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列举篮球所有的犯规

中超03
请列举篮球所有的犯规
导读:第36条 违例一、违例是违反规则。二、罚则是发生违例的队失去球(例外: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条)。三、将球判给对方队在最靠近发生违例的地点掷界外球,直接位于篮板后面的地方除外(例外:第三十一条注解之一款,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条)。第37条 队员

第36条 违例

一、违例是违反规则。

二、罚则是发生违例的队失去球(例外: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条)。

三、将球判给对方队在最靠近发生违例的地点掷界外球,直接位于篮板后面的地方除外(例外:第三十一条注解之一款,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条)。

第37条 队员出界和球出界

一、当队员身体的任何部分与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地面,或除队员以外的任何物体接触时,即是队员出界。

二、当球触及:

1、界外的队员或任何其他人员;

2、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地面或人物体;

3、篮板的支柱或背面; 即为球出界。

三、球出界或甚至球触及了除队员以外的其它物体出界,最后去触球或被球触到的队员是使球出界的队员。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第38条 运球规则

一、当已获得控制球的队员将球掷、拍或滚在地面上,并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之前再接触球为运球开始。

二、队员用双手同时触球,或使球在一手或两手中停留的瞬间运球即完毕。

三、队员的手不和球接触时,运球队员的步数不受限制。

四、下列情况不是运球:

1、连续投篮;

2、在运球开始或结束时,队员偶然地失掉球,然后恢复控制球(漏接);

3、与附近的其他队员抢球中用挑拍以图控制球;

4、拍击另一队员控制的球;

5、拦截传球并获得该球;

6、只要不出现带球走违例,球在触及地面前在手中抛接和停留(见第三十九条)。

五、队员之一次运球结束后不得再次运球,除非因为下列情况,他失去了对球的控制以后:

1、投篮;

2、球被对方队员拍击;或

3、传球或漏接,然后球触及了另一队员或被另一队员接触。

六、队员不得掷球打篮板,并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之前去触及球,除非裁判员认为是投篮则除外。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队员没有控制活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

第39条 带球走规则

一、定义

1、当持活球的队员用同一脚向任何方向踏出一次或数次,另一脚(称为中枢脚)不离开与地面的接触点时出现了旋转。

2、带球走或持球行进(在场地内)是持球队员一脚或双脚 向任何一方向移动超出了本条规则所述的限制。

二、确定中枢脚

1、队员双脚着地接到球,可以用任一脚作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

2、队员在移动或运球中接到球,他可以按下列情况停步并确定中枢脚:

(1)如果一脚正接触地面:

a、双脚同时着地,则任一脚都可以是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

b、两脚分先后着地,则先触地的脚是中枢脚。

c、一脚着地,队员可以跳起那只脚并双脚同时着地,则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三、持球移动 1、确定了中枢脚后:

(1)在传球或投篮中,中枢脚可以抬起,但在球离手前不可以落回地面。

(2)运球开始时,在球离手前中枢脚不可以抬起。

2、停步后,当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时

(1)在传球或投篮中,一脚或双脚都可以抬起,但在球离手前不可以落回地面。

(2)运球开始时,在球离手前哪只脚都不可以抬起。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队员没有控制活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

第40条 “3秒钟”规则

一、某队控制球时,该队队员在对方的限制区内停留不得超过持续的3秒钟。

二、限制区的各线都属于限制区的一部分,队员触及任何一线都算位于限制区内。

三、3秒钟的限制在所有掷界外球情况下均有效。它的计算要从掷界外球队员在界外可处理球(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刹那开始。

四、3秒钟的限制不适用于:

1、当投篮的球正在空中。

2、抢篮板球时。

3、死球进。

五、队员在限制区内停留接近3秒钟时,可默许他运球投篮。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球队没有控制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

第41条 被严密防守的队员

被严密防守(在正常的一步之内)的持球队员要在5秒钟内传、投、滚或运球。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第42条 10秒钟规则

边缘围成的场区构成了某队的前场。

球场的另一部分,包括中线和本方球篮,包括篮板的界内部分是该队的后场。

二、当一名队员在后场控制活球时,该队必须在10秒钟内使球进入前场。

三、当球触及前场或触及有部分身体接触前场的队员时,球即进入前场。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第43条 球回后场

一、位于前场的控制球队的队员不得使球回后场。

二、当控制球队的队员出现了下列情况,就认为球已进入后场:

1、在球进入后场前最后触球;并

2、在下列情况后,他的同队队员首先触及球;

(1)球已触及后场;或

(2)如果该队员触及后场。

三、该限制适用于在某队前场的所有情况,包括掷界外球。

四、该限制不适用于依照规则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或第五十三条中的罚则:执行在边线中点处掷界外球的情况。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被防守队员断回后场的球可以被双方任一球队重新获得。

第44条 攻、防中的干扰球

在比赛时间内:

一、在投篮的时候,当球在飞行中下落,并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之上时,进攻或防守队员不可以触及球。

此限制仅适用到出现下列情况为止:

1、球触及篮圈;

2、球明显不会触及篮圈。

二、当球在球篮中时,防守队员不得触及球或球篮。

三、当投篮的球接触篮圈时,进攻或防守队员都不得触及球篮或篮板。

罚则

一、当裁判员宣判违例时球成死球。

1、如是攻方违例:

不得分,并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掷界外球。

2、如是守方违例:

判给投篮队员得2分,如在3分投篮区投篮则判得3分。

如同投篮成功一样,在端线后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3、对于在罚球时出现攻、防中的干扰球情况,见第六十条。

二、当投篮出现在比赛时间(一节或半时)临近结束时,在时间终了前球已离开了投篮队员的手并在空中:

1、如果球直接进入球篮,要计得分。

2、如果球碰篮圈弹起,然后进入球篮,要计得分。

3、如果球触及篮圈后,任一队的队员触及球、球篮或篮板是违例。

(1)如果防守队员构成违例,算中篮得分,要判给2分或3分。

(2)如果进攻队员构成违例,则球成死球;如果球进篮不判得分。

4、这些规定适用于投篮明显不会成功之前。

第45条 犯规

一、犯规是违反规则的行为,含有与对方队员的身体接触或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

二、对犯规队员要进行登记,随后按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46条 接触

一、从理认上讲,篮球运动是一项“没有接触”的竞赛活动。然而10名队员在有限的场地上高速度地移动,显然不可能完全避免身体接触。

二、如果确实为了去抢球(正常的篮球动作)而发生身体接触,而此接触没有把被接触的对方置于不利,这样的接触则可当作意外情况不必给予处罚。

三、从背后发生接触是不政党的篮球动作。通常后面的队员对此接触负责任,因为就他与球和对方队员来说是处于不利的位置。

注解

在身体接触的问题上作出决断时必须遵照下列基本原则:

一、用任何可能的 *** 去避免接触是每一个队员的责任。

二、任何队员在占位时只要不发生身体接触,都有权在规则的限定范围内到达没有被对方队员占据的正常地面位置。

三、如果发生了接触犯规,则由造成接触的队员负责。

第47条 侵入犯规

一、侵入犯规则是在活球、球进入比赛状态或死球时涉及与对方队员接触的队员犯规。

二、队员不准通过伸展臂、肩、髋、膝、脚或弯曲身体成不正常姿势以阻挡、拉、推、撞、绊等动作来阻碍对方行进;也不准使用任何粗野动作。

定义

1、阴挡:是阴止对方队员行进的身体接触。

2、撞入:是持球或不持球的队员推动或移动到对方队员躯干上的身体接触。

3、从背后防守:是防守队员从对方队员的背后与其发生的身体接触。即使防守队员正在试图去抢球,与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也是不正当的。

4、用手拦阴:是防守队员在防守状态中用手接触对方队员,或是阴碍其行动或是帮助防守队员来防守对手的动作。

5、接人:是干扰对方队员移动自由而发生的身体接触。能用身体的任何部位来造成这个(拉人)接触。

6、非法用手:发生在队员试图用手抢球接触了对方队员时,如果仅仅接触了对方队员持球的手,则被认为是附带的接触。

7、推人:是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强行移动或试图移动已经或没有控制球的对方队员时发生的身体接触。

8、非法掩护:是试图非法拖延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对手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

罚则

在所有情况下都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侵入犯规。此外:

一、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

1、由非犯规队在距发生犯规地点最近的界外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2、如果处以犯规队罚则,则规则第五十八条将生效。

二、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

1、如果投中篮,要计得分并判给一次罚球。

2、如果2分投篮没有成功,则判给两次罚球。

3、如果3分投篮没有成功,则判给3次罚球。

三、如果控制球队的队员发生犯规:

1、由非犯规队在距发生犯规地点最近的界外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2、例外:见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

注解

一、垂直原则

1、在篮球场上,每一位队员都有权拥有他所在的地面位置以及在他上面的空间(圆柱体)。

2、这个原则保护队员所占据的地面位置和他上面的空间。

3、一旦队员离开了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并与已经确立了垂直位置(圆柱体)的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则离开了垂直位置(圆柱体)的队员要对此接触负责。

(1)对于防守队员垂直地离开地面(不超出他的圆柱体)或在圆柱体内全面伸展他的双手和双臂,则不必判罚。

(2)进攻队员无论是在地面还是腾起在空中,都不得与防守队员发生接触,或用他的手臂来扩展他自己的额外空间 (清除)。

二、合法防守位置 1、当达到下述状态时,防守队员就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

(1)他正面对对手,并且 (2)双脚以正常的跨立姿势着地。两脚之间的距离一般与其身高成正比。

2、合法防守位置垂直伸展到他的上空9圆柱体0。他可以将双臂举过头,但双臂必须是在这假想的圆柱体内并保持垂直姿势。

三、防守控制的球队员

1、在防守控制球的队员(他正持球或运球)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不适用。

2、每当对手在持球队员前面占据了(甚至是在一瞬间占据了)合法防守位置,持球队员都必须预料到对方的防守,并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方向。

3、防守队员在占据他的位置之前,必须不造成身体接触来建立合法防守位置。

4、一旦防守队员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他必须保持这个姿势(见下述第5项),即不得伸展他的臂、肩、臀或腿去阻止从他身边通过的运球队员。

5、当裁判员对“阻挡或持球队员撞入”的情况作出裁决时他要运用下列原则:

(1)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且双脚着地来建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2)防守队员为了保持这个防守位置,他可以保持静止或侧移或后撤。

只要该侧移或后撤被认为是正常的防守移动,在保持这个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以在瞬间离开地面。

(2)防守队员必须是先到位,并且接触必须发生在躯干部位。

如果接触发生在躯干部位,则应该认为防守队员已经先到位。

如果答上述三条,则是持球队员造成犯规。

四、腾空的队员

1、从场上某处跳起在空中的队员有权落回原地点。

2、他有权落在场上另外地点,只要:

(1)在起跳时该地点尚未被对手占据;

(2)起跳点和落地点之间的直线通道尚未被对手占据。

3、如果队员已跳起并落地,可是其动量使他碰撞在他落地附近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方队员,则该跳起队员对接触负责。

4、当对方队员已跳起在空中后,队员不得移至该跳起队员的路径上。

5、移至一个腾空的队员身下并发生接触总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五、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

1、不控制球的队员有权在场上自由移动并占据任何未被另外队员已占据的位置。

2、时间和距离的因素要适用。这意味着防守队员不能占据一个如下这样的位置:

(1)如此靠近正在移动中的对方队员,使该对手没有足够的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2)如此快地插入正在移动的对方队员的路径,使该对手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此距离与对方队员的速度直接成比例,不得小于1步,不得多于2步。 如果队员在占位时不顾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他对接触负有责任。

3、一旦防守队员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他不得伸展臂、肩臀或腿来阻止从他身旁路径通过的对手前进。然而他可转身或将手臂置于身前和贴近身体以避免受伤。

4、一旦防守队员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

(1)他可以转移或侧移或后撤,以使自己保持在对手的路径上。

(2)他可以迎着对手前移,然而如果发生身体接触,他对此负责。

(3)他必须注意空间的因素,也就是按上述第2项(2)所示,他和对手间的距离。

六、掩护----合法的和非法的 1、掩护发生在队员试图延误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对手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时。

2、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处于下列情况时是合法掩护:

(1)当发生接触时静立不动(静立在他的圆柱体内)。

(2)发生接触时已经两脚着地。

3、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处于下列情况时是非法掩护:

(1)发生了接触时正在移动。

(2)发生了接触时是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外建立掩护,没有给出适当的距离。

(3)发生了接触时对移动中的对方队员没有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4、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内(前面或侧面),则该队员可以按自己的愿望,只要在不发生接触的情况下尽量靠近对手。

5、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外,掩护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6、如果对方队员在移动,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就要适用,掩护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者能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开掩护。 要求的距离不得小于正常的1步,但不必超过2步。

7、对与已建立了合法掩护的队员发生任何的接触,由被掩护的队员负责。

七、阻挡

1、如果试图去做掩护的队员在移动中与静立的或后退的对方队员发生接触,则构成了阻挡犯规。

2、如果队员不顾球,面对着对方队员并随着对方队员的移动而移动,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该队员应对随后发生的任何接触负主要责任。

所谓“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是指被掩护的队员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3、队员在场上占据位置时伸展臂或肘是合法的,但是当对方队员试图从他身边通过时,它们必须放下(在圆柱体内 )。如果队员不能将臂或肘放下,发生接触就是阻挡或拉人。

八、用手触及对方队员

1、用单手或双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然而,当对手位于某队员的视野之内就没有理由用手去辨别,并且这种动作可被视为非法的身体接触。不管是否获得利益,裁判员必须宣判。

2、如果任何一种方式的接触限制了对方队员活动的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3、运球队员不可使用前臂或手来阻止对方队员获得球。此类举动能获得规则未提及的利益和导致双方队员增加身体接触。

九、居中策应

1、垂直原则也适用于居中策应。

位于居中策应的进攻队员和防守他的队员都必须尊重彼此的垂直权利(圆柱体)。

2、策应队员不得用肩或臀将对方队员挤出他所占的位置,也不得用伸展肘或臂来干扰对方队员活动的自由。

3、防守队员不得非法地使用臂、膝或身体的其它部位干扰策应队员活动的自由。

第48条 双方犯规

一、双方犯规是指两名对抗的队员大约同时互相犯规的情况。

罚则

1、登记每位犯规队员一次侵入犯规;

2、不判给罚球;

3、由双方犯规队员在最近的圆圈内跳球重新开始比赛;

4、如果双方犯规的同时投球命中得分,要由得分队的对方队员在端线使球进入比赛状态。

二、当一起双方犯规和另一起犯规大约同时发生时,在登记每一犯规并按罚则处理后比赛重新开始,就好像没有发生双方犯规一样。

第49条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一、裁判员认为队员蓄意地对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造成侵入犯规为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二、在比赛开始以及在比赛接近终了,也就是贯穿整场的比赛中都必须用相同的尺度去判断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三、裁判员必须只能判断动作。

四、判断一起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如果队员通过合法的努力去抢球(正常的篮球动作)时构成了犯规,这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2、如果队员努力去抢球发生过分地接触(严重犯规),该接触被认为是违反体育道德的。

3、拉、打或推不靠近球的的队员通常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二、要判给非犯规队罚球再加一次球权。

三、判给的罚球次数要按下列规定:

1、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未做投篮动作,则判给两次罚球。

2、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如投中,要判得分并再判给一次罚球。

3、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投篮未得分,则根据投篮的地点判给两次或三次罚球。

四、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延长部分玫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五、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

六、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球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第50条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中,任何十分恶劣的不道德的犯规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二、他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三、要判给非犯规队罚球和随后的球权。

四、判给的罚球次数要按下列规定:

1、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未做投篮动作,则判给两次罚球;

2、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如投中,要判得分并再判给一次罚球;

3、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投篮不得分,则根据投篮的地点判给两次或三次罚球。

五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六、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

七、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球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第51条 行为规则:定义

一、比赛的正当行为需要双方球队的成员(包括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与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的完美和真诚的合作。

二、比赛双方均有权做出更大的努力来获得胜利,但胜利的取得必须符合体育道德精神和良好的比赛作风。

三、任何故意或一再违反上述的合作或规则精神,要视为技术犯规并按相应的条款处罚。

注解

一、无论何时,在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和坐在球队席的随队人员之中出现粗暴行为,裁判员要采取必要的行动加以制止。

二、以十分恶劣的行为攻击对方的上述任一人员,要立即取消其比赛的资格。而且裁判员还必须将此事件报告给负责竞赛的部门。

三、只要裁判员提出要求,保安警察可以进入场地。

然而,如果观众进入场地并显然蓄意采取粗暴行动,保安警察必须立即干预以保护队员和裁判员。

四、所有其它区域包括人口、出口、过道和更衣室等地、由主办者和负责维持公共秩序的人员管辖。

五、裁判员的宣判是最后决定,不能漠视和争辨。

第52条 队员的技术犯规

一、队员的技术犯规是指所有不包括与对方队员接触的队员犯规。

二、队员不得漠视裁判员的劝告或运用不正当的行为,如:

1、同裁判员、到场的技术代表、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30秒钟计时员或对方队员讲话或接触没有礼貌;

2、使用很可能引起冒犯或煽动观众的言语或举动;

3、戏弄对方或在对方眼睛附近摇手妨碍他的视觉;

4、妨碍迅速地掷界外球以延误比赛;

5、被判犯规后,在裁判员要求举手时不正正当当地举手;

6、没有报告记录员和主裁判员擅自更换比赛号码;

7、没有报告记录员以及没有得到裁判员招呼的替补队员进入场地;

8、离开场地去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9、违反第六十条第四款,出现罚则第三款2(注):“干扰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的情况;

10、队员抓住篮圈并把整个身体的重量悬挂在篮圈上。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如果某队员正试图防止自己或另一名队员受伤而抓住篮圈是可以的。

三、显然是无意的和对比赛没有影响的,或属管理性质的技术性违犯不被看作是技术犯规;除非在裁判员提出警告后又重犯。

四、有意的、不道德的或给违犯者带来不正当利益的技术性违犯,要立即判罚技术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违犯者一次技术犯规。

二、判给对方队员两次罚球。

三、队长指定罚球队员。

注解

一、对行为十分恶劣或屡次违反此条规定的队员要取消其比赛资格,令其退出比赛并执行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的相同罚则。

二、如果技术犯规在球进入比赛状态后才被发现,则如同在发现时发生的犯规一样要执行罚则。从发生犯规到发现犯规的时间内的一切情况均有效。

三、当队员在一些小问题上即将构成违犯时(如未向记录员报告的问题),裁判员可提出警告以阻止技术犯规的发生。

裁判员事先阻止和在某些情况下对那些显然是无意的、不影响比赛的小的技术性违犯不予追究是明智的。

第53条 场外人员的技术犯规

一、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必须留在他们的球队席区域内,下列情况除外:

1、得到裁判员的许可后,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一位随队人员可以进入场地照料受伤队员;

2、如果根据医生的判断,受伤队员处于危险中并立即需要照料时,他可以不得到裁判员的许可进入场地;

3、替补队员可以到记录台请求替换;

4、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请求暂停;

5、只有在暂停期间,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进入场地向他的球员讲话,只要他留在他的球队席附近;

然而在比赛中,教练员可以指挥他的队员,只要他是在球队席区域内;

6、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在停止计钟时有礼貌地并在不干扰比赛正常的进行情况下,向记录台询问有关比分、时间犯规次数的问题。

二、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在与裁判员,到场的技术代表、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30 秒钟计时员或对方人员交涉时不得无礼。

三、只有被登记在记录表上的教练员在比赛过程中允许保持站立。

罚则

一、

1、要登记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

2、判给对方队员两次罚球和随后的球权;

3、队长指定罚球队员;

4、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5、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员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例外:见第五十四条罚则第三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4);

6、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政治协商会议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二、

1、如遇下列情况,则将取消教练员的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1)因任何明目张胆地违犯这条规则而被登记时;

(2)因其本身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而被登记了两次技术犯规时;

(3)因他自身、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坐在球队席上的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累积在教练员名下登记了三次技术犯规时。

注:已满5次犯规(在2 X 20分钟的比赛中)或6次犯规(在4 X 12分钟的比赛中)的队员再次犯规被登记在教练员名下。

2、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任一随队人员明目张胆地违犯这条规则,他们也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3、教练员被取消比赛资格,要由被登记在记录表上的助理教练员 *** 。如记录表上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则由队长 *** 。

第54条 休息时间内的技术犯规

一、在比赛休息时间内可以宣判技术犯规。

二、比赛休息时间是指:

1、比赛开始前的阶段(大约20分钟);

2、任意两节间的时间间隔,两半时间的时间间隔和所有决胜期前的时间间隔;

3、比赛休息时间结束于裁判员持球进入中圈执行跳球,即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瞬间。

罚则

一、如果对下列人员宣判了技术犯规:

1、合格参赛的球员:则对该球员进行登记,罚则是两次罚球。

该犯规要计入全队犯规之中。

2、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则对教练员进行登记,罚则是两次罚球。

该犯规不坟入全队犯规之中

二、罚球过程中,除罚球队员外的所有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线的后面,直到所有的罚球完毕。

三、罚球完毕后,比赛要在中国圈跳球开始或重新开始。

四、如果宣判了多起技术犯规,见第五十九条。

注解

一、裁判员绝不允许队员、教练员和随br>

参考资料:

http://basketball-lovervipsinacom/basketball-ruleshtm

①打手是侵人犯规里的一例,规则里没有打手犯规之称,篮球竞赛规则里侵人犯规共有七项:1)阻挡。2)撞人。3)背后非法防守。4)拉人。5)非法掩护。6)非法用手。7)推人侵人犯规是队员犯规,含有与对方队员非法的接触,无论活球或是死球队员不得通过他的手。臂肘。肩髋。腿。膝或脚,以及不得将其身体弯曲成“反常的”姿势(超出他的圆柱体)来拉。阻挡。推撞。绊。阻止对方队员行进;也不得放纵任何粗野或猛烈的动作

打手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打手仅仅指当进攻方持球队员受到防守球员对于肘部以下部位的接触碰撞,而广义的打手进一步可以引申为进攻方持球队员的腰部以上任何部位受到防守球员的接触或者碰撞,接触的部位扩展到头部,肩部,肘部以上臂部。(腰部以下部位的非正常接触或者非正常碰撞都可以笼统定义为防守阻挡或者进攻冲撞)

投篮的过程是一个连贯的过程。一般你出手投篮的时候,对方打手,是犯规的。裁判判罚的尺度是依据你投篮这个动作的连贯性,如果你投出去球,脚落地这个动作已经结束,对方打手是不会判罚对方的。除非是故意的。那样会判罚技术犯规的。

进攻方投篮或者上篮,防守方在对方投出球未达到更高点并开始下落前,将球用手拍出,或者干扰,也就是说,在球出手前或出手后,只要球还没有开始到达更高点并下落,防守的人用手碰到球,即算封盖一次。灌篮时只要身体接触不犯规,将球打下也算封盖。

球达到更高点开始下落后再“封盖”成为干扰球,这种球不论进攻方投出的球有无得分的可能性,都算进攻方得分。所以有时候进攻方投出很差的球,但是在球下落后被防守的人盖掉,防守的只能自认倒霉,这个本来进步去的球由于干扰球违例,判进攻方得分防止被盖帽:

出手点一定要高。

身体素质不是一两天能练成,那么就从技术上多下功夫。你多看看刘玉栋的投篮动作,他没有惊人的身高和弹跳,但姚明在他面前防他他都敢投。

一是因为他出手点高,俗称直臂投篮,就是出手时,投篮那支手尽量向上伸出,到更高点时球再离手。

二是出手快,也就是投篮时起跳要快和从开始屈臂到最后拨腕的连贯动作要快。

其实这些都不是很难,只要多运用形成习惯就可以了。

最后这还设计到裁判的判罚尺度问题。有的可以不判而判了,有的应该判却没有判。篮球术语进攻人投篮出手时,防守人设法在空中将球打掉的动作。

如果你想要盖掉对手每一次投篮,你会陷入犯规过多的麻烦。而且,你也不能说:“我身材高大,我要盖他的帽。”你反应能有多快?你必须要有一个合适的时机,要了解对手,研究他们的投篮。你还必须知道,什么时候该远离你的防守对象。因为一个出色的盖帽王不是只盖自己防守队员的帽。我的队友可以在防守上抓到机会,他们知道有我在那里。

对手也知道有我在那里会盖帽。当他们发现我在那儿守着禁区,他们会被迫做出高难度投篮。你能改变他们多少种投篮方式?这就是你成为盖帽高手的秘诀:

进攻方投篮或者上篮,防守方在对方投出球未达到更高点并开始下落前,将球用手拍出,或者干扰,也就是说,在球出手前或出手后,只要球还没有开始到达更高点并下落,防守的人用手碰到球,即算封盖一次。灌篮时只要身体接触不犯规,将球打下也算封盖。

球达到更高点开始下落后再“封盖”成为干扰球,这种球不论进攻方投出的球有无得分的可能性,都算进攻方得分。所以有时候进攻方投出很差的球,但是在球下落后被防守的人盖掉,防守的只能自认倒霉,这个本来进步去的球由于干扰球违例,判进攻方得分。

篮球比赛是众多体育项目中的一中,充满了激烈的碰撞,身体冲撞,空中对抗。它 由进攻与防守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了解篮球的人都知道,防守对于一支球队意味着什么,没有好的防守就不会有更加犀利的进攻,所以每一支优秀的球队,都有着出色的防守技术,而在比赛中最能体现防守技巧并且最能打击对手气焰的莫过于“盖帽”

“盖帽”高手不一定是本队更高大的队员,但他能控制球场的内线区域,减低对方球员对于本队防守篮筐的进攻,并能够有效的降低对方在禁区内的投篮命中率,这样的队员可以使本队的防守变的轻松。防守队员可不必顾虑对手突破上篮,可以扩大防区,增加对于禁区外围的防守,更多的防守对方的中远投。甚至本队队员移动速度较慢时也可夹击对方持球者,而不致造成对方轻易上篮得分。一个盖帽能手甚至可帮助本队登上冠军的宝座。比如NBA的比尔·拉塞尔就是盖帽高手的典范。

很多会打篮球的人都称自己是盖帽能手,但很少确有其事,这样的情况在街头或者正规比赛时都有发生。有时,队内根本连一个会盖帽的队员都不具备,最糟的情况是自命为会盖帽的防守者,经常跳起后看着进攻队员三步上篮或跳投得分,而自己无法防守,或者打手犯规。一个真正的优秀的封盖高手会带给本队比赛时心理上的优势,而一个不称职的防守者会使全队的防守变得漏洞百出。

要想成为一个封盖高手,必须掌握一定的技术。被盖的球更好仍是“活球”,不能把球打出界外,或者把球轻拨给同伴。很多具有“盖帽”高手的球队,都会在预期地点接得许多可能由盖帽队员拨来的球,由于有了接应,由守转攻的快速反击可立即发动。

封盖者要学好面对边线,肩垂直于篮板,用靠近篮板一侧的手臂去“盖”掉对方突破上篮的球,即如果进攻队员右手持球进攻,你可以用左手进行封盖。要及时的移至对手离篮板近、可能投篮的位置,并保持自己身体与进攻队员的距离。这样可以避免身体接触而造成犯规,同时可以为自己的封盖取得起跳的必要空间,而且一旦这次盖帽失败,还可以及时的进行补救措施。在采用轮转式补防的队,由于轮转换位时会经常遇到暂时不被防守的队员得球突破上篮的机会,表面上看这是得分的好时机,孰不知这也正是盖帽的好时机。 封盖者在对手双脚未离地之前绝对不要轻易跳起,而要使自己的身体处于对手和背后另一攻方内策应队员位置之间,这样便于防止突破者分球给另一策应队员从容得分。

如果攻方采用左右两个内策应位置打法时,对防守者来说是施展其才华的绝妙良机。当离封盖者较远一侧的内策应队员背向篮板得球时, 封盖者可计算他转身投篮的时机,轻易的从本侧起跳,盖掉对手投出的球。

被盖掉的球,常常是由于防守方的弱侧采用了轮转换位防守的 *** 。要想打掉自己一直在防守着的对手投出的球相对而言会困难很多。要想进行合理的封盖,防守者要轻微弯曲膝关节,高高举起用来进行封盖的手臂。要等投篮者双脚跳离地面后,再快速向正上方跳起,在球离开投篮者的手后,设法从球的底部把球拨开。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出现手腕的动作,只许用手指触球,而臂、手、手指在空中都要保持伸直的状态,只要有下压动作出现,都将被视为犯规,这反而削弱了防守的威力。这一点在篮球裁判执法手册上有明确规定。

当采用半场人盯人防守时,教练员应当指定防守队员尽量把封盖的球拨向指定的区域。大多数情况下,这个区域是进攻投篮队员所处一侧的罚球延长线至端线的区域内。而对方从正面投的篮,防守队员应该抢好篮板球,发动快攻反击。假如封盖者不能把球拨向指定区域,防守队员仍然处于进攻方与篮板之间,而这个位置会保证防守队员拥有比进攻队员更多的强球机会。

当采用全场人盯人防守时,应把封盖者放到本方篮下,这样其他的四名防守队员就可以大胆冒险地去“夹击”、“抢断”、“阻截”进攻方的运球。这虽然会使对方得到一些快攻的机会,但是位于本方篮下的封盖者有能力对付这种局面。封盖者由于身高占有优势,造成小个进攻队员突向篮下,或投篮欠准的对手跳投,通常可以迫使传球能力较差的对方高个队员传球给同伴,在最后一刻,封盖者转身面对边线,用身体挡住对方向另侧内策应区传球的空隙,两臂要举平,打掉传向该区域的球,封盖者应向篮板的某一点盖掉球,这一点就是要封盖突破上篮着想要投擦板球的路线。

对付对方进攻队员的突破,除了运用盖帽的技术之外,还有一种变通的办法,那就是造成对方“撞人犯规”。对很多队员来说,这却是一个较好的 *** 。任何队员,不管其身高或能力如何,都要学好如何造成对方进攻队员“撞人犯规”。队员不必掌握高超的技术,只需要良好的判断力。造成对方“撞人犯规”会起到和盖帽效果相同的、鼓舞本队士气的作用,而且篮球规则对于“撞人犯规”的处罚也是很苛刻的,其结果是使进攻方失去控制球的权利,登记一次犯规,即使投中也无效。这是一个三倍的处罚,这种情况与对方进攻队员投中、盖帽者犯规而造成的投中加罚一次具有相同的杀伤力。在运用造对方“撞人犯规”的技术时,防守者必须双脚在对方进攻队员腾空前着实地停在地面上,让对方撞到自己的躯干,必须双手上举于自己的身体上方,或者是双臂抱胸保护自己,不可有转身的动作出现。在造犯规的同时也可进行“盖帽”,封盖者双脚应用力跳离地面,但只能向自己的垂直正上方跳起,不能向进攻方稍有倾斜,运用绝对的高度封盖进攻队员的投篮或者迫使对方以不正确的投篮姿势出手。

综上说述,要想真正的成为一个封盖高手,还是要到球场上进行刻苦扎实的练习,并通过不断的比赛磨练自己,取得更多的比赛经验,才能在篮球比赛中立于不败之地。

走步

走步:

所谓走步就是球在手上时走两步以上而球未出手,如果运球时出现球在手上时走两步以上就是带球走步

所有篮球比赛,包括NBA对走步吹得都是很严的,但观众却不清楚什么才算走走步

要看清是否走步,先要懂得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走步是从那球后在脚之一次离地时开始算,如果拿球时脚是凌空的,就等那脚落地再离地时开始算

所谓走两步就是,每只脚都离地一次,再落地一次如果球在手上走完两步后,先落地的脚再离地的话球就必须传或投,如果继续运球或持球的话就是走步

要注意的是如果只有一只脚不停的走而另一只脚始终在地上,他始终只算走一步,如果已经走两步了只要先落地(双脚落地的跳步无所谓哪只脚先落地)

1、打手犯规

一、最常见、也是最明显的出手投篮、上篮的打手犯规;在对手跳起投篮最后一刻,防守球员轻轻的在投篮球员的手腕、小臂等器官上点一下,破坏他的投篮节奏与感觉,干扰投篮者的动作等,这也算打手犯规。

二、在进攻方「准备收球」攻击篮框,亦即已经明显有攻篮企图的时候,被防守方拉手或打手,都称之「投篮犯规」,要执行罚球;此时,依出手动作位置执行球进加罚一次、罚球二次、罚球三次等。所谓「攻篮企图」是指,准备收球、裁判响哨,持球者还继续要「完成攻篮动作」;

三、在抄球时,裁判需要看清楚的是,防守者下手抄球的那一瞬间,不是一碰手就吹犯规。因为依规则上来说,持球时,手指跟手掌都算球的一部分;只要不是故意去打手、不严重的话就不需要吹判,以保证比赛应有节奏、顺畅性。

四、很多球员都会用背后抄球,就是等运球者过人后再从背后去捞、拨球;此处,只要碰到手肘、手臂等,甚至身体和运球者接触通常都算犯规。

五、防守者被进攻者过人后,来不及反应、跟随,而作出拉人动作、扯衣服等也算犯规;包括篮底下争抢篮板,某一方会作些「拉住」对手手肘、腰部、压肩膀小动作等都是犯规。

六、防守者伸长手臂抵住持球者身体;然后,当持球者持球由下往上摆,持球者持球之手投篮或挥舞动作,这也是犯规(圆柱体侵犯)。此时,依该动作是传导球或投篮,而进行相关判罚。

2、推人犯规

一、较常见的就是出手去「推、挤、拱」对方的推人犯规;例如篮底下争抢篮板,多数会先「推人」再去抢球,这是犯规。

二、争抢篮板球时,被卡在后面的球员试图跳起去抢球,而越过已卡好位子球员的圆柱体也算推人。

三、防守球员手举高,但试图「用身体下肢腿部」去推、顶对手。

四、进攻球员为了卡到好位置要球「推挤」防守球员。

五、防守球员为了不让进攻者卡到好位子,或者,阻挠空手进攻球员占据有利的位子等,进而伸出手去推挤进攻者,这些都是「推人」犯规。

六、防守人没有站好位或之一步已被进攻球员先占据,但是防守者还坚持想去阻挡进攻者的行进方向;尽管防守者双脚虽已站定位,但身体「上半部、侧身」又试图去阻止进攻球员皆是阻挡犯规。

七、非法阻挡:进攻队员没站好位,然后试图去帮队友挡人而「造成冲撞、身体接触」等,算进攻犯规。

八、当进攻球员跳起接球时,防守者不得在进攻球员跳起后侵占其起落路线、位置;否则造成推人犯规。

九、进攻攻击篮框者,不论上篮、跳投或扣篮等动作,在该球员跳起瞬间对该球员的身体侵犯,属于「投篮犯规」。

十、有些球员会以假摔来骗取裁判吹撞人犯规;之一次要先给予警告,如有再犯,可判技术犯规。

3、进攻侵人犯规

一、防守球员先站好位置,并保有垂直圆柱体,而进攻者仍试图冲撞;这一种的身体接触,称「进攻犯规」。

二、进攻者在投篮或上篮时,故意用非持球的手「架开防守者」称进攻犯规。

三、在禁区篮底下,进攻球员用 *** 或肩膀去顶开已占好位置的防守者,甚至,用非持球手「推开防守者」,以上皆称进攻犯规。

四、进攻球员持球切入时,先用手肘、手臂「推开防守球员」,这也算进攻犯规的一种。

五、虽是进攻方,但是在争抢球时,为了保护球或争抢到球,进而「挥肘顶开」对手,也称进攻犯规。

4、技术犯规

一、当裁判的人,假如遇到有球员不服判决,你要好好跟他沟通,让他知道你为什么会这么判,是依照哪一条规则来判;你要了解,球场上不是裁判更大,裁判只是维持比赛的节奏跟公平性,替参与比赛的双方球员服务,裁判是「行政服务」人员。假如有球员不理会裁判的警告,马上执行「技术犯规」宣判。

二、假如有某一方球员,用语言或动作挑逗对手、包括恐吓、威胁对手皆是「技术犯规」。

三、甲方得分后,故意去触球迫使乙方没办法马上发球进行攻击,此延误比赛行为「之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可以判技术犯规。

四、假如有球员对裁判的判罚不服气,并且马上做出「夸张挑衅动作」,应该马上吹罚「技术犯规」;包括,对裁判的宣判做出不服气同时,明显的对场外物如篮架、椅子等做出发泄性的敲打等动作,都应该立即吹罚技术犯规。

5、违反体育道德犯规

一、比赛中的犯规,是针对人而不是针对球,甚至进而造成球员受伤等,皆可判罚「违反体育道德犯规」;执行罚球二次,完后再继续执行中线发球进攻。

二、甲方即将快攻瞬间,乙方球员眼见「来不及」,只好伸手向甲方球员拉扯衣物、或轻推甲方球员一下,以上皆称「故意犯规」。

三、甲方球员进攻时,疑似被打手犯规,在裁判没有响哨宣判情况,甲方球员在退防瞬间,气极败坏、不服气的马上对刚才对他打手的球员「推了一把」;此则属「违反体育道德犯规」;执行罚球二次,完后再继续执行中线发球进攻。

四、甲方球员进攻,乙方球员在防守时,不针对球而刻意以身体制造甲方球员可能摔伤动作;例如,在甲球员跳起上篮时,从其跳起的底下穿过;再例如甲方球员上篮时,刻意大力拉手的动作,或者,在甲方球员上篮瞬间的推人,刻意大力推人的动作,以上犯规虽是侵人,但是,都可能变成伤害性的情况,裁判需即时吹判「违反体育道德犯规」;执行罚球二次,完后再继续执行中线发球进攻。

五、甲方球员持球,刻意以「挥肘」动作恐吓乙方防守球员;此挥肘尽管没有侵犯乙方球员,即「挥空肘」,但是,裁判还是要宣判「违反体育道德犯规」。

六、假如甲方球员持球,刻意以「挥肘」动作恐吓乙方防守球员;此挥肘结果侵犯乙方球员,此时要宣判「夺权犯规」。假如乙方球员流血,裁判需要主动「申请暂停」;要求乙方球员下场止血,并告知乙方教练,需换人上场。假如乙方球员只是「轻微流血」,可以马上处理并止血情况;裁判不必强迫乙方教练换人,只要给予乙方防护员一些时间处理伤口即可。然后,将甲方球员驱逐出场,乙方球员所受伤害,甲方要付医疗经费;甲方球员还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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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1 在一场篮球比赛中,10名队员快速移动在一个有限的空间内,身体接触不可避免。

3212 犯规是对规则的违犯,含有与对方队员的非法身体接触和/或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

3213 一个队可被宣判任何数量的犯规,不考虑罚则,犯规者的每一犯规应被登记,记入记录表并相应地被处罚。

第33条 接触:一般原则

331 圆柱体原则

圆柱体原则定义为一名站在地面上的队员占据一个假想的圆柱体内的空间。它包括该队员上面的空间,并受下列限定:

·前面由手的双掌。

·后面由臀部,和

·两侧由双臂和双腿的外侧。

双手和双臂可以在躯干前伸展,其肘部的双臂弯曲不超过双脚的位置,因此两前臂和双手是举起的。他的双脚间的距离因按照他的高度变化。(图5)

332 垂直原则

在比赛中,每一队员都有权占据未被对方队员已经占据的任何场上位置(圆柱体)。

这个原则保护队员所占据的地面空间和当他在此空间内垂直起跳的上方空间。

队员一离开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并与已经建立了他自己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离开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队员就对此接触负责。

防守队员垂直地离开地面(在他的圆柱体内)或在他自己的圆柱体内把双手和双臂伸展在他的上方,则不必判罚。

无论是在地面上或在空中的进攻队员不应用下列方式与处于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队员发生接触。

·用他的手臂为自己创造额外的空间(清除障碍)。

·在投篮时或刚投篮之后伸展他的双脚或双臂去造成接触。

333 合法防守位置

一名防守队员已建立了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当:

·他正面对他的对手,并且

·他的双脚着地。

合法防守位置从地面到天花板垂直地在他上方(圆柱体)伸展。他可将他的双臂和双手举过头或垂直跳起,但是他必须在假想的圆柱体内是手和臂保持垂直的姿势。

334 防守控制球的队员

当防守控制(正持着或运着)球的队员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不适用。

每当对方队员在持球队员面前占据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甚至是一瞬间完成的),持球队员必须料到被防守并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防守队员建立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必须在占据位置前没有造成接触。

一旦防守队员已建立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他可移动以便防守他的对手,但他不得伸展他的双臂、双肩、双髋或双腿,并通过这样做来造成接触以阻止从他身边通过的运球队员。

当裁决阻挡/撞人情况涉及持球队员时,裁判员应运用下列原则:

·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双脚着地来建立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防守队员为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可保持静立、垂直起跳、侧移或后移。

·在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以瞬间离地,只要该移动是侧向或向后的,不朝向持球队员。

·接触必须发生在躯干上,在这样情况下,防守队员将被以为是已经先在接触地点了。

·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队员可以在他的圆柱体之内转身,以缓和任何冲撞或避免受伤。

如发生任何上述情况,应以为持球队员已经造成了犯规。

335 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

不控制球的队员有权在球场上自由地移动,并占据任何未被另一队员已经占据的位置。

当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应适用。防守队员不能如此靠近和/或如此快地在移动的对方队员的路径中占据一个位置,以致后者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此距离与对防守队员的速度直接成正比,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不得多于正常的2步。

如果一名防守队员在占据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中不重视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队员发生接触,他对该接触负责。

一旦一名防守队员已经建立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为防守对方队员他可移动。他不得为了阻止对方队员从他身边通过而在他的路径中伸展臂、肩、臀或腿。他可以在他的圆柱体内转身或将手臂置于身前并贴近身体以避免受伤。

336 腾空的队员

从球场某地点跳起在空中的队员有权再落回同一地点。

他有权落在场上的另一地点,只要落地点和起跳和落地点之间的直接通道在起跳的时间尚未被对方队员占据。

如果一名队员已跳起并落地,可是他的动量使其接触了在落地地点之外已占据了一个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方队员,则该跳起队员对此接触负责。

在队员已跳起在空中后,对方队员不得移动到他的路径上。

移动到腾空队员的身下并造成接触,通常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37 掩护:合法的和非法的

掩护是试图延误或阻止一名没有球的对方队员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

合法的掩护是当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

·发生接触时是静止的(在他的圆柱体内)。

·发生接触时双脚着地。

非法的掩护是当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

·发生了接触时正在移动。

·发生了接触时,是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做掩护没有给出足够的距离。

·发生了接触时,对移动中的对手没有重视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如果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内做掩护(前方的或侧方的),做掩护的队员可按自己的意愿靠近对手已建立掩护,只要没有接触。

如果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做掩护,做掩护的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掩护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如果对手在移动中,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应适用。做掩护的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的队员能通过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免掩护。

要求的距离是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不得多于正常的2步。

与已经建立掩护的队员的任何接触,由被合法掩护的队员负责。

338 撞人

撞人是有球或无球的队员推进或移动到对方队员躯干上的非法身体接触。

339 阻挡

阻挡是阻碍有球或无球对方队员行进的非法的身体接触。

如果试图做掩护的队员在移动中与静止或后退的对方队员发生接触,则他发生了一起阻挡犯规。

如果队员不顾球,面对着对方队员并随着对方队员的移动而移动它的位置,除非包含其它因素,他对所发生的任何接触负主要责任。

所谓“除非包含其它因素”,是指被掩护的队员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队员在场上占据位置时把他的手臂或肘伸在他的圆柱体之外是合法的。但当对方队员试图通过时,它们必须被移动到他的圆柱体之内。如果手臂或肘是在他的圆之体之外并发生接触,这是阻挡或拉人。

3310 用手和/或手臂接触对方队员

用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

裁判员应判定引起接触的队员是否已经获得了不公正的利益。如果队员引起的接触在任何方面限制对方队员的移动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当防守队员处于防守位置,并且他的手或手臂放置在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身上并保持接触以阻碍他行进,就发生了非法的用手或非法伸展手臂。

反复地触及或“戳”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是犯规,因为这可导致粗暴的比赛。

这是持球的进攻队员犯规:

·为了获得不公正的利益,用手臂或肘“勾住”或缠绕防守队员。

·为了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或为了在他或防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推开”防守队员。

·运球时,用伸展的前臂或手去阻止对方队员获得控制球。

不持球的进攻队员为了下列原因“推开”防守队员是犯规:

·摆脱去接球。

·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

·在他和防守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

3311 居中策应

垂直原则(圆柱体原则)适用于居中策应。

位于居中策应位置的进攻队员和看守他的防守队员必须尊重彼此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权利。

位于居中策应位置的进攻队员或防守队员用肩或髋将他的对方队员挤出位置,或用伸展的肘、臂、膝、或身体的其他部位去干扰对方队员的活动自由,是犯规。

3312 背后非法防守

背后非法防守是防守队员从对方队员的背后与其发生身体接触。防守队员正试图去抢球的事实,不证明从背后与对方队员发生接触是正当的。

3313 拉人

拉人是干扰对方队员移动自由的非法身体接触。这种接触(拉人)能用身体的任何部分来发生。

3314 推人

推人是队员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强行移动或试图移动控制或未控制球的对方队员时发生的非法身体接触。

第34条 侵人犯规

341 定义

侵人犯规是队员与对方队员的接触犯规,无论球是活球或是死球。

队员不应通过伸展他的手、臂、肘、肩、髋、腿、膝或脚来拉、阻挡、推、撞、绊、阻止对方队员行进;以及不应将其身体弯曲成“反常的”姿势(超出他的圆柱体);也不应放纵任何粗野或猛烈的动作。

342 罚则

应给犯规队员登记一次侵人犯规。

3421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

·由非犯规的队在最靠近违犯的地点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犯规的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则应运用第41条(全队犯规:处罚)。

3422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应按下列所述判给投篮队员若干罚球:

·如果投篮成功,应计得分并判给1次追加的罚球。

·如果从2分投篮区域的投篮不成功,应判给2次罚球。

·如果从3分投篮区域的投篮不成功,应判给3次罚球。

·在结束一节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或恰好响之前,或当24秒钟装置信号响时或恰好响之前,队员被犯规了,此时球仍在该队员手中,并且投篮成功,不应计得分,应判给2次或3次罚球。

第35条 双方犯规

351 定义

双方犯规是两名互为对方的队员大约同时相互发生侵人犯规的情况。

352 罚则

3521 应给每一犯规队员登记一次侵人犯规。不判给罚球。

3522 如果在双方犯规的同一时间出现的情况不同,比赛应按下列所述重新开始:

·投篮有效或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得分,应将球判给非得分队从端线的任何地点掷球入界。

·某队已控制了球或拥有球权,应将球判给该队在最靠违犯的地点掷球入界。

·任一队都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第36条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1 定义

3611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一名队员不是在规则的精神和意图的范围内合法地试图去直接抢球,发生的接触犯规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12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在贯穿整场的比赛中必须解释一致。

3613 裁判员必须只判断动作。

3614 判断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应运用如下原则:

·如果一名队员不努力去抢球并发生接触,这是一起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如果一名队员在努力抢球中造成过分的接触(严重犯规),则该接触应被判定是违反体育道德的。

·如果一名队员在做合法的努力去抢球(正常的争抢)发生了犯规,这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2 罚则

3621 应给犯规队员登记一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22 罚球应判给被犯规的队员,以及随后:

·在记录台对面的中场延长部分掷球入界。

·在中圈跳球开始第1节。

罚球的次数应按如下规定: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应判给2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如果中篮应计得分并加判给1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并没有得分:应判给2或3次罚球。

第37条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1 定义

3711 队员、替补队员、被逐出的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的任何恶劣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12 一名队员被登记了2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时,该队员也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713 教练员也应被取消比赛资格,当:

·由于他自身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结果而被登记了2次技术犯规(‘C’)时。

·由于球队席人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结果而被累计登记了3次技术犯规(‘B')或3次技术犯规的组合中,其中有一次是登记教练员自身(‘C’)时。

3714 如果队员或教练员在3712或3713情况下被取消比赛资格,应只处罚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技术犯规。对取消比赛资格不执行追加的罚则。

3715 已被取消比赛资格的教练员应由登记在记录表上的助理教练员接替。如果记录表上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应由队长接替。

372 罚则

3721 应给犯规者登记一次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22 他应被取消比赛资格并取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或者,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3723 罚球应判给:

·任一对方队员,就一次非接触犯规来说。

·被犯规的队员,就一次接触犯规来说。

以及随后:

·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

·在中圈跳球开始第1节。

3724 罚球的次数应按如下规定: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或如果是一次技术犯规:应判给2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如果中篮应计得分并加判给1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并没有得分:应判给2或3次罚球。

第38条 技术犯规

381 行为规定

3811 比赛的正当行为要求双方球队的成员(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与裁判员、记录台人员以及技术代表有完美和真诚的合作。

3812 每个球队应尽更大的努力去获得胜利,但胜利的取得必须符合体育道德精神和公正竞赛的要求。

3813 任何故意的或一再的不合作,或不遵守本规则的精神,应被以为是一次技术犯规。

3814 裁判员可以通过警告或甚至宽容那些明显是无意的并不直接影响比赛的、属管理性质的小的技术违纪来阻止技术犯规,除非在警告后重复出现同样的违犯。

3815 如果在球成活球后发现了一起技术违犯,比赛应停止并登记一起技术犯规。如同技术犯规已发生在被登记时一样地执行罚则。在技术犯规与比赛停止之间的间隔无论发生了什么应有效。

382暴力行为

3821 比赛中可能发生的与体育道德精神和公正竞赛相违背的暴力行为。裁判员应立即制止,如有必要,通过负责维持公共秩序的保安人员来制止。

3822 无论何时在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之间在比赛场地上或其附近发生暴力行为,裁判员应采取必要的行动去制止他们。

3823 任一上述的人员以十分恶劣的行为侵犯对方队员或裁判员时,应被取消比赛资格。裁判员必须将此事件报告给竞赛的组织部门。

3824 保安人员可以进入比赛场地,只要裁判员要求这样做。然而,如果带有明显采用暴力行为的意图的观众进入球场,保安人员必须立即干预以保护球队和裁判员。

3825 所有其他区域,包括入口、出口、过道、休息室等,由竞赛组织部门和负责维持公共秩序的保安人员管辖。

3526 裁判员绝不允许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的能导致比赛器材损坏的行为。

当裁判员观察到这类行为时,应立即给违犯队的教练员一次警告。

如果重复该行为,应立即宣判有关的违犯者一次技术犯规。

裁判员所做的决定是最终的,不能被争辩或漠视。

383 定义

3831 技术犯规是包含(但不限于)行为性质的队员非接触犯规。

·不顾裁判员的警告。

·没有礼貌地触犯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录台人员或球队席人员。

·与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录台人员或对方队员交流中没有礼貌。

·使用很可能冒犯或煽动观众的语言和举止。

·戏弄对方队员或在他的眼睛附近摇手妨碍其视觉。

·在球穿过球篮之后,故意地触及球或通过阻止迅速地掷球入界以延误比赛。

·阻碍迅速地执行掷球入界以延误比赛。

·倒下以伪造一次犯规。

·悬吊在篮圈上,致使队员的重量由篮圈支撑,除非扣篮后,队员瞬间地抓住篮圈,或者,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如果他正试图防止自己或另一名队员受伤。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由一名防守队员干涉得分或干扰,应判给进攻的队1分,随后给防守队员登记一次技术犯规罚则。

3832 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的技术犯规是与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录台人员或对方队员交流中没有礼貌或触犯他们的犯规,或是一次程序上的或管理性质的违犯。

384 罚则

3841 如果一次技术犯规发生:

·由一名队员,应给他登记一次技术犯规,作为队员犯规并作为全队犯规之一计数。

·由一名教练员(‘C’)、助理教练员(‘B’)、替补队员(‘B')或随队人员(‘B'),给教练员登记一次技术犯规,并不作为全队犯规之一计数。

3842 应判给对方队员2次罚球,以及随后:

·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

·在中圈跳球开始第1节。

第39条 打架

391 定义

打架是两名或多名人员(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之间的相互斗殴。

本条款仅适用于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离开球队席区域界限的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

392 规定

3921 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离开球队席区域的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922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为了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只允许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离开球队席区域,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在这种情况中,他不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923 如果教练员和/或助理教练员离开球队席区域,并不协助或试图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他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93 罚则

3931 不论由于离开球队席区域而被取消比赛资格的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的数量有多少,应给教练员登记一次单一的技术犯规(‘B’)。

3932 如果双方球队的成员在本条规定下被取消比赛资格并且没有其它要执行的犯规罚则,比赛应按下面所述重新开始:

如果在比赛因打架而停止的同一时间:

·投篮得分并有效,应将球判给非得分队从端线的任何地点掷球入界。

·某队已控制了球或拥有球权,应将球判给该队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

·如果任一队都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3933 所有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应按照B83款所描述的记录并不作为全队犯规计数。

3934 在打架情况之前发生的所有犯规罚则,应按第42条(特殊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