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明星扮演的王昭君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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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明星扮演的王昭君最美?
导读:李彩桦呀。也许是先入为主,因为我没看过杨幂扮演的王昭君,但是我看过李彩桦扮演的王昭君,特别的好看。中国传统女性的那种温婉、知性、柔美,又不失女性的坚强,很能打动人。因此我认为,在目前为止,中国明星里,扮演最美王昭君的非李彩桦莫属。本文来自网

李彩桦呀。也许是先入为主,因为我没看过杨幂扮演的王昭君,但是我看过李彩桦扮演的王昭君,特别的好看。中国传统女性的那种温婉、知性、柔美,又不失女性的坚强,很能打动人。因此我认为,在目前为止,中国明星里,扮演最美王昭君的非李彩桦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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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便是《昭君出塞》中的王昭君。

这不是**,这是一支短片,出自《2018最美表演》,黄渤作为压轴出场,短片名就叫《雷》。

《最美表演》是新浪娱乐的年终特别策划,每年都会邀请十位明星参加“最美表演”活动,以年度十大新闻事件为背景,每个人分别进行一分钟的表演,并由金牌** *** 班底拍摄成十支短片。

人物评价

黄渤不但具有专业的表演素质,在他身上更散发着来自内心的真实与质朴。他曾经做过歌手、节目主持人和舞蹈编导,后来又经过了专业的配音学习,这些丰富的人生经历,使他更具备了优于其他演艺新人的专业素质。

从2012年底到2013年4月,《泰囧》、《西游·降魔篇》、《101次求婚》、《厨子戏子痞子》,由黄渤出演的多部**连续上映,总票房达到三十亿元,这也让他多了一个犀利的称号,卅帝。

都说世事无常,人们应该多多珍惜当下,因为说不准病魔啥时候就会找上门来,明星也不例外,在大家欢度国庆的日子里,中国播音主持官网发布微博表示,重庆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吴洁因病在重庆肿瘤医院医治无效于2021年10月4日去世,享年44岁。

关于吴洁

看电视的朋友们对吴洁应该是比较熟悉的,作为重庆卫视知名主持人,吴洁是很多重庆本地人心中的当家主持人,吴洁是1998年进入重庆电视台的,她给本土观众留下深刻印象的应该包括早期关注娱乐资讯的《重视情报站》,后来改版为《渝乐派》。

她的主持风格幽默自然,落落大方,十分具有亲和力,主持的节目受到很多人的喜爱。吴洁先后主持过综艺晚会、访谈、生活、娱乐资讯类节目,还有近百场的明星专访、见面会、**电视的首映礼、歌友会、观众见面会,主持功力可见一斑。

作为主持人吴洁表示自己十分热爱这份工作,因为这份工作充满了挑战,而且自己有很多机会去与娱乐明星接触,近距离与他们沟通交流,聆听他们不一样的精彩故事。

吴洁也坦言,主持这档栏目工作量非常大,除了天天录制节目和大量的配音工作外,还会经常出差,去剧组探班。但她觉得虽然少了很多陪家人和朋友的时间,这份工作却带给她太多开心和难忘的经历。

她的病症

而一个人的精力本来就是有限的,当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在工作上的时候,自己的身体便顾不上了,于是病魔便有了可乘之机,很不幸吴洁年纪轻轻就患上了癌症。但是吴洁却表现得十分乐观、坚强, 翻看吴洁的微博,几乎都是转发的搞笑视频,又或者是网友的求助视频。

吴洁还在微博上分享自己的生活日常,熟悉吴洁的粉丝都知道,她还有一个年幼的女儿,曾在2019年在微博上晒出女儿的照片,如今两年过去了,当年的孩子如今年纪依旧很小,家中遭此变故。

随着吴洁去世的消息在网上传播,熟悉她的工作人员纷纷发文悼念,吴洁曾经主持过的《渝乐派》也在社交平台发文悼念吴洁,在文中写道:吴洁是一位非常敬业、勤勉、诚恳、无比优秀的主持人,在与病魔缠斗的两年时间里,她依旧承担着配音工作,直至病情恶化的最后一刻。

结语

真的是天妒英才啊,如此敬业乐观的吴洁就在这阖家欢乐的日子里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留下幼小的孩子,实在是让人惋惜。

“50万”相当于案件受理费的6倍,但仅是新浪诉凤凰网盗播侵权索赔额1000万的5%,而这已是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被侵权但无法确认损失的更高赔偿限额了。

  日前,新浪诉凤凰网中超赛事直播视频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法院”)一审宣判。

  朝阳法院认定,乐视、凤凰网以合作方式转播的行为,侵犯了新浪对涉案赛事画面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判决凤凰网停止播放涉案中超赛事视频、公开致歉,并赔偿新浪经济损失50万。

  该判决有两个看点值得关注:其一,法院首度判定赛事 *** 直播视频构成“赛事画面”作品;其二,虽然新浪起诉索赔高达千万,但法院最终判赔额仅为50万。

  那么,赛事 *** 直播视频构成“赛事画面”作品,为什么说是法院裁判的一种进步?而新浪索赔千万为何又仅仅获赔50万呢?

  现状:赛事视频是否构成作品存争议

  如今,赛事转播权利已经成为多数体育赛事组织更大的收入来源,以奥运会为例,其转播费的收入占赛事全部总收入的50%以上。

  而在国内,包括乐视、腾讯、搜狐等在内的主流视频网站,每年对于商业体育赛事转播的版权投入都以亿元计算。

  但令人尴尬的是,虽然赛事转播,尤其是赛事 *** 直播已经非常流行,但在司法环节, *** 直播权益的认定及保护却略显滞后。

  伦敦奥运会期间,一家名叫“北京我爱聊 *** 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司 *** 发布安卓手机应用“电视粉”,安卓手机用户下载安装该客户端后,可实时观看由央视直播的伦敦奥运赛事节目,随后,该公司被央视国际起诉至法院。

  但在该案的二审中,法院却认为,CCTV5等涉案电视频道转播的体育竞赛节目非以展示文学艺术或科学美感为目标,亦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显然,在此案中,法院认为,特定视频是否构成作品,关键在于相关内容是否以在特定领域“展示美感为目标”,如果不以展示美感为目标,那么,特定视频将无法构成作品。言外之意,法院不认为赛事视频是“创作”的结果。

  而在央视网诉暴风影音侵害录音录像 *** 者权纠纷一案中,法院认为,摄制者在拍摄过程中并非处于主导地位,其对于比赛进程的控制、拍摄内容的选择、解说内容的编排以及在机位设置、镜头选择、编导参与等方面,能够按照其意志做出的选择和表达非常有限,因此,由国际足联拍摄、经央视 *** 播出的“2014巴西世界杯”赛事电视节目所体现的独创性,尚不足以达到构成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以类似摄制**的 *** 创作的作品的高度。

  简单说,在此案中,法院虽然认为赛事视频融入了摄制者的特定创作(解说、字幕、特写、配乐)行为,但是,其创作上的“意志的选择和表达”非常有限,其独创性尚不能达到“以类似摄制**的 *** 创作的作品的高度”。

  众所周知,要想获得著作权法保护,争议内容必须首先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但对于赛事视频能否构成作品,能否享受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权能,在过往的诉讼结果中,答案是模糊的,甚至是否定的。

  原因:视频作品认定需突破认知“短板”

  其实,按照前述两案判决逻辑推理,对于手机用户在街头用手机拍摄记录下来的突发事件的视频,似乎都不属于“作品”,因为它可能跟赛事视频一样,没有“创作”,只是实时记录,而如果记者或民众用文字记录下来,则会构成文字作品。

  而这显然突破了大众的普遍认知。究其原因,主要是法院在认定“以类似摄制**的 *** 创作的作品”时,陷入了“**作品”创作目的、流程或手法的认知混淆。

  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只有视频是“**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 *** 创作的”且属于“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时,才能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事实上,所有作品都是对现实生活的反映、再现或虚拟改造。而在**作品创作中,导演创作或观众评判**作品的好坏,很重要的一个标准是否“逼真”或“真实”。说白了,好的**作品应该是对真实世界的记录或再现,而非简单的编造。

  回归到赛事视频来说,对于不在现场的观众来说,赛事视频能让他们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再加上解说、剪辑,能让观众看到很多现场观众无法看到或感知的内容,与此同时,赛事进程或结果的不可预知性,更是让赛事本身充满了“戏剧性”,也让赛事视频比普通作品更具有观赏价值。

  更重要的是,所有著作权法上的作品,在没有写完或看完前,包括作者或读者,都无从判断作品的结局是什么。从这个层面来说,赛事视频实际上是赛事组织者搭台、赛事运动员参与、摄制者实时剪辑编排,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

  而对于普通视频来说,拍摄者的角度不同,以及当时的自我反应不同,使得同一事件的视频拍摄者都形成各具特色的视频内容。所谓“各具特色”本身就是一种创作。

  正如我们无法否认命题作文下的每篇作文依旧是独立的“作品”一样,不论是赛事视频,还是其他视频,在其用视频、语音记录或拍摄下相应内容后,就已经完成了作品的创作。

  好在新浪诉凤凰网中超赛事直播视频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一审法院扭转了此前的认知。

  朝阳法院认为,“对赛事录制镜头的选择、编排,形成可供观赏的新的画面,无疑是一种创作性劳动,且该创作性从不同的选择、不同的 *** ,会产生不同的画面效果恰恰反映了其独创性。即赛事录制形成的画面,构成我国著作权法对作品独创性的要求,应当认定为作品”。

  追问:索赔千万仅获判赔50万少不少?

  在新浪诉凤凰网中超赛事直播视频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新浪起诉书中的索赔金额为1000万,但最后法院判定的赔偿金额仅为50万。

  之所以只有50万,是因为50万已经是著作权法中无法确认损失或非法获利的更高赔偿上限。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造成的“权利人实际损失”或“侵权人违法所得”的标准来计算,当两者都不能确定时,“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以新浪诉凤凰网为例,新浪索赔1000万,最终判赔50万,判赔额仅为索赔额的5%,更重要的是,仅案件受理费用就高达8万多,新浪就需要负担45万,如果扣除可能产生的律师费,新浪对赛事直播视频进行 *** ,可能收益并不高。

  仅就个案来说,新浪获得判赔额算比较高的了,在央视网诉北京我爱聊 *** 科技有限公司盗播伦敦奥运赛事直播案中,央视仅获得40万赔偿。

  而这其实也是制约著作权人主动或积极 *** 的重要原因,一方面, *** 时间、经济成本高企,另一方面, *** 收益并不高,其结果必然是放任或助长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愈演愈烈”。

  而造成著作权人获赔额度不高的原因,究其根源还是在于作品或著作权的价值缺乏有效的评估 *** ,比如在类似盗播视频案件中,是否类似新浪等权利人取得视频直播授权的金额即可认定为其被盗播的损失额?或者类似央视、乐视、优酷等权利人授权他人转播的合同金额,就是他人盗播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额?

  不过,可惜当时,这些在实践中,均未有明确的标准或判例可参照。而在认定侵权人违法所得方面,更是难上加难。

  传统的图书侵权或盗版光盘侵权,其销售额即可认定为违法所得,而在 *** 环境下,商业模式与传统行业完全不同,大多数采取用户观看免费、广告收费的模式,而对于特定作品或某场赛事直播视频的广告收入有多少,确实很难判断。

  站在获得视频授权的视频网站角度,一头是视频播放许可费用日益高涨,另一头却是竞争对手盗播赔偿金额长期低位徘徊。

  或许,是时候明确视频盗播赔偿标准,提高违法盗播成本,否则,长此以往伤害的必将是最上游的各种视频作品的创作者,并最终对整个视频行业生态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构成扼杀。

------ 转自 ***

陈辰,是东方卫视的当家花旦。作为如今当红的女主播之一,陈辰给观众留下的印象一直都是青春、热情、活泼的。 她主持过儿童英语节目,主持过娱乐报节目,主持过大型选秀,主持过明星访谈;登上过十米跳台,展现过舞姿曼妙,挑战过强度健身…… 

她很早就开始学英语,陈辰先是在杭州外国语学院念书,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之后顺利考上了上海外国语大学。陈辰是个十足的学霸,她的英语成绩在班级里总是排在前列,专业课成绩也很拔尖,完成本科学业之后,她选择继续读书,拿下了国际新闻传播学硕士学位。

在学校里,陈辰是尖子生,是学弟学妹的榜样。走上工作岗位之后,陈辰也很亮眼。陈辰主持过多档综艺节目,在一次次的主持中,陈辰成为了全能型主持人。一步步走进观众朋友的心中,成为了当之无愧的东方卫视当家花旦。

她曾连续担任上海国际**节电视节开闭幕式,曾经获得全国主持人颁奖典礼,更具风采,主持人奖以及2008年度两岸三地话语主持人盛典更具风格主持角。2015年与“卷福”本尼迪克特康伯巴奇共同主持2015劳伦斯世界体育奖颁奖,成为劳伦斯历史上首个中国主持人。

一直以来,我们都在屏幕上看到工作状态的陈辰,很少看到她私下里的样子。实际上陈辰充满了元气,依旧像她刚出道那会儿一样活力四射。陈辰出生在江南水乡杭州,家教很严,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很上心。儿时,陈辰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不仅生得好看,而且品学兼优。 

估计很多观众之一次看到陈辰,是在她主持《加油好男儿》的时候,那一场轰动全国的选秀,让陈辰和众多帅气的少年们红遍了大江南北。

陈辰的人气便随着节目的热火朝天而扶摇直上,并坐拥大批粉丝,俨然成了娱乐圈的明星。与此同时,对陈辰的质疑也随之而来。不少观众认为陈辰不能胜任“好男儿”的主持工作,也有人干脆提出反对意见:主持人都还没做好,就别忙着去当明星。

面对如潮水般涌来的意见,昨天,陈辰首度对媒体袒露心迹,表示自己尚是那个在主持人的兵器库里挑选兵器修炼内功的人,至于当明星这回事儿,很多时候是想都不敢想的。

她独特的亲和力,笑起来弯弯的像月牙的眼睛,以及充满正能量感染力的主持风格,感染了很多人。原本紧张到不行的选手们,都拿她当做可靠地知心姐姐,一起哭一起笑,在她的鼓励下畅谈自己的音乐梦想;电视机前的观众们,也在陈辰和选手们的努力和汗水中,度过了他们独一无二的青春。直到现在,还有粉丝在陈辰的微博下留言,回忆起当年如火如荼、激动人心的“年轻战场”。

像陈辰这样同时主持着多档节目、大型活动,还身兼 *** 人的,真的很不多见!身为 *** 人需要全面统筹节目相关的一切事宜,甚至对编导、录制、美术、灯光等技术工作以及演职人员的挑选也要亲自操刀,难度可见一斑。

陈辰不仅会主持还能演戏,这样多才的主持人真的是罕见呀!主持优秀就不说啦,表演都这么优秀,真的是让很多主持人羡慕呀!更让网友们吃惊地是她在创作上也很优秀了。在事业上,陈辰特别出色。在生活中,陈辰又是一个积极向上的阳光女孩儿。她总是热爱生活,认真生活,努力的去将自己做到更好,不断的发展自己。

所以,她能拥有“最美主持人”的称号是当之无愧的,无论是主持能力,自身价值,还是超高的颜值,自身和德行,都让她能对得起这个称号,网友们,你们认为呢?

出品人:赵多佳 胡刚

总监制:徐滔

总制片人:王奕

监制:马宏 胡杰

策划:牛振青 师莉 李红山

商务统筹:林豫松 杨芳 高鹏飞

商务开发:赵明 张亚红 汪茂禄

总 *** 人:薛圣棻 刘天健

总导演:薛圣棻

制片人:赵菁 董舸

执行总导演:张栗坤 陈俊良 郭沛源

执行制片人:陈经杨 李逸奕 吴翀锐

现场总导演:叶直育

执行副导演:钟惠芳

音乐总监:刘卓

推广总监:郑蓉

宣传总监:吴魏煜

艺统总监:王薪斐

商务策划:金雪芬 吴成贤

互联网合作:林秋莲

宣传统筹:赵冰 曹思源 姜琨烨 王劲草 胡曌

苏海滨

制片主任:任毅翔 贾伟

财务统筹:陈财裕

执行导演:王博 林雍益

编导:白强 邓小凡 王萌冉 王嘉翔 孙倩 高欣 施霁玲 鹤齐 唐鸿鹏

宣传片导演:周杨 赵霖 冯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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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组导演:吴欣儒 黄菲 李文秀

导播:徐德立 苏子维

导播助理:范怀日 郑佳文

现场导演:戴利玲 穆天宇 邱婕明 陈健彬 刘美珊 吴汝陵

摄像团队:十年记忆

乐队:

键盘:刘卓 李海郡

吉他:高飞 金天

贝斯:李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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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乐:靳海音™ 弦乐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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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美:华舞 *** 舞美设计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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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响:音响三禾惟方音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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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技术支持:郑树林 张蕊 王炯喆 舒记星 张巍

商务执行:张丽 涂专 魏智星 陆子傲 王上 汤伟

媒介执行:刘志纯 许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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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总导演:孙闻

总剪辑:韩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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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辑组:王君越 刘昊 李迪钦 李禾 刘上仕 张海洋 王怀虎 李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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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芬奇调色:颉之静

节目承制:广东蓝色火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后期 *** :北京千秋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联合出品:

北京卫视

广东蓝色火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总策划:赵多佳、徐滔、胡刚、杜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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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导演: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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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推广总监:郑蓉

宣传总监:李红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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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导演:傅顺吉

执行总导演:周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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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总监:王笑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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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总监:老庄

技术总监:大雷

宣传总监:郭群

艺人统筹:张漫 、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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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片人:牛振清、傅顺吉、张漫

监制:徐滔

出品人:胡刚

总监制:赵多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