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 特许商品 历史

奥运会03
奥运 特许商品 历史
导读:奥运会特许商品奥运会特许商品是指奥组委授权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与奥运会和残奥会知识产权相关的商品。中文名奥运会特许商品定义奥组委授权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与奥运会和残奥会知识产权相关的商品层次之一个层次是由国际奥委会直接营销的全球奥运标志特许产品。北

奥运会特许商品

奥运会特许商品是指奥组委授权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与奥运会和残奥会知识产权相关的商品。

中文名

奥运会特许商品

定义

奥组委授权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与奥运会和残奥会知识产权相关的商品

层次

之一个层次是由国际奥委会直接营销的全球奥运标志特许产品。北京奥运会期间国际奥委会在这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双方尚未接触;第二个层次是由奥运会组委会直接营销的奥运标志产品

概念

特许企业以向奥组委交纳特许权费的方式获取生产或销售特许商品的权利,通过生产或销售特许商品而获取收益

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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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

概念

特许企业以向奥组委交纳特许权费的方式获取生产或销售特许商品的权利,通过生产或销售特许商品而获取收益。奥组委把收取的特许权费直接用于奥运会的筹办工作。

两个

奥运标志特许产品分两个层次。之一个层次是由国际奥委会直接营销的全球奥运标志特许产品。北京奥运会期间国际奥委会在这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双方尚未接触。这里仅以国际奥委会和2004年雅典奥运会组委会达成的国际许可证协议为例来予以说明。此类许可证共有下列3项:

1体育电子游戏许可证。但此项特许产品将只使用雅典奥运会标记和“第28届奥运会正式许可产品/商品”的名称。

2个人护理产品许可证。这些产品包括:止汗药和除臭剂;润肤霜和润肤剂;护手化妆品;护脚化妆品; *** 油;洗发剂和个人洗涤剂;所有香水。上述特许产品可以使用国际奥委会标记。特许产品商除营销上述产品外,并可提供有关服务,包括在奥运会期间向运动员、媒体和技术官员提供一个 *** 中心。组委会应尽更大努力在场馆提供必要的空间。

3奥林匹克商店许可证。国际奥委会已和Nuance签署协议,同意其在奥运会举办城市机场和市区商店开设奥林匹克商店出售全球奥运标志产品。

第二个层次是由奥运会组委会直接营销的奥运标志产品。这些产品以纪念品为主,均不能使用国际奥委会所特有的五环标志,而只能使用奥运会标志和吉祥物。过去只限在奥运会举办国营销。在筹备2000年悉尼奥运会期间,国际奥委会和悉尼组委会决定将此类产品推向世界市场,在100多个国家销售。产品营销额高达10亿美元。组委会从中可获5000~6000万美元的收入。至于具体细节,还不得而知。估计北京奥运会时仍将采用这一办法。

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特许产品的类别,在申办报告中列举的有20个行业:石油、石化、纺织轻工、电信、民航、铁路、航运、银行、保险、邮政、证券、能源(水电)、机械、电子、交通、建工、建材、食品、冶金和医药卫生等。其范围是非常宽广的。但是具体执行时是否有变化以及每类产品的具体品种等问题,还得由组委会进一步研究确定并报请国际奥运会批准后方能公布实施。

美女说得对,赞助商有权使用组委会的标志,但是没有权利再授权给他人使用。

作为组委会,它当然有权利授权别人使用其为所有权人的奥运会标志,但是要求非常严格,除了奥林匹克大家庭(主要指国际奥委会、各国奥委会、各单项体育联合会等等),赞助商,以及一些 *** 非商业目的使用外,很少授权其他单位机构和个人使用。

可以转播世界杯的企业。

世界杯持权转播商是指通过与国际奥委会签署了转播协议而取得授权,能够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播放、展示和传播奥运会的广播媒体组织。

合作伙伴、国际奥委会全球授权商、国际奥委会全球供应商及奥组委赞助商,并称为“奥林匹克合作伙伴”。

奥运标志特许产品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体育总局科研所研究员 蔡俊五

奥运标志特许产品分两个层次。之一个层次是由国际奥委会直接营销的全球奥运标志特许产品。北京奥运会期间国际奥委会在这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目前双方尚未接触。这里仅以国际奥委会和2004年雅典奥运会组委会达成的国际许可证协议为例来予以说明。此类许可证共有下列3项:

1体育电子游戏许可证。但此项特许产品将只使用雅典奥运会标记和“第28届奥运会正式许可产品/商品”的名称。

2个人护理产品许可证。这些产品包括:止汗药和除臭剂;润肤霜和润肤剂;护手化妆品;护脚化妆品; *** 油;洗发剂和个人洗涤剂;所有香水。上述特许产品可以使用国际奥委会标记。特许产品商除营销上述产品外,并可提供有关服务,包括在奥运会期间向运动员、媒体和技术官员提供一个 *** 中心。组委会应尽更大努力在场馆提供必要的空间。

3奥林匹克商店许可证。国际奥委会已和Nuance签署协议,同意其在奥运会举办城市机场和市区商店开设奥林匹克商店出售全球奥运标志产品。

第二个层次是由奥运会组委会直接营销的奥运标志产品。这些产品以纪念品为主,均不能使用国际奥委会所特有的五环标志,而只能使用奥运会标志和吉祥物。过去只限在奥运会举办国营销。在筹备2000年悉尼奥运会期间,国际奥委会和悉尼组委会决定将此类产品推向世界市场,在100多个国家销售。产品营销额高达10亿美元。组委会从中可获5000~6000万美元的收入。至于具体细节,还不得而知。估计北京奥运会时仍将采用这一办法。

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特许产品的类别,在申办报告中列举的有20个行业:石油、石化、纺织轻工、电信、民航、铁路、航运、银行、保险、邮政、证券、能源(水电)、机械、电子、交通、建工、建材、食品、冶金和医药卫生等。其范围是非常宽广的。但是具体执行时是否有变化以及每类产品的具体品种等问题,还得由组委会进一步研究确定并报请国际奥运会批准后方能公布实施。

下面还有全文

奥林匹克特许经营门槛不低(法律圆桌)

特许经营企业并不意味着就是小企业

中国奥委会市场开发委员会王小朋特许经营(LicensingProgram)是国际奥林匹克市场开发的主要方式之一。赞助与特许经营的主要区别是:赞助计划侧重于奥林匹克文化与企业形象的结合,企业通过支持奥林匹克运动这一公益行为,向公众表达其与奥林匹克精神相得益彰的“健康、向上、团结、公平竞争”等企业文化。特许计划则侧重于利用奥林匹克标识赋予企业产品的特殊内涵,促进产品销售,提高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应该说,这是两种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宣传方式,也导致了赞助企业和特许企业在享受权益上的明显区别:即赞助企业仅可以在广告、宣传中使用中国奥委会商用徽记,而不得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而特许企业也只能在产品及包装上使用中国奥委会商用徽记,不得在广告宣传中使用。

有人认为,参与赞助的企业都是些大企业,已经超越了对产品本身的推广而上升到企业形象的宣传;而特许企业都是比较小的企业,仍然停留在推广产品的初始阶段。这种观点并不确切,至少是不太适合当前中国的实际情况的。因为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企业往往根据自己的近期战略选择自身宣传的侧重点,有的以产品为重点,有的以企业文化为重点,有的则愿意齐头并进。以中国奥委会2001-2004年合作企业为例,深圳好家庭公司是一家非常优秀的体育用品企业,因为公司的近期战略是通过产品销售强化品牌概念,因此力争使其跑步机、健骑机、 *** 椅等健身器材成为中国奥委会标志特许产品;而农夫山泉是中国奥委会重要的合作伙伴之一,其在企业形象宣传方面做得相当成功,但同时她也强烈要求加入特许计划,以助产品销售一臂之力。

由于尚属一项崭新的尝试,自2001年实施特许计划以来,中国奥委会努力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完善特许计划的运作规则。所幸的是,通过近期对盐湖城冬奥会和美国奥委会市场开发工作的考察,我们发现中国奥委会近一年来的特许经营运作,不仅在整体思路上与相对比较成熟的国际经验相一致,而且在许多具体方式上(如特许使用费的提取比例、特许企业与赞助企业的协作等)都是不谋而合的。当然,由于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和企业发展水平的差异,我们与国际上的差距是客观存在的。例如,盐湖城冬奥会组委会对特许产品类别进行深度细分就是很值得借鉴的做法。比如中国奥委会的休闲服装类产品只有一家特许企业,但盐湖城冬奥会组委会为了激励特许企业开发出更多、更好的产品,使组委会最终更大限度地获取收益,他们会把休闲服装细分为若干小类别:带领T恤、圆领衫、儿童休闲服装、休闲短裤、袜子、毛衣、夹克等,分别授予不同的特许企业。

奥运标志特许产品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体育总局科研所研究员 蔡俊五

奥运标志特许产品分两个层次。之一个层次是由国际奥委会直接营销的全球奥运标志特许产品。北京奥运会期间国际奥委会在这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目前双方尚未接触。这里仅以国际奥委会和2004年雅典奥运会组委会达成的国际许可证协议为例来予以说明。此类许可证共有下列3项:

1体育电子游戏许可证。但此项特许产品将只使用雅典奥运会标记和“第28届奥运会正式许可产品/商品”的名称。

2个人护理产品许可证。这些产品包括:止汗药和除臭剂;润肤霜和润肤剂;护手化妆品;护脚化妆品; *** 油;洗发剂和个人洗涤剂;所有香水。上述特许产品可以使用国际奥委会标记。特许产品商除营销上述产品外,并可提供有关服务,包括在奥运会期间向运动员、媒体和技术官员提供一个 *** 中心。组委会应尽更大努力在场馆提供必要的空间。

3奥林匹克商店许可证。国际奥委会已和Nuance签署协议,同意其在奥运会举办城市机场和市区商店开设奥林匹克商店出售全球奥运标志产品。

第二个层次是由奥运会组委会直接营销的奥运标志产品。这些产品以纪念品为主,均不能使用国际奥委会所特有的五环标志,而只能使用奥运会标志和吉祥物。过去只限在奥运会举办国营销。在筹备2000年悉尼奥运会期间,国际奥委会和悉尼组委会决定将此类产品推向世界市场,在100多个国家销售。产品营销额高达10亿美元。组委会从中可获5000~6000万美元的收入。至于具体细节,还不得而知。估计北京奥运会时仍将采用这一办法。

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特许产品的类别,在申办报告中列举的有20个行业:石油、石化、纺织轻工、电信、民航、铁路、航运、银行、保险、邮政、证券、能源(水电)、机械、电子、交通、建工、建材、食品、冶金和医药卫生等。其范围是非常宽广的。但是具体执行时是否有变化以及每类产品的具体品种等问题,还得由组委会进一步研究确定并报请国际奥运会批准后方能公布实施。

传统特许经营与奥林匹克特许经营有区别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特许经营委员会 裴亮

特许经营就是包括专利、商林等知识产权在内的无形资产由特许人有偿 *** 给受许人的一种经营方式,通过吸收独立的企业加入而扩大体系。目前,特许经营的特许权方式主要有:一般特许经营、委托特许经营、发展特许经营、复合特许经营、商品商标特许经营、经营模式特许经营。

与奥林匹克有关的特许经营权是指为获得奥运会商用徽记在企业中某类产品宣传的使用,如称号、标志、吉祥物等,特许经营是奥林匹克市场开发的主要手段。如按特许权授予分类,它属于一般特许经营类型;按特许内容分类,属于商品商标型特许经营类型。但奥林匹克特许经营模式又与传统的特许经营有区别,传统的特许经营无论是单体特许、区域特许、 *** 特许和二级特许,其加盟企业购买的不仅仅是商品、商标的销售权,而是整个模式的经营权。而奥林匹克特许经营权不能让企业通过奥林匹克标识的使用直接与奥林匹克运动相联起来,这就是传统的特许经营与奥林匹克特许经营更大的区别。

奥林匹克特许经营虽然不能直接与奥林匹克运动相联系,但与奥林匹克的合作伙伴相比,其门坎较低,进入比较容易。这也为众多的企业提供了发展商机。奥运特许经营的企业可以在其众多类别的产品上,如徽章、纪念品、饰品、玩具、服装等使用奥运会的徽记、吉祥物等奥运标识,这对特许经营企业来说又是一个新卖点。

今年底或明年初开始特许经营工作

北京市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工作人员

国际奥委会市场开发部主任佩恩先生前不久来北京,与我们讨论了组委会的市场开发工作。初步商定了市场开发的时间表,将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推出组委会的市场开发计划。争取在雅典奥运会前完成组委会主要赞助商的签约工作。组委会标志和吉祥物正式推出以后,将征得国际奥委会的同意,在国内开始特许经营工作。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实际上只要不和商业挂钩就没问题的。

比如像我这样用于回答问题就没关系,但是如果拿2022年冬奥会会标来赚钱或者伪称自己和冬奥会有什么关系就有问题了,就像08年奥运会是还专门发布了一份《关于明确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进行经营活动的法律意见书》。为保障北京2008年奥运会知识产权制定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和《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到现在依然有效就能说明许多人的微博、微信朋友圈随后都被借势营销的企业刷屏。以祝福奥运为名,行企业商业推广之实,实质上都是侵权的。

奥运会主办权即主办某一届奥运会的权利。奥林匹克运动会是由城市申请主办的。过去,一个国家可以有几个城市同时申请主办某届奥运会,现在国际奥委会对这一规定做了修改:申请主办奥运会的城市,经国家奥委会同意后,由该城市的官方当局向国际奥委会提出;在有几个城市同时申请时,由国际奥委会开会选择其中的一个。这种会议必须在非候选城市的国家里举行,一般情况下至迟在六年前选定。如国际奥委会发觉被选定的城市不适合举行奥运会时,可临时协议,改变地址。

想要获得主办权必须符合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之一,国家必须具备举办奥运会的经济实力。

第二,国家必须政治稳定,社会安定。

第三,国家必须是一个体育大国,体育事业蓬勃发展

第四,国家必须具有举办大型运动会的经验,有能力办好这次盛会。

第五,国家必须具备举办奥运会的设施条件。

按照《奥林匹克 *** 》,只有国际奥委会拥有奥运会主办城市确定权。其具体 *** 按照《奥林匹克 *** 》规定在奥运会举办前7年召开的国际奥委会全会上,由全体委员秘密投票表决。

为保证奥运会筹备工作时间充足,欲举办奥运会的城市须在奥运会举办前8年向国际奥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国际奥委会和有关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对其进行考核并确定申办城市。正式投票确定举办城市是在奥运会举办前7年召开的国际奥委会全会上,由全体委员秘密投票决定。在投票中,某个申办城市获得半数以上选票即被确定为主办城市。在几个城市争办的情况下,采取多轮投票的 *** ,每1轮投票淘汰票数最少的城市。如果两个城市票数同样少,则增加1次专门为这两个城市的投票,从中淘汰1个。

1999年在“盐湖城丑闻”发生后,国际奥委会对申办程序进行了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两点是:

1增加是否接受申办的步骤,从而一开始就将缺乏举办奥运会基本条件的城市淘汰掉。

2不允许国际奥委会委员访问,考察申办城市,也不允许申办城市代表拜访国际奥委会委员。

中国大陆地区的奥运独家全媒体版权和分销权,均归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所有。总台分销之后,其他平台拿到了全部直播和点播内容权益。都是持权转播商,实际上拿到的都是点播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5000-20000,你仔细阅读一下,!!!!

一、北京2008年奥运会特许商品计划指导思想

遵照《主办城市合同》及《第二十九届奥运会市场开发计划协议》的规定,遵循“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积极发挥特许商品宣传北京奥运会,促进群众参与奥运的作用。广泛吸收优秀企业参与,建立覆盖全国的销售 *** ,充分满足广大群众对奥运特许商品的需求。结合中国国情,创新管理模式,构建公开、公平、规范的竞争平台。与各级 *** 主管部门密切协作,保证产品质量,加强市场拓展和监管,培育和发展运行规范、竞争有序、秩序良好的奥运会特许商品市场。

二、北京奥运会特许商品计划的工作目标

(一)宣传推广北京奥运品牌形象。通过实施特许商品计划大力传播北京奥运会、北京残奥会以及中国奥委会和中国残奥委会的品牌形象,营造良好的奥运氛围,广泛传播奥运精神。

(二)宣传北京奥运理念。在特许商品开发和销售过程中,充分体现“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宣传“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主题口号,弘扬中国文化,宣传北京,宣传中国。

(三)为中国优秀企业参与奥运会构建平台。努力吸引中国优秀企业参与特许商品开发与销售,积极推广“中国制造”的优质产品,推动民族工业发展。

(四)为北京奥运会筹集资金。通过实施特许商品计划,实现为北京奥运会筹集资金的目标。

三、北京奥运会特许经营基本运营模式

(一)北京奥组委向特许企业授权。奥组委负责制定特许经营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主要行使授权、审批和管理职能,授权企业生产和销售特许商品,批准企业产品方案及开店申请,收取特许权费及相关费用。特许企业依据授权定点生产、定点销售,其中特许生产商主要进行商品的设计开发,特许零售商主要从事特许商品的销售,双方签订合同建立直接的购销关系,按照商业方式运作。

(二)特许企业向奥组委交纳特许权费。特许权费视商品类别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费率,特许权费率按特许商品零售价的一定比例收取,一般在特许商品零售价的5-15%之间浮动。特许企业按合同规定向奥组委缴纳更低保证金和履约保函。

(三)特许企业不享有奥运营销权。北京奥运会特许经营是指北京奥组委授权企业设计、生产和销售带有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中国奥委会、中国残奥委会标志的商品,但未授予企业奥运营销权利。因此,特许企业不享有奥运营销权。

四、北京奥运会特许商品开发及销售市场规划

(一)特许商品开发规划

1、特许商品定位。特许商品的定位以有利于推广奥运品牌形象为目标,以“绿色、科技、人文”奥运理念为指导,倡导创意新颖、品质优良、环保健康的商品开发理念,以面向大众消费需求为主导。针对不同阶段的消费特点和细化的消费需求推出不同层次和特色的特许商品,满足消费者投资收藏、礼品馈赠和自用消费等需求。

2、商品类别规划。 随着奥运消费市场的发展,在主推传统奥运特许商品的同时,逐步推出不同品类的消费品和时尚用品。

(二)特许商品销售市场规划

1、特许商品销售 *** 规划的总体思路。

销售 *** 发展要在《奥运特许商品销售 *** 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以有利于奥运品牌推广、满足市场需要和方便群众购买为目标,依靠地方 *** 商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发挥大型商业连锁集团、赞助企业营业网点、特许经营商自有销售 *** 的优势,并鼓励其他社会和个体销售商参与特许商品销售的积极性,形成覆盖全国的特许商品销售 *** 。

2、销售市场布局的基本原则

分区域/渠道授权原则。北京奥组委赋予特许零售商在指定区域/渠道开设销售点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销售任务及市场管理的责任,提高对假冒商品的防范能力,避免相互间争夺商业资源。特许零售商根据与奥组委签订的合同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开店和经营活动。

分级管理原则。根据不同的特许商品市场发展阶段,奥组委授权特许零售商铺设特许商品销售 *** 并对特许零售商进行直接或分级管理。经奥组委批准,零售商可在授权范围内发展次级分销商并对其管理。

协调发展原则。发挥各级奥运会市场开发参与者(包括全球合作伙伴,北京2008赞助企业、特许生产商等)现有渠道优势,鼓励社会和个体销售商积极参与。按照奥组委销售 *** 总体布局规划协调管理。

五、特许企业的管理政策

(一)特许生产商管理政策

1、非排他原则。每个商品类别至少选择两家特许经营商。

2、产品方案审批管理。特许商品设计应符合北京奥组委的奥运标志使用规范和商用指南。同时要求特许商品的设计富有创意。所有产品设计须报北京奥组委批准。

3、商品质量管理。奥组委根据国家关于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特许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并会同 *** 质量主管部门不定期对特许商品质量进行检查。

4、特许商品定价管理。特许商品应保持统一的市场零售价。特许生产商提出特许商品零售价建议,经北京奥组委批准后实施。奥组委将出台特许商品定价指南,引导特许生产商合理定价。

5、特许生产商的零售权。经北京奥组委批准后,特许生产商获得授权类别商品的零售权。特许生产商设立的专卖店须符合北京奥组委店面形象要求,开店手续及管理政策参照特许零售商的管理政策。

6、财务安排。特许生产商向北京奥组委承担如下义务:

支付特许权费。特许生产商按照北京奥组委确定的特许权费率支付特许权费。

支付更低保证金。特许生产商须交纳更低保证金。一般为每合同年度预期特许权费总额的30%,可冲抵特许权费。

提供履约保函。特许生产商在签署特许合同时,按照预测年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北京奥组委提供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

投入市场营销费。特许生产商应保证投入一定比例的市场营销费进行特许商品的市场推广和宣传,北京奥组委有权利对市场营销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二)特许零售商管理政策

1、销售目标管理。奥组委在审核特许零售商年度开店规划的基础上,核定特许零售商合同年度的指导性销售任务指标,并以此作为考核特许零售商业绩依据。

2、开设店铺管理。特许零售商开设特许商品零售店(包括销售专柜及销售点)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北京奥组委批准。零售点应特许商品种类齐全,购物环境舒适安全。

3、店面形象管理。特许零售商须按照奥组委《北京2008年奥运会特许商品零售店店面形象手册》装修店面,并经奥组委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

4、分销商管理。特许零售商可以发展次级分销商、分销商须符合北京奥组委的分销商选择标准。特许零售商按奥组委提供的分销服务合同文本与其分销商签约,并报奥组委备案。

5、财务安排。特许零售商向北京奥组委承担如下义务:

缴纳特许加盟费。特许零售商按营业面积每年向北京奥组委缴纳特许加盟费。根据每个店面营业面积的大小,特许加盟费标准在5000-20000元人民币不等。特许加盟费主要用于零售 *** 规划、市场调查、管理和培训、市场管理等。

缴纳市场营销费。特许零售商应每年向北京奥组委按照年度销售收入的2%缴纳市场营销费,作为北京奥组委组织集中宣传促销的专项经费。

提供履约保函。在与北京奥组委签订特许零售合同时,特许零售商须提供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

六、特许商品计划的营销宣传

特许商品的营销宣传以推广北京奥运品牌形象,促进特许商品销售为目标,宣传北京奥运会、北京残奥会,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展示北京地方特色,营造人文奥运氛围。

七、特许商品防伪及市场管理政策

为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障特许企业的权益,维护特许经营市场秩序,奥组委将与 *** 主管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采用有效的防伪技术,打击制假贩假行为:

(一)提高特许商品防伪技术。特许商品使用标签防伪技术,每一件特许商品均须配挂一枚防伪标签,以防假冒商品。

(二)实行工商备案制度。经授权的特许企业及其生产、销售场所均需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奥组委向特许企业颁发授权证书。

(三)建立 *** 协作机制。奥组委积极与 *** 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合作,加强特许商品的生产和市场流通管理,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特许商品的行为。

(四)加强 *** 假冒商品宣传教育。奥组委将借助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识别能力,倡导消费者拒绝假冒商品,购买真品支持奥运会。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公众举报侵权行为。

问:北京奥运会特许经营加盟是什么政策?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答:北京奥运会特许经营的相关政策已经在北京奥组委官方网站上发布,网址是:wwwbeijing2008cn “市场开发”栏目“特许经营计划信息登记”。对于特许经营商(生产商)和特许零售商加盟的相关标准也已在网上公布,请上网查询。

问:作为北京奥组委的特许经营商(生产商)或者特许零售商能获得哪些市场权利?

答:特许经营商可以在北京奥组委批准的情况下生产带有奥运标志的特许商品,这些商品可以在北京奥组委指定的零售渠道内销售。

特许零售商可以经北京奥组委批准在授权的零售区域内开设奥运特许商品零售店,零售店内只能销售奥运特许商品。

特许经营商和特许零售商只能宣传奥运特许商品,而不能使用奥运标志进行企业宣传。

问:企业如何参与奥组委的特许经营计划?

答:北京奥组委已经正式启动特许经营商(生产商)和特许零售商的征集工作。生产企业是按产品类别进行征集,零售企业按区域进行征集。北京奥组委将通过奥组委网站及主要媒体发布征集公告,有意向参与的企业可以在征集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登记,按要求提交应征文件,北京奥组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企业进行评审。

问:个体经营者是否可以开设奥运特许商品专卖店?

答:目前我们先征集负责区域/渠道的特许零售商,要求企业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注册资金500万以上),有广泛的销售 *** 资源和丰富的品牌 *** 经验。因此,对于个体经营者开店,考虑到目前市场条件还不够成熟,北京奥组委目前暂不接受个体经营者的申请,将在2007年市场经营条件比较成熟的情况下出台关于个体经营者或者单店加盟的政策,具体安排请届时关注北京奥组委网站通知。

问:我可不可以独家 *** 某个省或者地区的奥运特许商品专卖?

答:北京奥组委按区域/渠道授权特许零售商,但每个区域选择特许零售商的原则是非排他的,根据市场规模大小,北京奥组委会选择至少两家特许零售商。北京奥组委授权特许零售商在该区域铺设特许商品销售 *** 。经北京奥组委批准,特许零售商可以在授权范围内发展次级分销商并对其管理。

问:我是XX商场/宾馆,希望能销售奥运特许商品,如何才能加入?

答:目前北京奥组委主要征集有完善的零售渠道或 *** 建设能力,有品牌 *** 经验的零售商加盟。随着零售 *** 的建设发展,北京奥组委将出台相关的分销商政策并在奥组委网站公布,单个零售店可以按照北京奥组委的管理政策向奥组委授权的区域零售商申请加盟。

问:一个区域有多个零售商,是否会产生恶性竞争?奥组委如何保证每个零售商的权益?

答:奥组委会控制区域或特定渠道零售商的数量和每个零售商的授权范围,特许零售商每开设一家特许零售店要经过奥组委的审批,我们会尽量做到特许零售商之间不产生利益冲突,并促进在某一区域/渠道内的良性竞争。

问:请问从申请到开店经营需要多长的时间?

答:北京奥组委定期开始特许经营商和特许零售商的评审工作,一般来说,评审工作需要2-3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初审结果出来以后(开始评审一个月内),我们会主动和入围企业进行联系,并采取适当方式通知未入围企业。

问:请问特许零售商的加盟费是多少?按照什么标准收取?

答:特许零售商按照开店数量和店面面积大小缴纳特许加盟费,每个店铺的特许加盟费根据面积大小不同缴纳5000-20000不等的特许加盟费。特许加盟费主要用于零售 *** 规划、市场调查、管理和培训、市场管理等管理成本支出。

问:特许经营商的特许权费标准是多少?

特许经营商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奥组委支付特许权费,特许权费的比例一般为商品零售价的5-15%。此外,特许经营商须交纳更低保证金。一般为每合同年度预期特许权费总额的30%,可充抵特许权费。

问:请问是否可以做奥运特许商品的互联网销售?

答:北京奥组委目前尚未授权任何一家企业或个人在互联网上销售奥运特许商品。根据往届奥运会惯例,北京奥组委官方网站会在适当时间开设奥运特许商品网上商城。

问:奥组委将采取怎样的措施进行特许商品的海外销售,通过怎样的渠道和推广方式?

答:奥运特许商品的境外销售涉及到各国家奥委会辖区管理政策的问题,在海外销售奥运特许商品必须经过国际奥委会和当地国家奥委会的批准。销售渠道既可以是当地国家奥委会批准的渠道,也可以是北京奥组委授权的特许企业的境外销售渠道,但必须事先经过国际奥委会和/或当地国家奥委会的批准。有意向销售奥运特许商品的境外企业可以与北京奥组委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