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奖金怎么交税

中超05
公司发奖金怎么交税
导读:对于企业发给员工的奖金,交纳个人所得税有以下几种情况:1、基本奖金即每月随工资发放的奖金。它是职工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2、年终奖,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办法也与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一样。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企业发给员工的奖金,交纳个人所得税有以下几种情况:1、基本奖金即每月随工资发放的奖金。它是职工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2、年终奖,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办法也与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一样。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年终奖对于每一个员工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每到年末员工辛辛苦苦一年能否得到奖金是大家都比较关心的事,但是此时不要忽略一个问题,就是年终奖是要进行缴税的,但是公司给员工发放奖金此时的奖金税率如何计算呢那么我在下文中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一、公司给员工发放奖金此时的奖金税率如何计算

      1、公司给员工发放奖金由公司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一般情况下按当月工资加奖金按下列比例计算: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 5505;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年底双薪和年终奖的区别

      从理论上来讲虽然两者都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都属于工资总额的范围,但是两者还是有明显区别的。新实施的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中,也把年终奖和年底双薪用不同的 *** 来纳税,可见这两者是不同的。

      年终双薪就是固定发放的工资,实际上就是工资,它的发放数额是(本人一个月的工资)确定的,发放的时间和方式(年度最后一个月随12月份工资发放)也是确定的,不存在其他的发放方式和发放理由。年底双薪已经脱离了奖金的性质,成为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和奖金有根本区别。奖金即奖励,是对员工的超额劳动和额外贡献的奖励。奖金是对员工超额劳动的报酬,年终奖金是对员工全年劳动的超额劳动报酬,一般是在对员工全年工作进行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考核结果相应进行发放,其目的是对员工的全年工作进行考核。

      年底双薪视为员工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者的工资组成,不是额外奖金。年底双薪就是把劳动者每月收入的一部分,积攒下来放到年末来发。年底双薪并不对员工全年的工作进行考核,而仅仅只是把员工一年当中最后一个月的薪水变成了双薪。

      年终奖的奖金税率与奖金的总额是有关的,如果奖金的额度越高,那么税率就越高,如果奖金的额度越低,那么税率的额度也就越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将年终奖与年底双薪弄混,并且而这之间的缴税 *** 也是不同的,这个是需要注意的。

法律主观:

一、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50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2、当月工资低于50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50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50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这里我们以一个示例进行计算演示:小王在2018年12月工资6000元,同时领到2018年的年终奖20000元,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1)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6000-5000)3%-0=30元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00003%-0=600元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30+600=630元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 *** 也不尽相同。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50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例一:赵某2019年1月工资6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5000)3%=30元赵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赵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3%-0=720元。三、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50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例二:钱某2019年1月工资35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钱某当月工资4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50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钱某2019年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5000-3500=1500元。钱某年终奖24000元,先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500元)”,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22500除以12个月,即:22500/12=1875元。年终奖是指每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励,是对一年来的工作业绩的肯定。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

法律客观:

年终奖金也要纳税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很多员工就苦恼,公司年终奖不发现金发礼品也要纳税吗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的薪酬分配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员工的固定工资在收入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小,而奖励工资在收入中占的比例却越来越大,而且这种趋势还在发展。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部分组成。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 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100元。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100-3500)×10%-105=55(元),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295+55=2350(元)。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 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如: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12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2000-(3500-3000)=11500,以11500除以12,其商数95833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1500×3%=34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45元。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对职工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12个月),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 *** 只允许使用一次。

足球是世界上的之一大运动?自然受到很多人的关注,当它受到很多人的关注之后,所带来的利润,也是非常非常可观的,如果你是一名职业的足球运动员的话,你能够去各个国家的联赛踢球的话,那么你的收入也是相当可观的。

我们都知道在中超联赛踢球的运动员,不管是本土的运动员还是外籍运动员,他们最后的总工资都是非常非常高的,但是我们都知道我们中国的国内联赛,其实观赏性与欧洲五大联赛相比,甚至是与韩国的联赛,或者是日本的联赛相比实力上或者是踢球技术上都是有一定的差距的,所以说也有很多很多的中国去我们对于国内运动员他们的高工资感到非常的不满,因为他们球技根本就配不上每年足协发那么多的薪水。

近日,中超新赛季就出台了降薪政策,国内的球员税前不超过500万元,而且中国足协规定从2021年赛季开始,中超各个俱乐部的财政年度支出不得超过六亿元人民币,所以说全队平均年薪更高也不可以超过税前300万人民币,在外籍球员方面,他们的更高年薪为税前3000万欧元,而全队外援总薪资则不得超过1000万欧元,这个政策在2021年新赛季实施之后,中超俱乐部的总支出和球员的收入平均都下降了50%左右,所以说这个政策还是有一定杀伤力的。工资的下降幅度也是相当惊人的,之所以大幅度的减少球员的工资。

其中的一个方面就是因为俱乐部的运营成本非常高,但是,收益并不是很高,所以说会导致亏损,而目前我们中超联赛球员的平均年薪为853万人民币,位居世界第六,这个排名也是相当高的。

如果你所说的年终奖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可以选择不并入全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当然,也可以选择并入全年综合所得(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综合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人选择不并入全年综合所得(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那么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计算:

之一步,计算换算后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步,确定适用税率。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第三步,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个栗子,假设,你的全年一次性奖金12万元,选择不并入全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那么步骤如下:

之一步,确定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12=10000元。

第二步,确定适用税率。

对应按月换算后的税率表,由于10000在3000元至12000元之间,所以级数为2,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为120000×10%-210=11790元。

需要注意的是: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是否并入全年综合所得,由纳税人自己选择。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应该选择全年纳税相对比较少的 *** 。因为该政策的出台,就是为了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

3、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目前延至2023年底。

4、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5、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6、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可以计入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

完全诚实的说,中国足球是国内花费纳税人钱最少的一个体育项目。

关于“永远忠—橙”的回答里面说到的,

之一,确实是俱乐部发的钱,也确实,很多的俱乐部都是国有企业在赞助,但是国有企业也是企业,他是给国家创造利润的,国企不需要纳税人的钱来维持运营,国企每年还能创造利润支持国家让纳税人少交点钱,所以国企所有的俱乐部的投入不是纳税人的钱,

第二,关于球员入选国家队的花费,国足的所有比赛都是由赞助商赞助来完成的,比如说亚洲杯,国家队的衣服是阿迪达斯提供的,食宿行是亚足联和卡塔尔亚洲杯组委会统一安排的,此外国家队的活动经费还有每次比赛的冠名赞助等等,比如“东风悦达起亚杯中国之队国际足球友谊赛”等等的冠名赞助,以及像转播国家队比赛前必播的燕京啤酒广告,这一块都为国足提供了资金支持,因此可以负责任的说国足比赛的经费100块钱里面只有不到一分钱来自纳税人,

相比之下,有些项目真是靠着 *** 大量的场地、设备、后勤保障等等大量社会资源投入,堆砌出来形成了所谓51块金牌的“荣耀”,谁能说出51块金牌都是哪51块?

因此退一万步说,足球即使拿了一点纳税人的钱,至少纳税人知道是投到足球里面去了,而那所谓51块金牌的项目呢?纳税人在为一个个自己都不知道名字的项目埋单!所以相比之下给足球的钱还明白一点,而那所谓的奥运经费,呵呵,谁能告诉我中国 *** 拿出来的实实在在是纳税人钱的2000年奥运会申办经费在申办失败之后剩下来那么多被挪用到哪里去了?怎么后来申办08奥运又要重新拨款?所以不要说足球什么事儿,奥运会才是中国体育更大的耻辱。

另外,对于“ggnepey”的回答,我要纠正你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这么多年也正是这个问题导致中国足球一直上不去!

引用你回答里面的一句话:“而我们国家的足协,众所周知是ZF机构”,这是谁告诉你的?中国足协、亚足联、国际足联的章程中明确规定各国足球协会是民间团体是行业协会的性质!并且国际足联严禁各国 *** 干涉足协事务!曾经伊拉克 *** 干涉过伊拉克足协官员的人选,导致伊拉克被国际足联禁赛。至于中国,我们有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这样一个耻辱的部门,这个部门的主任才是中国足球真正的掌门,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足协在对领导层进行选举的时候,大家都会心照不宣的执行这个不成文的规定,选国家体育总局分管足球的副局长为足协主席,选足管中心主任为专职副主席,这么多年了,因为这和伊拉克那边不同的是中国的 *** 干涉足球事务,虽然是 *** 的决策,但是总是把程序上伪装成一个民间团体,阳奉阴违中国人最能干了,所以国际足联不能像处罚伊拉克一样处罚中国。

此外,“ggnepey”的回答里面说球场维护是足协出钱,对不起,球场维护是体育场管理方面出钱,这个钱不但不要足协出,甚至也不要俱乐部来打理,即使一个体育场一年没有足球联赛,也至少有全运会城运会省运会市运会单位运会校运会吧,哦还有演唱会,这是中国特色的体育场职能,这个体育场还是要维护,维护费用是体育场管理部门出,而他们的资金来源一般是将场地包出去的场租费,这跟税款不一样,体育场方面有场租费收入了还要给国家缴税呢。

还有你说的球员奖金,不好意思,这个球员奖金肯定是俱乐部出,至于国家队的奖金,女足现在是燕京啤酒赞助负责他们的奖金,男足亚洲杯的时候赢球了亚足联和赞助商也会给奖金,这跟足协一点关系没有,更牵扯不到纳税人,

再来看“ggnepey”说的裁判工资,目前裁判的工资其实不高,根据比赛规格而定,更高一场就1000元,并且裁判员在各自赛区的食住行都是由赛区组委会承担,而赛区组委会一般由地方足协牵头成立,而地方足协成立的赛区组委会资金来源一般是有当地俱乐部进行补贴,所以还是跟纳税人八竿子打不着,此外我们就算一年240场中超联赛每场比赛1000元的裁判工资,那一共是两万四,这两万四还抵不上领导们出行一次前呼后拥那么多大排量公车的油钱,

所以所谓“纳税人的钱”完全是看足球好欺负,柿子捡软的捏,

中国足球这么多年职业化改革,可能会对不起一些与足球有切身利益的人,唯一对得起的就是国库,

足球从1994年职业化改革开始,从跟国库要钱,到现在跟市场要钱,跟企业要钱,甚至每年国家体育总局( *** 部门)还能从中超联赛的赞助商那里拿到一些分红收入,也就是说足球事业不但现在没有花费国库的钱,还反哺国库,

相比之下,如果说中国的官员每人每年少一顿公款吃喝,少一次公车出行,少一趟公费旅游,能养活整个中超联赛16个球队,这不是危言耸听,信不信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