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急救车祸伤者从担架摔落,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待?

意甲05
120急救车祸伤者从担架摔落,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待?
导读:看了这则新闻的相关视频,从视频当中可以看出两名医务人员和一名穿黑色衣服的男子当时在抬一名病患者,当要抬上救护车的时候,那名穿黑色衣服的男子碰到了后面倒地的电动车,因而摔倒,之后病人就从担架上摔了下来。从新闻事件当中可以看出他们并不是故意的,

看了这则新闻的相关视频,从视频当中可以看出两名医务人员和一名穿黑色衣服的男子当时在抬一名病患者,当要抬上救护车的时候,那名穿黑色衣服的男子碰到了后面倒地的电动车,因而摔倒,之后病人就从担架上摔了下来。从新闻事件当中可以看出他们并不是故意的,但是这样的事情造成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

医务人员面对的是病人的生命,他们在工作的时候应该慎之又慎。

医务人员和别的工作人员不同,他们的工作是面对生病的病人,尤其是一受受伤的病人,或者患有突发疾病的病人。

对病人做好相关的护理是尤其重要的,例如让一个骨折的人从担架上摔下来,那有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的伤害,甚至会丢失生命;或者让出现交通事故的人从担架上摔下来,有可能会导致他的内脏因此受损,生命也会因此丢失。

从这件事情当中我们可以知道医务人员的工作态度应该慎之又慎,在录用工作人员的时候,应该对他们的工作态度或者性格进行考察,那种大大咧咧的人就不适合做这样的工作。

那病人从担架上摔落下来,有可能会剥夺了病人的生命。

虽然医务人员让病患者从担架上摔下来不是故意的,也不是工作态度的问题。但是这种状况有可能会剥夺了病人的性命,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是极其严重。

患者的生命体征本就比较虚弱,再从担架上摔落下来,那造成的后果可想而知。有可能病人在没有被抬上担架之前还有生命体征,但从担架上摔落下来的时候,有可能就无法挽救了。

这件事情也可以给广大医务从业者一个警醒,让他们在抬病人的过程当中要多加小心,避免这样的事情再出现。

卫健局通报急救伤者从担架衰落,伤者已经去世,这一新闻引爆了 *** ,网友纷纷表示不能理解医院的做法。

1司机没有救助义务,他救助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见义勇为因为失误导致加重伤情的,理论不触犯刑法。

2医院责任在于:

(1)不应该派两女性医护人员出外勤,因为要考虑到她们体能不能负担。

(2)设施简陋,没有及时更新。按讲救护车里配备的担架应该是“可折叠推车”才对。这样即使是女性,也可以完成救助全过程。 

3关于伤者上担架前“已死亡”的说辞属于“程序违规”,无效定论。因为并没有现场立刻填写诊断报告。

4医护人员过失致死,可能会被吊销执照,入刑2-3年,医院及过失医生民事赔偿死者家属。这里虽然是司机摔倒导致伤者跌落担架,但是业余人士提供医疗帮助时,医护人员有监督指导的义务,然而两名女医护并没有起到这方面的作用(比如提醒司机抬担架时不应该倒退行走),所以归根结底还是医疗失职,属于医疗事故。

      从视频来看,抬担架者并非是有意而为之。但是从专业角度来讲,确实有疏忽的地方,但是人皆为凡人,机器也有出错的概率,何况是人呢?只能说从这次事故中,以后要更注意这种事情的发生。不过话说回来,这种本来承担救护工作的,风险本来就很高,已点点的小失误都可能导致重大的损失。那这份工作是不是应该增加收入,毕竟风险和收入要成正比才有人愿意做呀。不能一棒子打死善良的人呀。

     医者仁心,每一位一声都希望自己的病人能够早日脱离病痛的折磨,相信这两位年轻的女医生也是这样的想法,只不过每个人都有失误的时候,没必要抓着不放。

中午吃饭摔倒,如果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摔倒的,则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但如果是自己的原因摔倒的,或者与他人打闹的过程中摔倒的,则显然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具体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处理。

一、中午吃饭摔倒算不算工伤

      意外导致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是自己原因导致的,显然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之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之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是否可以认定,其根本的原因在于是否属于工作的原因导致的,工伤认定部门在进行工伤鉴定时,也是需要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的,那么显然是需要由当事人个人来承担相关赔偿的,不可以享受工伤赔偿待遇。

我们都知道,最近有一个热搜引起了人们的热议,那就是当台上的工作人员不慎摔倒的时候,作为艺人的林墨却在旁边狂笑不止,这个行为真的让人觉得非常的震惊。大家都知道,就因为林墨的这个行为已经让很多人都不再粉他了,也是因为这样的一个举动就能看出他的人品了。

一、人下意识的反应是最真实的。

我们都知道,人下意识的反应是最真实的。像林墨在看到工作人员摔倒的时候,他立刻无嘴大笑而不是去搀扶他,这一脸幸灾乐祸的样子真的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让人觉得他到底是不是一个艺人。要知道换做一个平常人,看到身边的人摔倒了,都会下意识的去扶一下,而不是去嘲笑。

二、像林墨的这个反反应真的让人觉得非常的震惊。

像林墨的这个反反应真的让人觉得非常的震惊,相信他很多的粉丝,看到他这样的举动都不会再喜欢他了吧。一个人的之一反应永远都是最真实的,因为这是隐藏不了的。他的这个反应也能够让我们看出他的内心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真的是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面对他人遭受这种尴尬的窘境的时候,他竟然还能够笑出声来,真让人觉得是有点可笑。

三、尽管林墨事后道歉了,但是大家还是觉得于事无补。

尽管林墨事后道歉了,但是大家还是觉得于事无补。我们都知道作为艺人经常出现在公众面前,我们不管他私下里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在公众面前一定要保持一个良好的形象,一定要是一个三观很正的人。发生这样的事情真的让人觉得很震惊,所以作为一个艺人,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像林墨这样的行为真的让人觉得非常的震惊。对此,你有什么其他的看法?可以在评论区里说一下,大家一起来讨论一下。

在南京地铁1号线的某个站台上,一位年轻的男子不小心摔倒在地上,导致头部流血,而车站的工作人员和附近的民警赶到为他进行了急救和包扎。

从地铁的监控画面可以看出,一位年轻的男子在等待地铁到来的时候,有一些站不稳,颤颤巍巍的,随后就靠墙倒在了地上,由于没有控制好力道,可能头也碰到了坚硬的地板上,所以磕出了血迹,而当附近的路人和乘客看到后,急忙去通知了车站的工作人员。随后民警和工作人员相继赶到现场,先为他的伤口进行了紧急的包扎,而随后将他送往了附近的医院救治。

男子为了感谢工作人员和民警,特地为打去了致谢 *** ,在通话中得知他每天要打两份工,每天还有 *** ,所以身体是在超负荷地运转,而民警也提醒他一定要注意身体的健康。

在民警与他的 *** 沟通中可以得知,这位男生今年32岁,据他所说家庭负担有些重,所以选择每天打两份工,偶尔还有会有 *** 。之后连续会上几天夜班,所以导致睡眠严重不足,走在路上就会觉得好像在梦境中一样,而民警也提醒他,其实30+的年纪也不小了,并不能以年轻人的姿态去看待自己的身体,还是要保持正常的作息。在话语中其实也传达了这样的信息,超负荷的运转很容易引起猝死这样可怕的后果。工作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或者是让家人过得更幸福,如果连自己的健康都无法保证的话,其实是走向了另一个深渊。

30+的年龄正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的阶段,如果两头都需要他去照顾的话,其实是非常重的负担了,而对成年人来说没有童话,只有严峻的现实。

比如孩子还很小,而为了照顾孩子妻子必须待在家中,花上很多时间和精力,她也放弃了自己工作的机会去照顾孩子。所以赚钱的压力就完全压在了丈夫的身上,如果老人不能帮忙的话,对于这个三口之家来说,其实压力还是很大的。若遇上老人身体不好,需要就医的话,那更是雪上加霜的事情。

也许有些过来人会说,我们当时也是这样苦熬的。但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工作压力地巨增,似乎不能以过去的压力来与现在的压力作比较,现在的打工人肩上负担的东西要比过去重的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生活成本也在不断的增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