,更流行的图案就是他紧蹙着双眉,深邃目光投向远方。这张照片给我的之一印象,则更像古巴革命者切·格瓦拉。而这可能就是奥巴马粉丝们内心对他真正的期望。

不过于我印象最深的,倒不是奥巴马这副招牌式的冷峻面容。在我看来,这更多是初出茅庐的他,为掩饰自己的青涩和紧张而故意装出的形象。相比较起来,希拉里、麦凯恩在台上演讲时,真比他放松不知多少倍。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他那真诚而憨厚的笑容。这个笑容,直接把奥巴马和那些老练政客区分开来,让人感受到他朴素、平实,甚至是亲切的一面。他这种气质,希拉里、麦凯恩这样显赫的政界名人没有,罗姆尼、朱列安尼这样的百万富翁也没有。

此后在多个场合,只要不是在 *** 演讲,奥巴马总显出他朴素、真诚的一面。比如在辩论会上,受到攻击的奥巴马在回应时有时会有一些结巴,但说出的话听起来却很真实。

他最近一次和麦凯恩辩论,当麦凯恩侃侃而谈他将如何拯救美国的经济时,奥巴马禁情不自禁露齿笑起来,这虽然显得有些不敬,但倒是青涩真实的奥巴马的展现。

奥巴马似乎是擂台上突然现场的无名高手,在黑人、年轻人和穷人的呐喊声中,击倒一个又一个强大对手。

在曼彻斯特那个礼堂里,我看到的是满眼的年轻人,他们声嘶力竭地欢呼着他们的英雄、他们的胜利。

抹不去的黑色

奥巴马的父亲是纯粹的肯尼亚黑人,母亲是堪萨斯州白人。但按美国不成文的规矩,他仍然算黑人。

高度发达的美国竞选机制和文化不会让奥巴马在公开场合谈论种族话题,他也从不提及自己的黑人身份。他甚至会刻意和“黑人兄弟”们保持距离,他会在演讲时说“这不是白人的美国,不是西班牙裔的美国,不是亚裔的美国,不是非裔的美国,这是一个多种族的美国”。虽然他拼命去摆脱,但他黑色的皮肤注定成为极其敏感的焦点话题。

现实中的反映是,黑人兄弟们在南卡罗莱纳州初选中为他拿下重要一役。在最新民调中,10个黑人有9个会投他的票。金牌黑人主持奥普拉·温弗莉为他站台,黑人将军鲍威尔虽为共和党人,照样支持奥巴马。

而白人们开始谈论起“黑人清算”话题。近日在美国公众电台的谈话节目中,一个老太说:我预感到一个“终级审判”的时刻就要到了,白人几百年来对黑人的压迫和侮辱将面临清偿。其他一些妇人则感到“担心”和“害怕”,她们害怕的是奥巴马会被谋杀。

在美国的几年中,我没有听到过任何一个美国人会因奥巴马是黑人而拒绝投票给他。因为这在美国社会是极敏感的事。但民调显示,美国白人男性中的大部分支持麦凯恩,显示了美国主流,至少是财富和权力阶层对奥巴马的态度。

在几天前的一个聚会上,我问起一个剃着光头的白人老板的投票倾向,他说我只告诉你一点:我不会投票给一个增加税收的人,我一个子儿也不想多出。他对奥巴马的态度显得相当轻蔑。

而在亚裔选民中,我也经常听到一些言论:当然不能投奥巴马,他要当选,不是更鼓励那些喜欢不劳而获的黑人吗?

奥巴马并非生活在真空中,像他这么聪明、敏感的人,深深知道自己的肤色意味着什么。虽然他如今穿着十分考究,甚至被某杂志评为更佳衣着品位男士;虽然他有哈佛法学院的更高学历,他住在高档社区,有很多高层次的白人朋友,但是——奥巴马应该仍不会忘记自己的出身。

在奥巴马上小学时,有女同学要摸他的头发,男同学则问,他的爸爸会不会吃人。对于不时发生的诘难,小小年纪的奥巴马回应的态度是耸耸肩。这很有点他父亲的风度。有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是:在夏威夷大学念书时,奥巴马的父亲有一次去一个酒吧。一个白人对侍者大声抱怨:为什么安排我坐在黑鬼旁边!众人都呆住了,老奥巴马走过去,心平气和地对白人讲起了什么是“美国梦”,人生而平等的由来等等,结果那白人听得面红耳赤,最后掏出100美元埋单谢罪。

面对白人社会的疏远和诘难,奥巴马基本循他父亲的方式,默默以自己的才华和能力向世界证明自己。在传记《来自父亲的梦想》中,奥巴马也承认自己年轻时深受身份认同的困扰,一度也吸过 *** 寻求逃避。但他最终选择了一条理性、融合的道路。

在奥巴马寻找自己精神归宿的过程中,他交往过各种各样的人。这些经历直到现在仍是竞争对手攻击的目标。他的黑人启蒙牧师怀特是一位极端黑人人权主义者。他曾和被称为“国内 *** ”的反越战激进人士艾尔有过交往。他一度和加入过***组织的作家戴维斯过从甚密,戴维斯被称为他的“红字导师”。虽然奥巴马不断说明自己和这些人的关系,但确定无疑的一点是,奥巴马至少一度行走在所谓美国主流价值观的边缘地带。

虽然如今的奥巴马出入在上层白人人群中,但他在精神上或许仍是一个边缘人。奥巴马外公的一个十几年的黑人朋友,在奥巴马十几岁的时候告诉他:白人永远不可能真正和你成为朋友。这句话曾让奥巴马深感震撼。初选阶段,奥巴马的妻子米歇尔说:让我告诉你:这是我成年之后之一次为美国感到自豪。她的这番话引起轩然 *** 。

这是一个和奥巴马朝夕相处、在芝加哥大学就任高职的黑人女士的感言,可想而知,奥巴马的感受和她会有多遥远呢?

当然,随着选情越来越光明,奥巴马全家,甚至所有黑人因此深受鼓舞。奥巴马也在演讲中一次又一次讲到“美国梦”的真实和伟大。

马丁·路德·金的梦想似乎就要在奥巴马的身上最终实现,哪怕在椭圆形办公室内,奥巴马仍将感受到来自美国白人老男人们不屑的眼神,还有3K党不散的阴魂。

泥路上的童年

奥巴马直到18岁才真正开始在美国本土学习和工作。而对他价值观、人生观影响极大的青少年岁月,恰恰是在远离美国的夏威夷州和第三世界国家印度尼西亚度过的。

大概在6-10岁之间,奥巴马随母亲从夏威夷迁居到继父、印尼人苏托洛在雅加达郊区的家中。那里的生活环境堪比贫民窟。路都是没铺过的,房子里没有电。但作为一个孩子,奥巴马适应得很快。他骑着墙头和隔壁的女孩聊天,在学校里交了不少朋友,他吃各种印尼食物,还学会了一些印尼话。

1995年,奥巴马赴肯尼亚作他人生之一次寻根之旅。他来到了他爸爸出生的地方,一个小部落的小村寨。走过泥泞的小路,他看到一身土著装扮的祖母。奥巴马蹲在祖母身边和她合了一个影,两个人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如果奥巴马做了美国总统,当他再一次和非洲土著祖母欢聚在一起时,那将是一个足以令人动容的反差。事实上,奥巴马的父亲给了奥巴马大概10个同父异母兄弟姐妹。如今他们都在肯尼亚生活,其中几个和奥巴马关系密切。

他来自非洲的父母,和热爱第三世界的母亲,注定让奥巴马和第三世界国家的人民关系密切。

在10岁到18岁之间,奥巴马生活在夏威夷祖父母的身边。虽然夏威夷是美国的一个州,但那里的社会形态相当特殊。土著、亚裔占了人口的很大比例,白人并不占多数。各族裔之间相处融洽。

奥巴马虽然没有刻意渲染自己在印尼和夏威夷的生活经历,但这一经历无疑让他有了一个更加国际化的视野,更理解像印尼这样第三世界国家人民的生活,也更了解美国其他族裔的文化和心理。

而他这种较为谦逊的世界观,也受到母亲安的深刻影响。安非常注重观察其他国家人民的优点和感受。她之一次婚姻在上世纪60年代惊世骇俗地嫁给肯尼亚黑人老奥巴马,第二次婚姻是嫁给亚洲人苏托洛,这就充分证明她是白人至上主义的颠覆者。她善良、宽大的胸怀对奥巴马的影响自然不可低估。奥巴马曾说:我身上更好的东西都来自于她。

当然,奥巴马自己,包括他的竞选团队,是不允许他混淆自己出身的。在很多场合,奥巴马提到白人母亲安对自己的深刻影响,也着重强调外婆麦德琳对自己的教诲,以此突显他“美国种、美国生、美国养”的干净出身。这对于选战来说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或者我们也可以认为美国文化对奥巴马的影响更至关重要,但他18年美国本土之外的生活经历,将注定他是一个与美国任何一届总统都截然不同的候选人。

期待新的美国

今天的美国,虽然谈不上经济崩溃,也不至于交出超级大国的头把交椅,但毫无疑问它已在经济、外交领域陷入了内外交困的境地。

金融危机的大爆发对奥巴马而言,是一个天赐良机。这场危机,为奥巴马持续对布什 *** 将人民置于水深火热境地的攻击,作出了最生动的注解。而善于见风使舵的奥巴马阵营,在危机中也给出了一系列听起来相当动人的应对方案。

比如,奥巴马强调如果他当上总统,将整顿金融秩序,决不让金融机构的总裁们肆无忌惮地鲸吞民众和 *** 的金钱。他又强调要大幅减少 *** 的财政赤字,不再一味“向中国借钱,到沙特买油”,建立起独立稳健的财税体系,等等。

当民众惊惶不定时,奥巴马在电视上镇定自若地侃侃而谈如何应对金融危机的举动,让他大大得分。在各大民意调查中,经济是选民关心的之一要点,而谁能解决金融危机,谁将入主白宫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强。

伊战爆发后,美国的国际形象大打折扣。作为曾颇受尊重的超级大国的国民,美国人已经不愿再继续承受世界的冷眼。而在这一点上,奥巴马提出尽快以适当方式从伊拉克和阿富汗撤军。他一次次誓言与世界各国广泛合作,让美国重新赢得世界的尊重。

而要重新赢得美国人渴望的国际尊重,麦凯恩做不到,希拉里也做不到。麦凯恩的口号是,他一上台就要把本·拉登捉拿到手,必要的时候将闯入巴基斯坦边境。而希拉里以凌晨3点紧急 *** 的竞选广告,持续强化民众的战争意识和敌对情绪,同样不能改变美国在全球的形象。

而奥巴马的外交政策显然要柔和得多。他强调对话和谈判的重要性,强调疏解美国和反美势力之间的紧张态势,努力消除紧张的源头。在美中关系上,奥巴马提出中国不是敌人但是竞争对手,不像希拉里那样的咄咄逼人。

而奥巴马这些一反美国传统做法的理念,深深吸引了一部分期望改变美国现状的人。

在奥巴马的每一个竞选 *** 上,年轻人总是占了大多数。蓝领、黑人、妇女是他的忠实支持者。倾向比较自由主义的年轻人希望奥巴马一洗白宫的陈腐气息,而蓝领、黑人、妇女等社会较弱势人群,以及厌烦了美国种族分裂的人们,则希望奥巴马能为他们出人头地。

10月中旬在纽约举行的最后一场辩论会现场,大学生们把霍夫斯卡大学变成了奥巴马的主场。大三女生安吉拉高举着“奥巴马”的牌子,她说她支持奥巴马,是因为他能给美国政治带来新鲜的空气。安吉拉的话代表了奥巴马大多数支持者的心声,也契合着奥巴马贯穿始终的口号:改变、希望。

或许我们终将看到一个有所不同的美国。新的总统愿意更多把总统一号降落小国、穷国的机场。外交官们愿意多听听反美力量的声音。他们的媒体也能改变一下那种高高在上的腔调。在金融、环保等领域变得更加克制和负责任。

这次选举的结果是一个重要的历史事件,因为这是之一次有一个非洲裔美国人当选,这个结果在一年前几乎没有美国人预料得到。它有两个意义:首先,大多数美国人民都愿意选择一个非洲裔总统,说明种族偏见有所下降;第二,更重要的是,奥巴马是一个政治天才。要不是他,没有其他黑人可能当选。他很年轻,涉足政治只有很短的一段时间。他有过三年参议员的经验,在此之前只做过伊利诺伊州的参议员。在民主党挑选总统候选人的初选阶段,参议员希拉里·克林顿几乎是胜券在握,因为她是一个非常知名的参议员、前之一夫人,而且在民主党内有强大的政治权力基础。但没什么来头的奥巴马在选举中赢得一个又一个州。经过激烈的竞争,奥巴马在9月正式成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

他成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后,有几个因素促成他成功当选总统。

首先是经济危机。统计研究表明,经济条件是影响总统大选结果的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良好的经济条件有利于现任总统连任或与他同党派的候选人当选;经济条件不好时,在野党的候选人会当选。现在金融危机当前,经济条件非常恶劣,我在以前的文章中对此有充分论述。

第二,布什是美国多年来最不受欢迎的总统,选民对他的总统功绩满意的比例还不到30。除了经济形势不好,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他在伊拉克战争问题上的处理不当。而奥巴马从一开始就反对伊拉克战争,并宣布,如果当选将尽快撤回大部分军队,因而深得人心。他获胜的一个战略是,把他的对手麦凯恩与布什的失败政策联系在一起。而麦凯恩只是采取消极战略,告诉选民奥巴马经验不足。

奥巴马的经济政策受到有名的保守经济学家的批评,主要有两个理由:之一,他倾向于对收入较高的人收重税,对低收入家庭则实行较低的税率。他希望 *** 投入更多资金来解决国内问题。第二,在外贸方面,他可能会限制自由贸易,希望对有些国家进行贸易限制。在医疗保险政策方面,他主张增加 *** 涵盖范围,涵盖大部分直到最终是所有美国公民的医疗保障,而麦凯恩倾向于根据个体的选择有更多的私人保险。两人都主张在沿海开采石油和支持研究新能源来促进能源独立。双方都希望改善美国的中小学教育,因为美国学生的表现比许多其他国家都差,甚至不如一些发展中国家。在他们关于这个问题的辩论中,当奥巴马表示应当强调家庭教育,并要求选民不要让他们的子女花太多时间看电视或玩游戏时,他获得了很大支持。鉴于上述在竞选中宣布的政策主张,读者应该注意到,有很多政策是过去的总统在竞选期间主张但以后没有实行的。奥巴马可能是个例外。

在美国,许多人相信托马斯·杰斐逊的说法:“更好的 *** 是最少管事的 *** 。”他们认为,除了提供法律和秩序, *** 不应干涉人们自由追求自己幸福的活动。奥巴马认为,领导国家去处理许多问题,包括减少种族偏见和共同努力解决金融危机和其他经济社会问题,是总统的责任。他有领导美国度过目前金融危机的能力。他往往在竞选演说中强调,美国是一个国家,不分共和党或民主党、男性或女性、黑人或白人、基督徒或犹太人,在处理美国面临的重要问题时,大家都是美国人。

70 %的欧洲人支持奥巴马成为美国总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他的外交政策基于他对世界具有全球性的看法。他1961年出生在夏威夷,约10岁时在印度尼西亚过了几年。在国外生活的经验给他提供了不同于纯粹美国人的视角。许多只生活在美国的美国人只会从美国的角度来看问题,这往往意味着,认为美国的方式是对全世界人民都正确的方式。布什总统和他的高级阁员在中东推行美国式民主就是这种美国式傲慢的典型例子。奥巴马的视角比较广阔,他比较谦虚,不认为美国模式对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更好的,他不会把美国模式强加给其他国家。他愿意与外国有不同政见的***进行协商。

奥巴马还有其他天赋。他的两个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同学在电视访谈中说:“哈佛法学院有许多非常聪明的人,但奥巴马的聪明比其他同学高一级。”我相信这是事实,因为有其他证据表明他的天才。他能够取得如此多人的热烈支持。他竞选募集到的资金打破了历史纪录。我多次听到他在电视上的发言,对他演讲的内容实质十分佩服,例如他讲美国种族偏见的问题。这对于美国黑人是一个非常困难的议题。他表示理解有种族偏见的白种人,也理解黑人的痛苦埋怨,但他能够作出令人信服的陈述,让他们共同努力去减少种族偏见,使双方都受益。

他的天赋如何能帮助改善中美关系呢?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到,他的中国政策将基于充分的理解,如果他现在还不了解中国,也会设法去了解,而不是把美国观念强加给中国。他将不会考虑把打击恐怖主义作为处理美国与其他国家关系的唯一目标。他比以前大多数总统更加开明,愿意接受中国好的合作意见。中国 *** 可以借此机会,与他的新 *** 部门展开经济、外交和军事方面的对话。我希望并相信,两国之间的关系将得到改善,而且两者的合作将使两国和全人类受益。

2007年2月,奥巴马正式宣布竞选总统。他在竞选中以“变革”为主题,强调结束伊拉克战争、实现能源自给停止减税政策和普及医疗保险等,并承诺实现党派团结、在国际上重建同盟关系、恢复美国领导地位。

2008年8月27日,他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获得总统候选人提名。2008年11月4日,他在美国总统大选中获胜,当选第44任(第56届)美国总统,并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非洲裔总统。

2009年1月20日,奥巴马正式宣誓就职总统;11月15日至18日,奥巴马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他是首位就任一年内访问中国的美国总统。

扩展资料

奥巴马执政后,推出了自己的金融救援计划,包括承诺未来两年内向创造就业机会的美国公司提供临时税收优惠,公司每提供一个新的岗位就能获得3000美元的税收减免;

允许美国家庭提前从养老金账户提取总额不超过1万美元的资金;对陷入困境但仍在努力还贷的购房者,将其丧失住房抵押赎回权的期限宽限90天;呼吁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和财政部向各州和地方 *** 提供更多的经济援助。 

-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

改变奥巴马一生的一幅画:让他立志竞选总统

据英国《独立报》11月19日报道,奥巴马2004年在美国民主党代表大会上发表了名为“无畏的希望”的演讲,此次演讲让他声名鹊起,并且在2006年出版同名著作。实际上,“无畏的希望”一词出自他的前牧师赖特对一幅画的评论,奥巴马本人曾被那幅画感动得热泪盈眶。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画作,这些画对人有什么作用呢?不同的人可能从画中得到不同的东西,对于奥巴马来说,一幅画改变了他的生活,也是这幅画让他立志竞选美国总统。

     20年前,身为芝加哥三一联合基督教会牧师的耶利米·赖特,以“无畏的希望”为题举行了一次布道。他在布道会上解析了英国画家乔治·弗雷德里克·瓦兹一幅名为《希望》的画作。

     画面上一个年轻女子坐在象征世界的地球上面,身体向前倾斜,低垂着头,眼睛被蒙上绷带,手里弹拨着仅剩下一根弦的古希腊七弦琴,并俯身倾听这根弦发出的微弱乐音。画家的意图是表现人类直到最后也不能丧失希望,不过观众的感受可能会有所不同,觉得只剩下生命的最后一根弦,正面临着危机。

     但赖特解析说:“虽然这名女子身上有着瘀伤和血迹,穿着破烂不堪,竖琴也只剩下一根弦,她就好像是广岛或者沙佩维尔(沙佩维尔为南非城市,曾发生种族屠杀)的受难者,但是画家仍敢于把这幅画名为‘希望’。虽然世界被战争撕裂,虽然世界被仇恨摧残,虽然世界被猜疑蹂躏,虽然世界被疾病惩罚,虽然在这个世界上充满饥饿和贪婪,虽然她的竖琴被毁坏得只剩下一根琴弦,但是这位女人仍有无畏的希望,在她那仅存的一根琴弦上,去弹奏音乐,去赞美上帝。”

  奥巴马:

  分析人先分析性格,这是惯例。

  从大的方面看麦凯恩和奥巴马的性格。

  按内向、外向划分,麦凯恩是外向型,奥巴马是内向型。

  按活泼型、力量型、完美型、和平型四种类型划分,麦凯恩是力量型为主,另有较多的活泼型成分;奥巴马是比较典型的完美型,另有较明显的力量型成分。

  奥巴马喜欢思考,注重逻辑推理。

  麦凯恩具有精明果断的外表,奥巴马具有深沉细致的实质。

  奥巴马平和而刚毅,麦凯恩豪爽而耿直。

  奥巴马属于坚劲之人,本来他的本性是喜欢攻击社会的弊端,眼睛爱盯着阴暗面,以讦为直,不宽容,但经过自我修养,已经克服了这些缺点,现在的主要标志是追求准确、端正,以有远见卓识、有所创造、深刻、细致、确切、精当自豪。

  麦凯恩经常是感觉紧张的,他要经常保持精力充沛的形象;奥巴马是持续的不轻松,但不到紧张的程度。只要睁着眼睛,他的大脑就不会休息,他有点分不清工作与休息,似乎工作也是休息。

  奥巴马属于内向思考型,主意拿得正,别人很难影响他,除非对方有严密的逻辑或可靠的证据。

  按照S、E、Z、H、N五种类型类型划分,奥巴马属于S型人,又叫内闭性气质。特点是清楚地区分自己与别人,爱思考,认真,不大宽容。麦凯恩属于H型人,又叫自我显示型性格。特点是喜欢盛大的场面和显赫的气氛,表情较丰富,能夸张,总想让别人重视自己,缺乏持久性。

  一个人的自尊心建立在什么基础上,是个十分重要的内容。麦凯恩的自尊心建立在自己勇敢、独特的基础上,奥巴马的自尊心建立在自己善于思考、见解深刻上。

  奥巴马的批判进取心强而情绪克制。麦凯恩的自我放纵心强,总想逞能逞强炫耀于人。

  奥巴马的性格是明显的内向型。这就是说,他是那种不喜欢暴露真实思想和情感的人,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倾向于自己慢慢消化。许多人以为内向型性格就是不爱说话、不爱交际,其实虽然喜欢说话但从来不暴露自己的思想感情者,不能算是性格外向;而许多性格内向的人的确是善于社交的好推销员。内向性格的人仍然很可能是能说会道的,伶牙俐齿,也能够滔滔不绝,也能够高谈阔论。判断性格外向内向的标准,要看他是主动地暴露思想感情,还是情不自禁地流露思想感情。奥巴马不管多么能说会道,善于演讲,当他主动展示自己的思想观点时,宣扬或交流的目的性是很明确的,这与情不自禁地暴露思想感情完全是两回事儿。

  内向型性格的精神动力,一般来源于内心世界,而外向型性格的精神动力,往往来源于外部世界。内向型性格需要从自己的内心吸取精神营养,外向型性格需要从外部世界吸取精神营养。因此,内向型性格者需要比较多的时间独处,而外向型性格者独处时很容易感到寂寞苦闷甚至憋得慌——特别是那种轻浮型、轻佻型外向者。奥巴马绝对是经常需要时间独处的人,他需要在独处的环境中理清纷乱的思想。只有把思想清理出头绪后,他才镇定而自信地出现在别人面前。他经常是胸有成竹的样子,就因为他很清楚自己的思想主张是什么,很明白事情应该怎样做。

  奥巴马是个相当有深度的人。

  我看见过十几位美国总统的笔迹(都是发表在书报上的复印件),我认为其中思想最深沉、最深邃的是尼克松。听说美国人因为水门事件而对他评价很低,其实这只是道德问题,道德问题与思想深度完全是两回事儿。奥巴马的性格不像尼克松那么内向,平时的表情也不像尼克松那么深沉,凭笔迹可以断定,奥巴马的思想深度是类似于或接近于尼克松的。当报刊上、电视上充满奥巴马竞选总统时的微笑面孔时,须知这并不代表他的本质。

  麦凯恩和奥巴马都是有雄心壮志的人,但在这三个方面是不同的。

  麦凯恩的雄心壮志缺少深思熟虑的基础,所以在远见卓识方面也明显逊一筹。对于他来说,远见比较少有,可能有些卓识。即使卓识,那也应该是灵感爆发似的突然一闪而已。他有很好的直觉,对眼前的情景判断简洁明快。

  奥巴马的雄心壮志是建立在性格深沉的基础上,不张扬,也许亲朋好友都不知道。他的雄心壮志不仅深思熟虑,而且具有老谋深算的特点和性质。

  两个人的理想和抱负都是很大的,但具体内容不同,大与小是无法比较的。

  理想的无私性方面,麦凯恩比较无私,这就是说,麦凯恩更容易为理想牺牲自我,而奥巴马更倾向于把自己和理想紧紧地绑在一起。

  从理想的内容具有的性质而言,麦凯恩的理想较具有声势浩大、场面显赫、万民敬仰等性质,也就是说,他的理想属于成就、事实、业绩的性质,具有偏重于形式的性质,他在意的是眼前民众对自己的看法。奥巴马的理想较具有深层次的历史意义和社会意义,他对暂时性的声势浩大、场面显赫、万民敬仰之类不大在意,他更重视自己对历史、对社会的深远影响,重视后代人怎么评价自己即未来的历史怎么写自己。

  很明显,麦凯恩如果当选美国总统是不打算对美国的现行政策做重大改变的,他的思维视野、精神注意力仅仅在如何维护美国的利益方面。如果他要改变,那一定是情势很明显应该改变了。

  奥巴马如果当选为美国总统则一定努力对美国的现行政策作出重大改变。对于奥巴马来说,如果身为美国总统而不留下醒目的个人政治标记,那他会觉得太对不起自己了。

  现在又流行九型人格的分类法。这样分,奥巴马是一号人格完美主义者,麦凯恩是八号人格保护者。

  从人格特征来说,麦凯恩具有演员的性质,其风格是大吼一声,突然亮相,在举世瞩目、万众惊羡的场面中演示自己的才能和杰作。

  在麦凯恩的思想意识里,他觉得周围的环境经常需要他展示自我。获取朋友的信任需要展示自我,赢得大众的信服需要展示自我,威慑敌人同样需要展示自我。

  奥巴马的人格特征具有军事统帅的性质,其风格是暗中调兵遣将,出其不意,对对方的打击又准又狠,等到世人恍然大悟的时候,胜卷已经牢牢地攥在他的手里了。从这种意义上理解时,我们可以把他的人格理解为阴谋家、野心家类型;但这样做必须把阴谋家、野心家这样的词汇所具有的贬义舍弃掉。他的目标是最后的胜利,不是眼前一时的场面煊赫,他要把别人彻底征服,让世人心悦诚服,而不是被临时煽动起来的情感所鼓惑——他深知巨大的希望之后若是随之而来的是失望,那场面将更悲惨。他的内向型性格决定了他的精神驱动力无须借助于别人的情感反应来支撑,他的深思熟虑性格决定了他不会像麦凯恩那样喜欢沉醉于眼前的美好景象。

  麦凯恩是个强烈的爱国主义者,他作为总统毫无疑问会坚定地捍卫美国的利益。对任何侵犯美国利益的人,他唯一的反应方式就是迎头痛击。在这方面,麦凯恩更像是个拳击手。

  质疑奥巴马的爱国心是毫无实际意义的选举战术,但奥巴马对侵犯美国利益的人和事,反应不会像麦凯恩那么鲜明,那么简单,或许他仍然会和对方握手言笑,但他心里一定想的是“我总有一天要活剥你的皮!……”他很可能采用温水煮青蛙的战术来制服对方。

  中国人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皇权专制,形成了一种名曰“忠诚”的道德标准。所谓忠诚,具有盲目信仰、盲目信赖的含义。直到今天,一个人是否具有忠诚的品质,依然是一个十分重大普遍的问题。用这个标准衡量麦凯恩和奥巴马,会得出什么结论呢?

  麦凯恩具有忠诚的道德品质,这就是说,麦凯恩对自己喜欢的上级或权威偶像之类的人物,比较容易产生忠心,说一不二,忠心耿耿,不会变心。他对自己喜欢的上级或权威偶像之类的人物究竟是否正确,是否代表真理和正义,较少怀疑。

  奥巴马不具备忠诚的品质,这就是说,让奥巴马盲目地忠于任何人都是难以办到的事情。如果要说忠诚的话,他只忠于自己。从价值的角度看,奥巴马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他可以以士兵、随从者的身份参加某种事业,也可以忠诚地与别人合作做事,但他不会盲目信赖、盲目服从任何人。他既不轻信,思想上一旦产生了怀疑就不会盲目服从。在奥巴马看来,私人关系归私人关系,事业归事业,是非对错则是另一回事情,奥巴马决不肯把这些不同的事物混在一个锅里煮。

  现在我就报刊上美国笔迹学专家的分析结论谈谈我的看法。

  有报刊说“奥巴马有魅力 麦凯恩重理想”。

  我认为,说奥巴马有魅力没错,说麦凯恩重理想就错了。

  从有没有理想的角度评论两位总统竞选人,恰恰应该说奥巴马是有理想的人,变革就是他有理想的具体体现,没有理想,如何变革?

  麦凯恩如果当选为美国总统,无论从哪方面都不会有重大变化。就算他会采取一些比较严厉的反对腐败、加强法制管理的措施,也不能说这就是理想——只有在非常腐败、法制混乱的国家里才能称之为理想。只打算修修补补不能算理想,至少立志做比较大的变革、使社会发生比较深刻的变化才能算理想。

  有人说麦凯恩是个有理想及野心的人。

  理想和野心如何区别,有时候真不容易。一个人想当宇航员,是理想还是野心?想当总统,是理想还是野心?

  我认为,理想与野心的区别,重要的一点在于动机是为公众利益还是只为个人的私欲。

  从这一定义出发,我认为,说麦凯恩有理想及野心是不正确的,只能说他是有强烈的突出自己的欲望。说奥巴马有理想及野心才是正确的,他的确是既有理想又有野心。

  奥巴马和麦凯恩是左撇子,左撇子与一般人相比,总有怪异之处。

  三、动机和潜意识对比

  奥巴马爱真理,爱正义,爱公平,爱秩序。

  麦凯恩爱成就,爱效率,爱荣誉,爱表现出形式上新奇的自我。

  奥巴马属于进取者,麦凯恩属于表现者和指挥者的混合类型。

  奥巴马的注意力经常集中在自己的事业成就上,麦凯恩的注意力经常集中在自己的情感感觉上。

  奥巴马属于思想者,麦凯恩属于集权者。

  奥巴马按理论和逻辑做事,麦凯恩按感觉和感情做事。

  思想境界可分出实利境界、是非境界、功名境界和寡欲境界四种。麦凯恩和奥巴马都处在功名境界,但同样是功名,性质含义有差别。麦凯恩偏重于眼前的显赫,奥巴马偏重于历史的深远意义和永久性。

  有人说麦凯恩能采取一些人们意想不到的行动,我希望注意他这样做时的动机。

  麦凯恩具有表演者的人格特质,具有强烈的创造欲望,他希望与众不同,因此,他若采取人们意想不到的行动,动机应该是这两条。他在美国政治中扮演独行侠角色,就是天性即潜意识中不甘心默默无闻的表现。

  奥巴马会做出艰难抉择,冒着风险进行社会变革,因为他有这种雄心,动机明确——他认为这是自己的历史使命,是他自我实现的更佳方式。

  麦凯恩嘲讽奥巴马说:“假定自己是被历史选定在关键时刻拯救国家的人,借此谋求总统职位―――我不会这么做。”麦凯恩这么说,恰恰暴露出他对奥巴马很不理解。一个美国人,希望拯救国家而不谋求总统职位,这才是不可思议的呢。奥巴马就是认定国家需要拯救,而自己负有拯救国家的历史使命,他的目标是变革社会,如果仅仅当总统而不进行变革,奥巴马的兴趣就会减去一半,心目中有关的价值和意义就会减少一大半。

  麦凯恩说奥巴马此前没有冒着被批评的风险去做变革的事情,而自己已经做过了——这并不能说明奥巴马是个说空话的人,恰恰说明他的性格谨慎、深沉。

  从笔迹来判断,奥巴马的确是个具有改革美国政治抱负的人。

  麦凯恩从根本上认为世界上充满了冲突,充满了威胁。中国过去是阶级斗争的弦绷得特别紧,麦凯恩是国家斗争、民族斗争的弦绷得特别紧。他对军事冲突、武装冲突十分敏感,如果他当选为美国总统,其注意力集中在国外而不是国内,这是基本可以肯定的。他是顽强的,坚强的,首先是个斗士,具有好斗的天性,不服输,爱逞强。

  美国民主党副总统候选人拜登说美国当前需要的不是一个好军人来领导国家,而是需要一个英明的领袖,一个可以带领大家进行变革的领袖。从这一点来说,奥巴马是可以带来改变的领袖,而麦凯恩不是,决不是。

  奥巴马主张美国要做“超级明智强权”,这其实已经透露出他的重大变革中将要采取的国际政策的实质性内容,说白了,就是要改善与盟国的关系,改善与联合国的关系,减少我行我素,尽量避免唱独角戏。

  麦凯恩不按牌理出牌、个人风格鲜明、特立独行的性格,敏感的天性,表明他容易主动挑起冲突,他喜欢用武力教训别人,崇尚强权,他说的爱国,维护美国的利益,其真正的含义在此。奥巴马声言自己将是一个强悍的领袖,其实,至少在表面上他无论如何比不上麦凯恩强悍。

  奥巴马誓言改变美国政治,要导正美国方向、赢回国际对美国的尊敬,其动机是真实存在的;说他不爱国,说他要削弱美国,这话肯定与事实不沾边,奥巴马的动机肯定是要让美国更强大。

  麦凯恩的思想意识里,动机往往是控制和权力,控制环境,控制周围人对自己的态度。控制就需要权力,因此控制问题与权力问题密不可分。马斯洛的动机需要五种层次,分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和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麦凯恩的精神需要核心显然是尊重的需要。他的尊重需要里混合着安全需要的性质:要让人尊重就需要优越于人,一旦优越于人的地位动摇或受到威胁就没有了安全感。

  出于被尊重的需要,麦凯恩需要经常让别人看起来是一副正义凛然的样子,需要经常感受到被尊敬,需要得到各阶层特别是上流精英人士的认可。如果内心有什么事使他不安,他倾向于把它藏起来或者努力把它视为不存在。

  对于麦凯恩来说,只有在自己能够有效地控制局面的时候,他才感觉自己是安全的。

  麦凯恩的归属需要从属于尊重的需要。麦凯恩永远不会成为一个独立人士,他一定要留在组织中或身处组织中。因为他很清楚,只有在组织中他才能发挥自己的才能,才能得到广泛的尊重,组织是他生活的舞台,是他唯一适宜生存的土壤。

  做事的时候,麦凯恩注重行动的效率、生产的效率,特别是产品数量、消灭敌人的数量等等。

  在组织中,麦凯恩无疑是强调服从,强调纪律,自己是上级的时候要求别人服从自己,自己是下级的时候也愿意服从上级,但他的条件或前提,是自己的下级远比自己的上级多;而在私人生活空间里,麦凯恩倾向于自由自在,随意发挥自己的个性,不死板,不教条,接待朋友和熟人,他明显地热情、快乐,他自己是活泼乐观大方的,也希望对方活泼起来。

  虽然麦凯恩是个模范军人,信奉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但即使在军队中,如果上级没有给予他足够的重视,他总会有意给上级出点小难题,以便引起对方的注意;此时他会感觉到破坏纪律原来是很能给人带来 *** 的事情。他不是只知机械服从命令的机器,总是要求给自己表现的机会,这是因为他的潜意识中具有演员、表演者的本质。

  奥巴马的动机显然是成就,他要的是不平凡的业绩,用实际成就证明自己的不同凡响。他的动机需要排在首位的显然是自我实现,即更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别人的尊重只能排在第二、第三位。一般来说,甚至与最亲近的朋友、家庭成员的亲密信赖关系在奥巴马看来也比泛泛大众一时的尊重更值得珍惜和重视,因为他觉得与那些理解自己并且完全可以信赖的人做思想方面的深刻交流既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也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奥巴马很需要被别人理解,他需要摊开内心的不安与可靠者协商,但他决不需要被很多人理解。他认为一旦被许多人理解,就证明自己不是更优秀的了。

  与几乎所有的人一样,奥巴马也需要别人的尊重和感激,但他需要的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尊重和感激,万众欢呼的盛大场面在奥巴马眼里只是过眼云烟,镌刻在史册上的永久评价才是值得追求的价值。由于这种追求和价值观,奥巴马始终潜藏着向命运挑战的欲望,也因此才有担任领导职务作统帅的意愿。

  因此,在麦凯恩的潜意识里,自己必须随时在公众眼里像个样子,必须随时保持光辉形象。而在奥巴马的思想意识里,他首先要求自己精密准确地把事情做好,做完善,即使暂时被公众误解,也不必在意。

  论私心,麦凯恩随时可以牺牲自己,可以付出利益,而奥巴马比较谨慎,注重维护自己的利益,不轻易付出,不让别人随便占自己的便宜。麦凯恩对朋友豪爽慷慨,对陌生人也较乐于施舍,奥巴马的同情心和怜悯心不如麦凯恩那么容易打动,他更认为简单的施舍并不是帮助贫弱者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必须从根本上制定法律政策以及采取其它措施才能解决问题。麦凯恩对别人的爱容易有具体、形象的特点,而奥巴马对别人的爱比较有博爱、泛爱的特性,这是抽象的爱,也是根本的爱、理性的爱。正是在这种抽象的、高层次爱的基础上,自私与无私融合起来了,对自己负责也对别人负责,同时也就是对历史负责、对社会负责,一切都统一起来了。这个道理,许多人是不懂的。

  奥巴马的思想意识及潜意识无疑具有完美主义者倾向,无论什么都坚持高标准要求自己,这种特点使他能够自律,能经常较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看问题冷静、理智、客观。当他用平易近人的微笑接待别人的时候,显然是由于理智的制约而降低了衡量别人的标准。一方面,他努力使自己更优秀,竭力拉大自己与别人的差距,另一方面,他又经常想用高标准要求别人,希望帮助别人提高。

  麦凯恩经常保持的精神状态显然更像个雄心勃勃的斗士。他习惯于以勇士自居,以别人的保护者自居。保护别人,使他体会到自己的优越,使他自豪,使他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价值。他勇于挺身而出,敢于仗义直言。潜意识里,他喜欢充当神圣法律和正义的执行者,在执行神圣任务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也随之庄严伟大起来。

  奥巴马经常具有的精神状态似乎更像个孤身挺进的探险者,其自我感觉总是与绝大多数人具有不小的距离,他的思想意识深信万事均须依靠自己,他希望承担起更大的历史使命,希望创造辉煌的成就,如果说他也会热衷于追求权力,那仅仅是因为他知道权力是自己实现理想目标必不可少的工具。

  麦凯恩属于眼里揉不得沙子的人,遇到邪恶的人和事会奋不顾身。麦凯恩的斗争对象常常是眼前的,具体的。

  如果说麦凯恩在潜意识里经常给自己的定位是神圣的执法队,那么奥巴马给自己的定位经常是法律的审查官。奥巴马关注的焦点经常是法律是否公正。对眼前具体的邪恶,他倒容易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因为他更关心的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麦凯恩在动机需要方面达到的阶段是尊重的阶段,自己在他人眼里的形象,他人对自己的尊重,是最重要的。本来他已经得到了许多人的尊重,但他的动机需要没有继续向上升华,而是扩大了尊重的需求。

  奥巴马是个在动机需要达到自我实现阶段的人。

  有些资料透露,奥巴马在参加总统竞选之前在国会里并没有突出的表现。如何理解这一点呢?没有突出表现并不能说明他是个平庸的人,不能说明他没有强烈的进取之心。这恰恰表明他不是演员型的性格,他的思想和感情是相当内敛的。他其实一直在不声不响地积蓄力量。

  你可以认为麦凯恩是把当总统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但你不能认为奥巴马也是这样。总统的职位在奥巴马心目中当然也是很重要的,但只是工具,只是跳板,有所作为才是奥巴马最终的人生目的。

  人类自古以来能够达到自我实现阶段的人很少,所以能够理解自我实现者思想感情的人也很少。这种人把更大限度地施展、发挥自己的能力为更大快乐,以工作为快乐,以做一个独一无二的自己为快乐。他们对自己的看法、评价极其稳定。

  麦凯恩的安全感以保持自己的优越为基础。

  奥巴马一般只关心社会的事情,公众的事情,本质性的事情,一方面他希望改变社会历史,引导大众,另一方面,他又自觉地担当起社会道德守护者的责任,细致地分析着、监督着全社会。

  本节最后,我仍然对美国笔迹学专家的分析作一评论。

  奥巴马签名的时候,把他的姓氏之一个字母O用d的竖切割成两半。

  有些美国笔迹学专家认为,这可能与奥巴马的父亲在他年幼时离开家有关;有的则认为是表明他有两个不同世界,体现了奥巴马继承了白人和黑人的两种血统。

  我的分析是,这表明他的潜意识里,对自己的家族过去的历史缺乏带有尊重意味的敬畏,同时有一种强烈的征服欲望,把他的整个家族当作征服对象,征服的 *** 就是让自己的成就超过整个家族,出人头地,也就是中国人最常见的光宗耀祖。这正是对家族的自卑产生的自尊,即因为出身于这个家族而自卑,因为自卑又立志要改变这种状况,改变历史,然后因为具有这种志向而自尊。他的这种写法,还同时混合着创造欲望和对自己创造能力的自我欣赏。

  四、为人处世对比

  麦凯恩愿意先相信别人,奥巴马宁可先怀疑一切。

  奥巴马各种情况下都是自己拿主意,麦凯恩在混乱情况下说不定会听谁的。

  麦凯恩比较容易看重表面现象,奥巴马注重实质,坚持实事求是。

  麦凯恩不能忍受不确定状态的焦虑煎熬,奥巴马在不能确定的状态下依然能够冷静沉着。

  麦凯恩是性情中人,允许自己在某些情况下不讲理,如果他能在某些场合通过胡搅耍赖的办法占点便宜,他会很高兴,认为这表明自己聪明能干;奥巴马是理智型人,无论任何时候都需要有合适的理由、至少是可以说得过去的理由做支撑。

  麦凯恩尊重隐私,是认为人们不应该看重彼此的隐私,不觉得不屑于计较;奥巴马尊重隐私,是希望大家都穿好裤子把 *** 藏起来,防卫的意识很浓。

  麦凯恩与奥巴马都很重视隐私。麦凯恩虽然属于外向型性格,但他的表演性特征使他一贯像演员一样只在舞台上把更好看的一面给别人看。奥巴马的精神驱动力来源于自己的内心世界,对自己的评价不求助于外部环境,所以无意进行“化妆”,但他认为自己的事情归自己管理和负责,没有必要告诉别人。

  奥巴马从潜意识里认为人与人是平等的,各自独立的,因此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的隐私,自己也尊重别人的隐私,这样就与每个人都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是典型的内向型性格特征。他不习惯全部展示自己的全部,并且认为这样做没必要。他不希望大众太了解他,不想让人们知道有关他的过多的情况。所以人们容易有一点奥巴马个性模糊的认识。其实奥巴马很需要有几个知己,一般不会超过三、五个,和知己进行深层次的思想感情交流,使用非常准确的语言词汇来剖析彼此的思想情感,加深对自己的认识,是奥巴马最珍视的人生幸福之一。而笔迹显示现阶段他的确拥有这样的知己。

  正因为奥巴马具有根深蒂固的平等意识,所以能在社交中适应各种人,处世的圆滑根源在此。真诚地尊重他人,是赢得他人尊重的不二法门。

  麦凯恩没有平等意识,他不能容忍自己不优越于别人的情况,不能忍受别人比自己更耀眼的状态。他的政坛独行侠风格,正是他潜意识里以身为普通民众为耻、以与别人一样为耻的具体表现。他的创造精神,他的英雄情结,都是以这种不甘平庸的情结为基础的。麦凯恩是不愿意与别人进行深层次思想感情交流的,尤其不愿意直面彼此的内心世界,他回避太亲密的接触——他这样做的深层次原因即潜意识的原因,是因为他在这方面无知,既没什么好谈,又害怕被别人发现自己无知。麦凯恩喜欢用身体语言做辅助手段来表示情感,比如拍拍对方的肩膀等。

  麦凯恩缺乏尊重别人的潜意识。他总是希望自己是出类拔萃的英雄,而别人只是热烈欢呼英雄名字的平民,是喽罗,是助手,是合作者;若不然,就只能是敌人。

  即使是熟人朋友,麦凯恩也是不畏惧彼此之间发生正面冲突的。相反,他感觉直来直去的冲突倒是简明有效而且令人痛快的沟通方式。即使与朋友大打出手,麦凯恩也能够随着一阵哈哈大笑而与对方握手言欢,并且保证今后心无芥蒂。

  奥巴马不愿意与熟人朋友发生正面冲突。他先会设法沟通,说服对方,失败以后也可能会隐忍,会回避矛盾,结果彼此的关系可能逐渐冷淡甚至最终分手。即使是亲友之间,凡是比较重大的冲突,在奥巴马心里都会留下不易消除的疤痕,从此增添几分感情的生疏。

  斗争的 *** 使麦凯恩相信自己是强有力的,但经常保持 *** 也使他无法形成质疑自己的观点和做法是否正确的良好习惯。他的感官主要是眼睛和耳朵,眼睛的用处是警惕地盯着对手,寻找着对手的弱点,一边盘算着怎样狠狠地一击而使对方倒地不起,耳朵的用处是倾听大众惊羡自己而发出的啧啧声,赞叹声,从而能在精神上不断获得新营养。

  麦凯恩显然具有英雄情结,充当英雄人物根置于他的潜意识。崇尚强者,以强者自居,以硬汉自居,这使他比较具有进攻性。其实他的策略就是一贯倾向于以攻为守。他喜欢那种高度投入、紧张兴奋的生活情调,喜欢寻找快乐。他非常自信,感觉好象自己无所不能。

  加强活动性,努力开朗活泼,找乐子,寻 *** ,以此消除经常性的紧张带来的疲劳感。

  是被人打得鼻青脸肿的凄惨形象。

一、 奥巴马当选的主观原因

(一)奥巴马的家庭背景

在许多人看来,奥巴马的家庭似乎并不幸福。

他的家庭并不完整,父亲、母亲都多次结婚和离婚,这使得奥巴马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得不面对这种离异带来的心理压力。另外,他的黑皮肤也让他倍感自卑和压抑。奥巴马九岁时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个黑人为除去黑皮肤,用强力化学淡化剂最终几乎毁坏了他所有的皮肤,照片让他如遭电击。这种如影随形的自卑要么会导致一个人沉沦,要么就会让他迸发出惊人的斗志,产生强烈的成就欲望,在奥巴马身上正是产生了积极的强大动力,从社区工作者、博士、教授、州议员、国会议员一路走来,并最终锁定更高奋斗目标。

在奥巴马的成长中,家庭带给他的伤害其实并不大。他的亲人都是和善的人,合不来就分开,而不是无休止的争吵和经年累月的折磨。奥巴马在这样的氛围中自由长大,伙伴很多,不会激起过强的青春期叛逆。虽然他也迷茫过,吸食毒品,沉迷酒精,但没有人逼迫和扭曲他,他终究会茁壮成长。

因为美国的家庭教育基本都是人本理念的,他们相信人有自我成长的能力,人能找到自己的方向并实现自己的理想,所以奥巴马不是在说教中长大的,是在感受下成长的。他的梦想也是一个黑人青年因社会不公而挣扎中获得的。他自小感受了国际关系大家庭,所以有兴趣在大学选择了国际关系专业,做社工让感受了更多底层人的生活,决定从政,并唤起更大兴趣考进哈佛大学攻读法学博士,这是他成长的内在需要,而不是为了一份工作、一张文凭。

从这一切都可以看出,奥巴马有着独特的成长环境。他从小就具有的深深的恐惧和自卑让他变得异常敏感和早熟,他深知黑人所受的歧视,也理解白人的观念。所以他能在敏感的种族问题上赢得绝大多数人的支持,也正是出于这样的背景,他提出的“共同的美国”可以消除美国的隔阂和不安。

(二)个人魅力深得民心

奥巴马年轻、健康、英俊、极具活力,这是他先天就具有的优势,也是许多选民对他一眼就产生好感的原因。

早在党内初选时,奥巴马独特的个人魅力就已吸引了不少美国民众。出身平民的他关心社会底层,为人亲切和善,极具感染力。而他的对手希拉里则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政坛“铁娘子”,高贵的出身使她带着居高临下的盛气,过分硬朗的形象也让人觉得难以亲近。相比之下,民心向奥巴马一方倾斜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大选中,落败的麦凯恩虽然资历丰富,但他主要输在理念不清和年纪、口才、形象上。麦凯恩是共和党内出名的边缘派,动不动就和本党作对,做些所谓“超党派”的举动。而这些举动,主要来自麦凯恩的保守主义理念不清晰、不坚定。正是理念不坚定,让坚定的保守派不满,甚至愤怒。导致他代表共和党出线,保守派基本没有 *** ,甚至有著名保守派组织“反麦凯恩”的运动,说宁可失去白宫,也不可失去原则。麦凯恩之所以在三次总统候选人公开电视辩论会上都输给了奥巴马,主要也是因为理念不清晰、不坚定,所以才无法理直气壮,更无法抓到重点。

除此之外,奥巴马的形象、口才也远在麦凯恩之上。麦凯恩已72岁,奥巴马才47岁,整整相差一代。在今天的电视时代,麦凯恩的老态和奥巴马的活力,对比非常明显。在电视辩论会上,麦凯恩不断翻带过去的本子,看讲话大纲和一些数字,而奥巴马一张纸都没有拿。按理说,麦凯恩当过三十年参议员,美国大选那几项关于税收、福利、健保、社安基金等问题,应该闭上眼睛都会记得。但麦凯恩实在太老了,已记不住那些数字。而奥巴马正当壮年,不仅记忆力好,还有天生的口才,讲话有节奏、起伏和感染力。相形之下,麦凯恩就显得笨拙、老态。这次很多年轻人出来投票,他们本能地就会对具有同样活力的奥巴马好感。根据《 *** 》公布的出口民调,在18到29岁这个年龄段的选民中,奥巴马拿到了66%,麦凯恩只拿到31%,是所有年龄段中差距更大的。在女性票中,奥巴马也以56%比43%大赢麦凯恩,这也和形象有关。

可见,选举的成功与否不是完全取决于党派或 *** ,更重要的是参选者自己的公众形象和个性是否能为多数民众所接受。

(三)提出政策可靠实际

奥巴马相当关注社会底层,他围绕着能源、医疗、教育等一系列人民最关心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迅速赢得人民支持。

对于备受压力的战争问题,奥巴马从一开始就反对伊拉克战争,并宣布,如果当选将尽快撤回大部分军队,因而深得人心。他获胜的一个战略是,把他的对手麦凯恩与布什的失败政策联系在一起。而麦凯恩只是采取消极战略,告诉选民奥巴马经验不足。

此外,70%的欧洲人支持奥巴马成为美国总统。一种可能的原因是,他的外交政策基于他对世界具有全球性的看法。他1961年出生在夏威夷,约10岁时在印度尼西亚过了几年。在国外生活的经验给他提供了不同于纯粹美国人的视角。许多只生活在美国的美国人只会从美国的角度来看问题,这往往意味着,认为美国的方式是对全世界人民都正确的方式。布什总统和他的高级阁员在中东推行美国式民主就是这种美国式傲慢的典型例子。奥巴马的视角比较广阔,他比较谦虚,不认为美国模式对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更好的,他不会把美国模式强加给其他国家。他愿意与外国有不同政见的***进行协商。他的中国政策将基于充分的理解,而不是把美国观念强加给中国。他将不会考虑把打击恐怖主义作为处理美国与其他国家关系的唯一目标,比以前大多数总统更加开明。

这些政策都表明奥巴马将会成为美国和世界所共同期待的一位总统。

(四)现代科技运用得当

在竞选过程中,奥巴马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使自己的名字迅速为美国和世界熟知,也为自己争取到了众多支持者。

奥巴马是之一个通过其个人主页向公民筹集到大部分总统竞选资金的总统候选人,并且通过这一 *** 募集到了美国历史上最庞大的竞选资金。而在他之前,所有候选人都是通过向既得利益集团(西部石油派或东部银行派)进行筹款的。

奥巴马的筹款 *** :靠竞选官网的“捐款”按键,汇聚了选民“每人几十美元” 的政治捐款,遂取得了巨大的“业绩”:从310万选民身上筹得 6.05亿美金竞选资金!远超历任有大财阀支持的总统竞选人!这使我们不得不佩服其对现代科技的运用能力。

47岁的奥巴马作为一名来自草根阶层的总统,和美国大多数人一样,也很喜欢使用Facebook、Myspace和Youtube等社交媒体工具。外国有一个统计网站做了个简单的比较,发现奥巴马赢麦凯恩,在互联网新媒体上争取到政治倾向摇摆中的年轻人,即是互联网新媒体受众,赢得不少功劳。

另外,据2008年5月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文件披露,奥巴马在1-4月里的广告花销绝大部分砸在了互联网媒体、社区和搜索引擎。从披露信息来看,奥巴马的 *** 营销组合布局(尤其是给Google的280万美金广告),对争取选民,效果十分出色。 但此时,竞选对手麦凯恩,只是按照常规路子,把大量的广告费花在了电视和纸媒上。

从这方面来看,奥巴马在选举的过程中已做到了创新,起码和群众的距离拉近了。他选择的方式是正确的,能随着时代的步伐作出改变,是一个***都应有的能力。

二、 奥巴马当选的客观原因

(一) 美国社会阶层的不平等

美国一直宣扬平等,但社会现状仍然划分三六九等,界限虽然日趋模糊,但贫富依然存在,不平等在激增。

对美国社会流动性(家庭在经济阶梯上的上下移动)的新研究表明,它远远低于经济学家原来以为的水平,也低于大多数人的认识。事实上,许多研究者说,曾经激励美国人奋斗的社会流动性近来已渐近趋平,甚至可能下降了。社会流动性是美国梦的核心,它给人以希望。据信,他能让贫富之间日益扩大的鸿沟不那么难以忍受。个中的逻辑是这样的:美国社会当然会有贫富之分,但只要两者可以互相转化,只要有类似于机会均等这样的事,贫富之间的差别就不会构成难以逾越的阶层界限。

一方面,对少数杰出人士来说,登上财富的顶峰变得容易了,而另一方面,对其他许多人来说,从一个经济阶层升入另一个更难了。可以说,与30年前相比,现在的美国人更有可能终其一生都属于同一阶层。美国新的英才制度的核心隐藏着一个矛盾。用人唯才取代了过去的世袭特权制度,但归根结底,“才”至少是部分建立在阶层的基础之上的。有钱、受过良好教育又有关系的父母,可以为孩子培养英才制度所赏识的种种习性。而当他们的子女取得成功时,便被认为是靠才干赢得的。

某些社会学家和营销顾问认为,人们通常认为的三大阶层(上等、中产和劳工阶层),已经细化成由职业或生活方式决定的数十个微阶层。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社会学教授迈克尔·豪特说:“阶层意识和阶层语言正在渐趋模糊,但与此同时,阶层也在重组美国社会。我认为这些关于‘阶层消亡’的讨论是幼稚并且颇有讽刺意味的,因为我们处在一个不平等激增的时代。”

正是这些不平等的激增,使得越来越多的美国人,特别是处于劳工阶层的人对美国失去信心,对美国的未来充满疑惑与焦虑。奥巴马的平民出身和他的成功是“美国梦”的更好见证,激起了众多美国人对生活的热情和信心,他把美国梦带回给了美国,迅速获得来自社会各阶层的支持。

(二)经济环境不佳的影响

统计研究表明,经济条件是影响总统大选结果的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良好的经济条件有利于现任总统连任或与他同党派的候选人当选;经济条件不好时,在野党的候选人会当选。现在金融危机当前,经济条件非常恶劣,这无疑为奥巴马提供了一个有利的经济背景。

美国民众早已对布什的政策不满,加之世界金融海啸使美国的霸主地位岌岌可危,美国人普遍感到焦虑不安,他们急需一位非常不一样的总统来改变美国现状。

(三)“家族王朝”不得人心

经历了大小布什和克林顿的掌政,美国人早已厌烦了由一个或几个家族轮流上台的“家族王朝”。人们心中理想的总统并不需要显赫的出身。

布什是美国多年来最不受欢迎的总统,选民对他的总统功绩满意的比例还不到30%。除了经济形势不好,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他在伊拉克战争问题上的处理不当。他和他的父亲大布什都发动了战争,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国内外的反对呼声日益高涨,这使绝大多数人都意识到不能再由某个家族垄断美国权力了。而众所周知,希拉里是曾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的妻子,克林顿相当卖力地为妻子竞选加油助威,但却更招来了民众的厌烦,因为谁也不想再经历一个“克林顿王朝”。

正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奥巴马家庭背景不重的政治色彩恰恰迎合了美国人摆脱“家族王朝”的需要。

所以,以上种种都表明奥巴马的成功既是偶然的,又是必然的,是一个时代、一个时势所造就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