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外运施工方案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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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外运施工方案详解
导读:建筑垃圾外运施工方案一、主导思想:为保证社会环境环保,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标准为指导,以治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和运输车辆带泥土污染城市道路为重点,施工现场成立责任机构,分解任务,明确标准,建立和完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和运输车辆管理的长效机制,

建筑垃圾外运施工方案

一、主导思想:

为保证社会环境环保,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标准为指导,以治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和运输车辆带泥土污染城市道路为重点,施工现场成立责任机构,分解任务,明确标准,建立和完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和运输车辆管理的长效机制,并能有效控制及处理,我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订此专项方案。

二、组织建立及责任制考核:

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 *** ,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和易泼洒物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_,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易泼洒物控制溶入到整个管理中。

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易泼洒物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使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管理岗位人员对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对照自己的职责,加强管理。

3、班组长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之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主要责任。

4、上级公司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以进一步推进本工程扬尘控制工作的有序开展。

5、项目经理与各相关人员签订管理岗位责任书,按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进行考核。

6、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易泼洒物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进程。

四、项目扬尘防治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扬尘防治管理体系:

1、扬尘防治管理目标,实施全过程的扬尘防治管理。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无扬尘污染事故发生。遵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达到铜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管理规定》中关于环境保护扬尘治理方面的要求。

2、扬尘防治管理计划,项目经理部依据公司《治理施工扬尘和运输车辆污染城市道路的控制专项方案》制定本项目的扬尘治理管理计划,确定扬尘治理管理目标,外劳务队伍扬尘治理管理,施工机械设备运行管理,能源,资源的使用,扬尘和遗洒防制以及应急准备和扬尘治理监测和不符合项的纠正和预防等方面的内容。对施工中涉及到扬尘治理方面的因素包括其中,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

3、管理体系,成立扬尘治理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亲自挂帅,负责总协调,工地的安全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然后报公司审批备案。经理部派人每月组织监控本单位的扬尘治理目标,指标及治理施工扬尘和运输车辆污染城市道路的控制专项方案的落实和实施情况。

4、确定本工程的扬尘治理保护管理工作。

工程扬尘治理保护工作具体的扬尘治理因素有:材料堆放处均有围栏围住、建筑垃圾及时清理、现场车辆轮胎清洗、施工作业面的清洗、现场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等。

除对以上施工扬尘治理因素进行长期和持续的管理,还要针对重点工程制定相关的计划确定具体的管理指标和措施,完善检查制度,明确相关责任。

5、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负责向本项目部职工和在场的专业施队伍进行有关扬尘防治要求和知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环保意识。项目部建立健全扬尘治理保护奖惩制度,奖罚分明,把扬尘治理工作同施工方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建立扬尘治理保护工作检查制度,在各施工过程中控制各扬尘治理因素,在关键施工工序,把扬尘治理保护同施工质量检查挂钩。采取扬尘治理保护工作一票否定制度,扬尘治理不合格、不整改、不准验收交下一道工序。并建立紧急事故处理措施预案。对不符合的扬尘治理保护项目及时确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限定整改期限,加强结果检查。

6、扬尘治理管理措施

(1)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在施工区域采用围挡,尽量采用封闭施工。(2)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适量洒水、减少污染。

(3)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物、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在库内存放或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漏、飞扬、卸运时采取码放措施,减少污染。

(4)现场内所有堆放场地均在混凝土地面,施工场地、道路经常洒水湿润和清扫,防止扬尘。

(5)对运输车要加强防止遗撒的管理,要求所有运输车必须装设防止遗撒的活动挡板,并必须清理干净后方可出现场。(6)为严防车辆携带泥上路,在施工现场大门口处设_截水沟、沉砂井、水管、水枪等设备,在出场大门处设_清洗冲刷台,并派专人对车辆出场进行冲洗,车辆经清洗后方可出场。

(7)工程施工为防止施工作业时的粉尘外扬污染环境,采用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有效地控制施工粉尘外扬,有效地避免环境的污染。(8)工程材料的堆放按施工总平面进行有效的布_,为减少转运时产生的扬尘而污染环境。且工程施工的废料及弃渣定点堆放,禁止在施工现场高空抛撒散渣和废弃的建筑粉料等。

五、具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周围采用砖砌或彩板围墙进行封闭,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2、安排专人每天两次对道路进行淋水降尘,控制粉尘污染。

3、建筑结构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运输或采用容器吊运或袋装,严禁随意凌空抛撒。现场垃圾池表面用密目安全网进行覆盖,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适量洒水,减少粉尘对空气的浸染。

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物、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物、飞扬、卸运时采取码放措施,减少污染。

5、现场内所有交通路面和物料堆放场地全部铺设混凝土硬化凡是土方工程施工均采用密目安全网覆盖作到黄土不露天。

6、结构施工阶段所用混凝土均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加强防止遗撒的管理,要求所有运输车卸料溜槽处必须培养装设防止遗撒的活动挡板,混凝土卸完后必须清理干净方准离开现场。

7、在大门处设_车辆清洗池、沉淀池。车辆经清洗和覆盖后出场,严防车辆携带泥砂出场造成道路的污染。

8、施工区内派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料,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

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可享受特许经营、项目用地、处置费、环保专项资金等政策支持,因各地政策不同,有所差异。建设部规定垃圾处理项目可以有不超过30年的特许经营权,企业可特许经营10-30年。基本覆盖区域内不会再新增同类型的企业,利用建筑垃圾中的再生骨料生产的再生产品,如透水砖、再生干粉砂浆、再生混凝土、PC预制构件、再生骨料等产品的销售减免税收。

1一些列政策的支持

(1)、规范建筑垃圾的倾倒和清运,便于企业的集中处置,建筑垃圾处理和清运实行特许经营制度;

(2)、缺乏地方性法规支持部分合适场地的露天破碎作业的标准;

(3)、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相关配套政策——如上海出台《上海市建筑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4)、市政工程在同等情况下优先使用再生骨料;

(5)、有 *** 资金参与的工程项目一律优先使用再生骨料,并且作为项目验收、资金划拨的一个重要依据;

(6)、申报优质工程和补贴的项目需优先使用再生材料。城乡规划,水利、设计等环节重点考虑再生骨料的应用并且列入招标文件;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的出台;

(5)、 从中央到地方各地纷纷出台政策配套,从 *** 层面着力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落地;

2、资源化试点企业予以合适的处理补贴

建筑垃圾处理厂前期投入较大,具体补贴形式和方式由各地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具体落实,一般情况下建筑装修垃圾补贴的比较多,由于装修垃圾的自身特性,分离后的骨料的附加值和数量与建筑拆迁垃圾相比都相对较低。

拆迁垃圾补偿费:各地视情况自行确定(可按照清运费模式变相补偿由拆迁方承担。或者补偿一个相对合理的价格)

装修垃圾补偿费:各地视情况自行确定(55-140元/吨,因地而异)

建筑垃圾清运费:1-115/吨/公里

3、场地的支持

包括制定固定收纳场,建设固定生产线和合成品堆场等等; *** 以划拨方式提供项目用地一般50亩起步,从几十到几百不等,根据处理量来确定具体土地的大小。土地一般由 *** 预留划拨到相关企业;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也比较长久与经营权等同;,若企业自行购买项目用地,可享受公益事业优惠用地政策;

4、全面协调配合

从建筑垃圾轻物质的处理(火力发电),环保环评,再生配套(再生砖制砖许可,再生混凝土生产许可)等方面给予全面配合,力图解决好城市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倡导可持续发展。

5、税收补偿

利用垃圾中可再生资源生产的产品,如有机肥料、塑料等产品的销售减免税收;

6、水电补偿补偿

水、电消耗按成本价计算;

7、资金和环保补偿

在建设期 *** 提供国债资金支持和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鼓励银行资金支持和参与;

8、科技创新与以奖代补

投产后,可申请科技创新资金和环保项目以奖代补资金。

垃圾清运许可证在建设厅办理。此外,垃圾清运资质等级证书由环卫行业协会发;道路运输许可证由交管局发。垃圾清运是指垃圾的收集和运输。清运各种垃圾,如社区生活垃圾清运、建筑垃圾清运、渣土清运,同时对公司、企业、工厂、商场、酒店、建筑工地、学校、娱乐场所、培训中心等场所进行垃圾清运。

垃圾清运资质办理条件是:

1、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2、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3、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申报材料有:

1、《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3、运输车辆总运力登记表(内容包括车牌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品牌型号、核定载质量);

4、管理机构和人员登记表(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联系 *** );

5、内部管理制度文本;

6、固定办公、车辆停放场所证明。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

之一条

(一)依法实施垃圾清运处理服务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的单位,应依法取得由直辖市、市、县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活动。直辖市、市、县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采用特许经营、 *** 购买服务等形式,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选择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根据中标单位申请核发服务许可证。

(二)加强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单位资格核查。承接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的单位,应具备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相应能力并满足有关资格条件。直辖市、市、县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服务承接单位申请材料真实性审查;对服务承接单位办公场所、垃圾清运机械设备、垃圾处理设施场地等情况,要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核验。

30%。

根据《绿色施工导则》规定,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计划,如住宅建筑,每万平方米的建筑垃圾不宜超过400t。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力争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对于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力争再利用率大于50%。

据统计,中国每年产生超过4亿吨生活垃圾。如果算上建筑垃圾,这个数字将超过30亿吨。建筑垃圾是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建筑物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及其他废弃物的总称,目前也是我国城市单一品种排放数量更大、最集中的固体垃圾。

在建筑垃圾治理体系中,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一直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修订后的《固废法》要求 *** 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后,住建部很快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中提出了“2020年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初步建立”的近期工作目标,并围绕施工现场这一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主战场制定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试行)》(下简称《手册》)。

结合2018年以来的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经验,新政围绕存量治理与增量控制双管齐下,旨在有效减少工程全寿命期的建筑垃圾排放。

1、建筑垃圾存量治理

当前,我国存量建筑垃圾已达200余亿吨,建筑垃圾“围城”、“堆山”、“填河”等现象愈演愈烈。对占用公共用地、影响城市环境的存量建筑垃圾进行消纳治理,是建筑垃圾减量化的当务之急。

消纳治理即确保建筑垃圾被倾倒至指定场所,而非倾倒、抛撒或堆放于其他场所。相应的,《手册》从施工现场端予以了规范:出场建筑垃圾应运往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或消纳场所。针对消纳治理基础设施状况,修订后的《固废法》也要求 *** 做好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工作。此外,地方政策还因地制宜设置了弹性要求,如《湖南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明确:对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现存的渣土堆,短期内不能清理的,各地应在安全加固、地形整理基础上进行绿化。

在加快建筑垃圾消纳治理的同时,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开发和再利用体系也是存量治理的路径之一。建筑垃圾并非“一无是处”,其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可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如砖、瓦可重复使用,且废砖、碎瓦可作为再生骨料。

为提高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意见》明确:施工单位应充分利用混凝土、钢筋、模板、珍珠岩保温材料等余料,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求加工 *** 成各类工程材料,实行循环利用。事实上,施工单位在地形整理、工程填垫等环节合理利用建筑垃圾,能够直接实现就地减量。当然,《意见》也对不具备就地利用条件的施工现场做出规定,要求其按规定及时转运到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资源化处置和再利用。

2、建筑垃圾增量控制

为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意见》要求各参建主体积极开展绿色策划、实施绿色设计、推广绿色施工,在工程建设全周期控制建筑垃圾增量。

绿色策划即在项目构成和总体设想中推动建筑垃圾增量控制常态化。从建造方式看,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以及全装修交付等建设方式的应用能够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产生,也是建筑行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从建造用材看,可再生、可循环利用的绿色建材和施工周转工具能够提高建材利用效率,是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长远选择。另外,为减少因施工质量、“错漏碰缺”等原因造成的返工而浪费建筑材料、产生建筑垃圾,《意见》还鼓励建设单位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在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应用,并创新组织模式加强设计与施工的深度协同。

绿色设计即在工程设计中为建筑垃圾增量控制提供体系化依据。《意见》一方面要求设计单位推进功能模块和部品构件标准化,通过细节的统一化、系列化、通用化、组合化、模块化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拆改、变更产生建筑垃圾;另一方面要求设计单位深化设计,保证设计深度满足施工需要,减少施工过程设计变更。

绿色施工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将建筑垃圾增量控制落到实处。为落实各方建筑垃圾减量化责任,《意见》要求施工单位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源头减量措施包括设计深化、施工组织优化、永临结合、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重复利用、施工过程管控等)、分类收集与存放、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也引导各参建主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应用技术力量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其中,围绕《意见》提出的“鼓励以末端处置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手册》也制定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与存放细则,这也将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以及垃圾分类提供助力。另外,《手册》还从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的编制、源头减量、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等维度进行了部署。

存量治理与增量控制齐头并进,方能够做好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促进绿色建造和建筑业转型升级。在此基础上,建筑垃圾治理体系也应加紧完善:通过在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处置管理全周期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我国建筑垃圾治理能力才能得到整体提升,建筑业也将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