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fc是真打还是假打?

UFC格斗大赛010
ufc是真打还是假打?
导读:UCF是终极格斗冠军赛的简称,它是世界上最顶尖的专业综合格斗赛事,平均每年举办20余期,凡签约UFC的职业格斗选手都经过系统而科学的格斗训练,具备综合运用各种格斗技术的能力。 在中国,仅有11名UFC签约拳手,其中女性选手仅有3名,除张伟丽

UCF是终极格斗冠军赛的简称,它是世界上最顶尖的专业综合格斗赛事,平均每年举办20余期,凡签约UFC的职业格斗选手都经过系统而科学的格斗训练,具备综合运用各种格斗技术的能力。

在中国,仅有11名UFC签约拳手,其中女性选手仅有3名,除张伟丽外,仅有一名选手打进了前15名。如果没有张伟丽,恐怕很多中国人连UFC是什么都不知道,张伟丽创造了 历史 ,她不仅击败了前冠军乔安娜,更是成功的卫冕了这一赛事草量级金腰带,而且也迎来了自己的20连胜。

UFC才用标志性的“八角笼”,面积约70平米,由钢丝网围成八边形场地,钢丝网由一种黑色人造皮包裹,比赛中仅有双方选手和一名裁判能进入笼中。UFC规则很多,比如禁止踢倒地的选手,禁止拉扯头发、禁止用手指钩戳眼睛、鼻子等器官、禁止用头撞击、禁止击打腹股沟等…

即便有很多规则限制,场上还有裁判,但是在UFC的赛场依旧有打休克、打断脖子、和打毁容等案例。张伟丽与乔安娜一战中,乔安娜被打到脸部变形,张伟丽被打到脸部大面积红肿,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所以UFC是真刀真枪的对决。

当然,任何赛事的举办首先考虑的是选手的生命安全,即便是华山论剑也有点到为止一说,所以UFC虽然是真打,但是有很多规则限制,选手可以随时投降结束比赛。

WWE是表演赛,UFC是真实的,你看看张伟丽打完之后已经变成[困]了,而乔安娜已经变

攻击力量很大的时候脑袋会在被打的一瞬间受到很强的冲击力,然后大脑就会产生剧烈震动,因此大脑会短时间供血不足,然后大脑缺氧就晕了。这个感觉跟一般生病的眩晕是一样的,只不过被打以后还会伴随着疼痛。举个例子吧,你感冒头晕得厉害的时候再加上被击打的疼痛就是那个感觉了,严重的话眼前还会发黑,格斗的KO眩晕就是这个感觉再加上疼痛。我是业余自由搏击的,练习的时候被KO很多次了。。

至于伤害,直接打头的话可能会因为接触点过硬而导致皮肤裂开,再就是力量大了有脑震荡。

其余的就是打鼻子就鼻子伤,打眼睛就眼睛伤,打耳朵就耳朵伤

发生打架事件的,应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在伤情稳定后,再进行法医鉴定。若鉴定为轻伤或重伤的,则 构成故意伤害罪 ,打人者应 承担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在侦查完结后,会移交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可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 ,要求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 。若鉴定为轻微伤的,则属于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形可处于拘留、罚款等处罚。受害人可提起刑事自诉,要求承担民事赔偿。民事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赔偿数额。若构成伤残等级还有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伤残系数。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事诉讼法》之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 *** 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 遭受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之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法律分析:不可以不赔偿。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