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洞理论的理论基础

中超04
结构洞理论的理论基础
导读:伯特的结构洞理论被称为极具创造性的理论,但是作为 *** 分析学派的一个分支,它仍然是在 *** 分析的框架内展开的,因此为了全面理解结构洞理论有必要对作为其理论基础的 *** 分析法进行了解。 *** 分析法有两种不同的取向:之一种取向是以社会计量学的 *** 进行社

伯特的结构洞理论被称为极具创造性的理论,但是作为 *** 分析学派的一个分支,它仍然是在 *** 分析的框架内展开的,因此为了全面理解结构洞理论有必要对作为其理论基础的 *** 分析法进行了解。

*** 分析法有两种不同的取向:之一种取向是以社会计量学的 *** 进行社会心理学的小群体研究,以林顿·弗里曼的研究为代表;第二种取向是以 *** 作为社会结构来看待社会 *** 对个人行为的影响,以格拉诺维特、林南等的研究为代表。不难看出,结构洞理论属于第二种取向,因此这里要着重了解第二种取向的 *** 分析法。

*** 分析学派的代表人物米切尔·达弗尔姆将社会关系 *** 的概念界定为“某一群体中个人之间特定的联系,其整体结构可以称之为该群体中个人的社会行为”。从这一概念即可以看出, *** 分析法不仅仅强调 *** 本身,还强调 *** 中的个人,即结构洞理论中玩家。虽然同样强调个人行为来源于结构而非内在驱动力,但是相对于较为僵硬的制度学派的观点, *** 分析学派认为个人在受到 *** 结构制约的同时有较灵活的选择空间。

*** 分析学派的理论众多,其中对于结构洞理论影响较大的有以下几种:科尔曼(Coleman)的社会资本理论。科尔曼是伯特的博生导师,他的社会资本理论很自然地对伯特的理论产生了影响。科尔曼认为,“社会资本由构成社会结构的要素组成,主要存在于社会团体和社会关系网中,只有通过成员资格和 *** 联系才能获得回报”,也就是说,社会资本并不为个人占有,个人必须通过关系 *** 获取它,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侑特强调“竞争是一个关系问题,而非玩家自身之间的竞争”。

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的弱关系力量假设。格兰诺维特认为,由于拥有强关系的个体之间的同质性较高,他们拥有的资源也十分接近,因此个体不容易从强关系中获得自己稀缺的资源,而弱关系则恰恰相反,由于彼此之间的异质性较大,双方更可能拥有彼此稀缺的资源,因此个体能从弱关系中获得更多。但是这其中就存在一个问题,弱关系中的双方由于某种客观或者主观的原因存在着隔阂(这也正是他们是弱关系的原因),他们怎样才能更加顺畅地实现交换呢而这正是结构洞理论所关注的地方,因此弱关系力量假设可以看作是结构洞理论的根基。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如果说弱关系力量假设是结构洞理论的根基,那么强关系力量假设无时无刻不在动摇着这种根基,这也是结构洞理论受到的攻击的一个重要来源。

怀特(white)的市场理论。怀特认为经济学只是关注交换,没有什么市场理论,指出“市场是从社会 *** 发展而来的”“市场秩序是生产经营者 *** 内部相互交往产生的暗示、信任和规则的反映”。伯特利用结构洞理论对市场行为进行的分析正是从一个角度反映了这种市场观。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 *** 分析法特别强调资源、市场、关系等实用且可操作的概念,有其适合用于经济领域的研究,因此 *** 分析法成为了经济社会学中的重要分析 *** 。

1,“精辟” 简短、简练且精辟  含义有:1、透彻,2、对形势的精辟分析,不仅含有精确恰当的意思,而且强调深刻透彻。“精当”侧重于“当”,精确恰当,,指不大不小,不多不少,刚刚合适,如剪裁精当。这里形容语言,根据语境,应选精辟。

2,扶植,栽种;扶持培植。比喻以某种手段培养人才或某种势力的壮大(多含贬义)

扶持,①搀扶: ②扶助;护持,支持帮助。这里选扶持。

3,成见:①对事物所形成的看法,见解:胸无成见,必然随波逐流。②执拗不变的看法;偏见:囿于成见|有了成见,怎能公正。

偏见:人对他人或其他群体所持有的缺乏充分事实依据的认识和态度。如对黑人的种族歧视。产生原因有按照个人经验匆忙作出无根据的结论,也有盲目跟从别人或某个群体的判断,还有来自群体间的利害冲突等。 这里选偏见。

4,解释]:动词用。1分析阐明:经过无数次的研究和实验,这种自然现象才得到科学的解释。2说明含义、原因、理由等:解释误会。

[解读]:动词用。1阅读解释:解读信息编码 | 传统的训诂学以解读古籍为主要目的。2分析;研究:解读人生 | 解读史前文化。3理解;体会:持不同观点的人对这项政策会有不同的解读。这里选解读。

5,妄自尊大:妄:过分地;尊:高贵。形容人狂妄地夸大自己,以为自己了不起,轻视别人。

夜郎自大:比喻骄傲无知的肤浅自负或自大行为。前者侧重狂妄,后者侧重无知,这里选妄自尊大。

6,不免:就是不是很应该的意思。未免:可能的意思,例如:你老犯同样的错,态度未免有问题。未免比较婉转客套。这里选未免。

7,依托:依靠;为达到一定目的而假借某种名义,手段(不一定是从属关系)

依附:附着;依赖;强调从属关系。这里显然应选依托。

8,大事”为“大力从事”。“大肆:无顾忌地(多指做坏事)。不同点在于,“大事”是形容褒义时用,而“大肆”一般指贬义。这里选大事。

9,“机制”指的是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如:市场机制、竞争机制、用人机制等。

“体制”指的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组织制度,如:学校体制、领导体制、政治体制等。

两个词的中心语和使用范围不一样,“机制”由有机体喻指一般事物,重在事物内部各部分的机理即相互关系,“体制”指的是有关组织形式的制度,限于上下之间有层级关系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这里应选体制。

10,“过度”与“过渡”。二者表达的意思截然不同,“过度”意为超过一定强度,如过度疲劳,过度兴奋等,而“过渡”指事物发展过程中由一个阶段转入另一个阶段,表示正在或将要变化的某种暂时状态,如过渡 *** 、过渡时期等。

这里选过渡。

11,老师是口语,教师是书面语但是"老师"意思更广泛,涉及各行各业,且能用来进行直接称呼,教师则不能,只能用于正规学校的职务职称用这里填教师。

以上选择纯属自己的见解。如有不明白,可追问。

男主角的的父亲英文种族歧视而只能做低等的工作,男主角年轻的时候因为种族歧视而失去爱情,年老的男主角因为种族歧视而丢掉工作,与年轻有非议的夫人的关系有被人不容。

(与其年轻的作家朋友的对话,“我只想让你承认,我和这个女人之间发生着重要的事情,值得尊重的事情”,其友回答,“我猜你说的没错,这真的就是关于床事”。男主角回答:“ok,我同意,他不是我的初恋,不是我的挚爱,但她的的确确是我最后的恋人,这都算不上什么吗?”而这之前,男主角只是希望作家朋友:“那就表现的像个朋友”。他只是希望得到朋友的支持,而所有人表现出来的却是一种偏见,对男女、对年龄、对性、对人生经历的的事情的偏见。)

男主角一生就遭受着这些偏见:肤色、种族、男人、女人、性、年龄等等,而且是根深蒂固的偏见。

对不起我是看的**,而且还没看到结局。

男女主角最后都死了,那就是应了中国人的常言:舌根底下压死人。舌根下面是什么:传言、谣言、大道理,其实全都是偏见。

这些所有的这些偏见,就是人性的污点。是西方宗教七宗罪的延续。

以上为个人理解。

理性选择理论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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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丘海雄,张应祥

内容提要本文介绍和分析了社会科学中理性选择理论的起源与争论,以及社会学中理性选择理论发展的新趋势,在对传统理性选择理论作出批判的前提下,提出了以有限理性取代完全理性;承认人的行为也有非理性的一面;关注制度文化对个人偏好和目的的影响作用,参考狭义理性选择的概念,界定理性选择理论在何种情境之下,可以解释何种行为,正确处理制度与个人行动选择之间的关系,为理性选择理论圈定一块合适的园地。同时指出以家庭作为行动单位研究中国人的理性选择行动,可能是理性选择理论本土化的一条途径。

一、理性选择理论的起源与争论

在社会科学中,几乎所有的理论都隐含着对社会行动者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预设。亚历山大(Alexander,JG)指出, 有关人的行为的理性和非与理性二分法涉及的内容主要有:人到底是自私(理性)的还是唯意志主义(非理性)的;人对待世界的态度到底是纯粹工具性(理性)的还是规范和道德(非理性)的;人到底是根据效用更大化行动(理性)还是被感情和无意识的欲望所支配(非理性)。〔1 〕不同学科或同一学科内的不同理论的分野主要源于对行为的不同假设。 格雷鲁维特(Granovetter,M )认为经济学与社会学更大的差别在于前者强调人们为何作出选择,后者强调人们为何不作出选择。〔2〕

在传统的经济学理论中,对人的行动持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占据了主导的地位。亚当·斯密认为人的理性在于他在各项利益的比较中选择自我的更大利益,以最小的牺牲满足自己的更大需要。个人利益更大化是通过交易实现的。人们在追逐自我利益的过程中,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会使整个社会富裕起来。〔3〕

新古典经济学家继承和发展了古典经济学家理性人的假定。他们对人的行为的假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个体的行动决定是合乎理性的(指为达到目的而选择的手段);个体可以获得足够充分的有关周围环境的信息(完全信息假定);以及个体根据所获得的各方面信息进行计算和分析,从而按最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标选择决策方案,以获得更大利润或效用(利润或效用更大化假定)。〔4〕

格雷鲁维特认为主流社会学强调宏观社会结构对人的行为的决定性作用的分析典范占据支配地位。社会学侧重于解释人们为什么不作出选择。在社会学中,非主流的理性选择理论一直处于边缘的地位。但是近二、三十年来,理性选择模式有逐步兴盛的迹象。六十年代兴起的社会交换理论相当大程度上认同理性选择理论的前题。一些学者开始以理性选择理论研究社会生活领域。例如奥尔森(01son M)用于分析集体行动。〔5〕贝克尔(Becker,GS)用于分析政治和法律、 犯罪与惩罚以及婚姻和家庭等社会现象。〔6〕科尔曼(Coleman,J)以理性选择理论为立足点,发展出新的社会行动理论,成为社会学中理性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7〕

理性选择理论是建立在下列前提上的:之一,个人是自身更大利益的追求者。第二,在特定情境中有不同的行为策略可供选择。第三,人在理智上相信不同的选择会导致不同的结果。第四,人在主观上对不同的选择结果有不同的偏好排列。理性选择可以概括为更优化或效用更大化,即理性行动者趋向于采取更优策略,以最小代价取得更大收益。

在社会科学领域,理性选择理论不但受到传统社会学,而且受到经济学中新制度主义学派的批评。批评主要集中在三方面:

之一是有关更大化假设的问题。更大化假设是以人的完全理性为条件的。人具备完全理性才能够找到实现目标的所有备选方案,预见这些方案的实施后果,通过衡量作出更优的决择。

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的概念是阿罗提出的。 用他的话来说有限理性就是人的行为“即是有意识地理性的,但这种理性又是有限的”。在诺思看来,人的有限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环境是复杂的,在非个人交换形式中,人们面临的是一个复杂的、不确定的世界,而且交易越多,不确定性就越大,信息也就越不完全。二是人对环境的计算能力和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人不可能无所不知。〔8〕

西蒙(Simon,HA)对完全理性作出了重要修正。 他指出传统经济理论假定了一种“经济人”。他们既具有“经济”特征,同时也具有“理性”特征。他们具备所处环境的知识即使不是绝对完备,至少也相当丰富和透彻。他们还具备有一个很有条理的,稳定的偏好体系,并拥有很强的计算能力,靠此能计算出在他们的备选行动方案中,哪个可以达到偏好尺度上的更高点。〔9 〕西蒙认为人们在决定过程中寻找的并非是“更大”或“更优”的标准,而只是“满意”的标准。

以稻草堆中寻针为例,西蒙提出以有限理性的管理人代替完全理性的经济人。两者的差别在于:经济人企求找到最锋利的针,即寻求更优,从可为他所用的一切备选方案当中,择其更优者。经济人的堂弟——管理人找到足可以缝衣服的针就满足了,即寻求满意,寻求一个令人满意的或足够好的行动程序。〔10〕西蒙的有限理性和满意准则这两个命题,纠正了传统的理性选择理论的偏激,拉近了理性选择的预设条件与现实生活的距离。

第二是关于是否所有人类行为都是理性行为的问题。理性主义的行为观认为人类有为由理性思考所支配。正统的经济学中,它被用于分析几乎所有的人类行为。

人类行为远比传统经济理论中的财富更大化的行为假设更为复杂。诺思把诸如利他主义、意识形态和自愿负担约束等其他非财富更大化行为引入个人预期效用函数,从而建立了更加复杂的、更接近于现实的人类行为模型。人们往往要在财富与非财富价值之间进行权衡,在这两者之间寻找均衡点。〔11〕

帕累托(Pareto,V)曾提出人类社会存在着“非逻辑行为”。这些行为涉及价值观、信仰和感情领域,本能和机械地遵从于习惯。在现实生活中逻辑行为与非逻辑行为几乎是混杂在一起的。理性主义的行为观只可应用在重要但是有限的行为中。〔12〕

韦伯运用理念型的 *** 将社会行动区分为四种类型。之一种是工具理性行动。行动者通过理性的计算选择手段与目标;第二种是价值理性行动。价值理性行动也理性地选择行动,但是目的则由既定的价值体系事先决定;第三种是情感行动,行动由行动者的感情或情绪状态决定;第四种是传统行动。行动由习俗或惯例决定。四种行动类型不是截然分开、互不相干的。相反,它们之间互相渗透交叉。〔13〕韦伯较为关注工具理性行动和价值理性行动对它们作出解释。但是他并没有将所有社会行动都视为理性行动。

可见,虽然在现代生活中理性行为占有重要的位置,但是用理性主义的行为观研究所有人类行为是不合适的。

第三是关于个人的偏好和目的问题。新古典经济学,以个人的偏好和目的作为研究的起点,而且认为个人的偏好是一成不变的,断言“口味这东西是不能讨论的”。

对新古典经济学的这种立场,新制度经济学派给予猛烈的批评,指出他们拒绝考察与个人偏好、意图的形成过程有关的制度的或其它力量的作用,个人成了内在的,而且常常是偏好和信念的囚犯,批评他们极不愿意回答什么原因导致目的的产生,当被追问目的何来时,往往求助于心理学的解释,而那些心理学的解释又是非历史性的。〔14〕

霍奇逊指出制度和文化极为重要,它们在影响和形成目的本身方面确实起作用。诸如制度结构和常规、社会规范和文化不仅影响行为,而且也影响对世界的看法以及追求的目标。〔15〕霍奇逊认为,制度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的重要分野,在于前者将个人的偏好和目的作为受制度和文化影响的内生变量,将之纳入研究的范畴,后者则将之作为既定的外生变量,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16〕

科尔曼和费雷洛(Fairer,TJ)批评有些人将价值(或偏好,或目标)作为个体选择过程的外在因素而不予考虑,认为社会学的有目的行为模式必须考虑人们的价值和信念来源,因为这些东西影响到个体的偏好和选择,成为内化共享的价值、规范对人们的选择行为有影响。〔17〕

二、社会学的理性选择理论

社会学中的理性选择理论是什么?科尔曼和费雷诺认为把握这个问题的一个相对直接的办法是首先列出三种许多人都认可的衡量什么是令人满意的社会学理论的尺度:

1理论解释的是社会系统(大或小)的行为,而不是个体的行为。

2要求依据系统中行动者的行为来解释社会系统行为。这意味着:a要有社会系统行为层次和个体行动者行为层次之间转换的理论,即要解决通常称为微观——宏观的连接问题。b要有关于个体行动的动机的心理学理论或模型。

科尔曼和费雷诺认为目前没有理论能同时满足上述尺度的要求。不同的理论传统各有缺失。满足尺度1,但是忽略了尺度2a和2b 的理论可称为整体论。功能论便是其中的典型。另一类理论满足尺度1和2b, 但是忽略2a的理论,以个体相似行为或倾向来解释系统行为,微观——宏观的转换被假设为是通过行为的简单加总而实现的。理性选择理论与前两类理论不同。它甚少考虑尺度2b,即个体行动的动机的心理学理论或模型。构成理性选择理论的不是个体心理,而是符合尺度2a的理论要素,即微观个体行动层次与宏观系统行为层次之间的转换。最显著的例子是将宏观层次描述为制度结构,微观层次则是在这个结构中的行动者的行为。

他们以理性选择理论研究搭便车现象来说明心理学的观点在理性选择理论中只扮演次要角色。搭便车现象与个体心理无关,它指涉的是一种会导致“理性的”的行动的激励结构。理性选择理论建构的是一种关于制度结构如何产生系统行为的理论的策略。这种策略力图处理微观与宏观之间的连接的问题。

科尔曼与费雷诺认为大部分从事行动层次研究的社会理论家都运用理性选择的 *** 。他们多数的理论都建立在行动者的行动是“合理”或“或理解”的基础上。理性选择理论与这些理论的差别在于将更大化原则运用于所有问题上。此外,理性选择理论的主要目标不是理解一种特别的行动在行动者看来为何是合理的,而是展示对行动者而言是合理或理性的行动如何能结合起来产生社会后果。这些后果有时是行动者预期的,有时则是预料之外的;有时对社会而言是更优的,有时则否。正是最后一个方面彰显了理性选择理论与功能论的差别。功能论者预设社会系统层次的更优化、有效率或均衡,然后展示各种制度如何为社会的更优化作出贡献。〔18〕

科尔曼强调社会科学的主要任务是解释社会现象,而不是解释个人行为,但是如果要充分了解系统行动,则应以系统层次之下的个人层次的行动作为研究的起点。他称自己的理论是个人层次的行动理论。个人行动理论的核心概念是有目的行动。有目的行动则可以用合理性来说明。合理性是理性行动者的基础,而行动者的行动原则可以表达为更大限度地获取利益。〔19〕

科尔曼在对社会规范的分析中,清楚地体现了他上述的理论立场,他指出许多社会学把社会规范作为既定条件,以之研究规范指导下的个人行为或社会系统行为。帕森斯学派便是著名的代表。这个学派认为规范是行动原则的基础,其作用与理性选择理论中更大限度获取效益这一概念相当。上述行动原则,即“个人根据社会规范行动”,把规范的研究作为宏观水平上的理论任务。理性选择理论认为个人利益是既定的,因而以解释社会系统的活动为理论的目标。可是正统理论都认为社会规范是既定的,把解释个人行为作为理论目标。

科尔曼不同意认为规范的概念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的立场。他拒绝将规范作为既定的条件,但是研究规范如何产生并且在行动者之间怎样维持。社会规范按下列途径进入他的理论:规范指明人们什么样的行动是合乎体统或正确的。社会规范是人们有意创造的。创造并维持规范的人认为,如果规范为成员所遵守,他们将获益,如果人们违背规范,他们将受伤害。规范蕴含利益。因此,社会需要规范的条件是行动对行动者之外的其他人具有同类性质的外部影响,但以控制此种行动的权利为交易对象的市场难以建立,接受外在影响的任何个人无法在争取控制权的交换中获益。规范蕴含的利益不能形成规范,也不能确保规范必然形成;但是,利益为规范提供了基础,即接受外在影响的人们产生了对规范的需求。〔20〕

在对社会规范的分析中,科尔曼还将对规范的讨论与社会理论的微观——宏观的连接问题结合起来。他认为社会理论涉及三个组成部分:宏观至微观的转变,微观层次上个人有目的行动和微观至宏观的转变。规范是宏观层次的产物。它的基础是微观层次上个人有目的行动。在特定条件下,规范通过微观至宏观的转变得以实现。规范一旦出现,便可引导个人的行动,从而决定个人所得利益。在某种意义上,规范的出现是典型的微观至宏观的转变。尽管规范属于系统水平,但是它来自个人行动。规范形成后,进一步影响个人行动,其途径是掌握规范的人实施赏罚以及人们的行动与规范保持一致。规范这种自微观水平开始,又以微观水平终结的过程可以表示为:〔21〕

附图{图}

通过上述的介绍,可以看到与传统的理性选择理论相比,科尔曼的理论不但较为精致和系统,而且兼容了社会学重视规范的传统。可以将科尔曼为首的社会学的理性选择理论归纳为,以宏观的社会系统行为作为研究的目标,以微观的个人行动作为研究的起点,以合理性说明有目的行动。合理性是理性行动者的行动基础,行动者的行动原则是更大限度地获取效益。通过研究个人的行动的结合如何产生制度结构以及制度结构如何孕育社会系统行为,实现微观——宏观的连接。

三、理性选择理论的应用策略

通过上述两部分的描述和分析,可见阿罗和西蒙等人以有限理性取代完全理性,使理性选择的预设条件较为贴近现实生活。帕累托、韦伯和诺思等人揭示了人类行为的多样性,表明虽然在现代生活中理性行为占有重要的位置,但是人的行为也有非理性的一面,用理性主义的行为观去研究所有的人类行为是不合适的。科尔曼和霍奇逊等人提醒我们必须关注制度化对个人偏好和目的的影响作用,不要把个人偏好和目的作为一成不变的外生变量。科尔曼将社会学强调制度结构的传统植入理性选择理论,将此理论精致化和系统化,并试图借此理论解决社会理论中微观——宏观的连接问题。理性选择理论并非完美无缺,也不可能解释所有的社会行为。理性假设的有效范围是有限的。

有鉴于此,泰勒(Taylor,M)提出了狭义理性选择的概念,试图为理性选择理论寻找一块合适的园地。他的理论前提是:

1理性行动是根据既定信仰达到既定目标的工具性行动;2行动者是利己主义的; 3诱因的等级序列是有限的。

泰勒认为理性选择理论的应用范围不是无限的。只有在下列条件下运用理性选择理论才是有效的:

1行动者可作的选择是有限的,即不是多到无从选择,也不是少到无可选择;2诱因是清楚和实质性的;3行动的选择对个人非常重要;4有人曾在类似情境下作出选择,有前车之鉴。〔22〕

依笔者之见,社会科学理论是在不同的理论立场的争论之中发展的。几乎每一种理论立场都有它的长处和弱点。我们不能因为某种理论立场存在解释死角就置之不理。明智的做法可能是在充分认识它的偏闭,尤其是认真对待它的宿敌的批评的前提下,为它寻找一块合适的园地。本文认为也许可以在下列条件之下运用理性选择理论:

首先,接受上述对传统的理性假设的三个方面的批评:

1改变传统的完全理性的假设。以有限理性取代完全理性,以管理人代替经济人,以寻求满意代替寻求更优,使理性选择的预设条件与现实生活较为接近。

2承认人的行为也有非理性的一面。注意区分人的行为中的理性行为与非理性行为,只把理性行为纳入理性分析的范围。

3关注制度文化对个人偏好和目的的影响作用。将个人的偏好和目的作为受制度和文化影响的内生变量,将之纳入研究的范畴。

其次,参考泰勒的狭义理性选择的概念,将理性选择理论“狭义化”或者说“条件化”,清楚和具体地列举理性选择理论可发挥解释效力的条件和时空,例如泰勒所说的,行动者可作的选择是有限的;诱因是清楚和实质性的;选择对个人非常重要;有前车之鉴。在满足条件时才运用理性选择理论。

再次,正确处理制度与个人行动选择之间的关系:

1应该清楚地意识到,对个人理性行动选择的研究的目标不是为了刻划个人自私的心理,而是为了考察何种制度会使追求利益的个人有搭便车的机会,或者说何种制度可以减少个人搭便车的机会,使个人在追求个人利益的过程中不损害他人或社会整体的利益,从而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更大化。

2通过研究个人行动选择和社会交往的过程中怎样通过行动权力的交换产生制度结构,以及制度结构如何孕育社会系统行为。

3将既定制度结构视为个人行动选择的边界。不同的制度提供不同的行动空间和备选条件,个人选择的分析必须以对制度的把握和理解为前提。

上述立场可以使理性选择理论更接近现实社会,更具有解释效力。同时也有助于将源于经济学,强调个人选择的理性选择理论引入强调制度约制的社会学,使之“社会学化”。此外,还可以为处理社会学 *** 论中个体主义与集体主义的矛盾;微观与宏观或者行动与结构的连接闯出一条新路。

值得留意的是,中国已经完成了从文化大革命的泛政治主义到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转变,正在实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这很可能使人的行动,尤其是在经济领域的行动日趋理性化。理性选择理论,对中国人的行动的解释与从前相比更为有效。但是必须注意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家庭中心主义可能使中国人理性行动的单位与西方相比更多的是家庭而非个人。在本人对国有企业劳动雇用制度改革以及工人的行为选择的研究中,就曾出提出过“理性的家庭行为单位”的概念。这可以说是本人将理性选择理论“理性”地运用于中国实践研究,或者说将之“中国化”的一种初步尝试。〔23〕

本文1997年10月28日收到

注释:

〔1〕Alexander,JC,Sociological theory since 1945, P 10Berkeley Univer sity of Press,1987

〔2〕Granovtter,M,"Problems of Explanation in EconomicSociology" Netw orks and Organization P30,edby Nitin Nohriaand Robert CEccles Harvard Bus iness School Press,1992

〔3〕转引张雄:《市场经济中的非理性世界》, 立信会计出版社1995年版。

〔4〕丹尼尔·贝尔著,范岱年等译:《当代西方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99页;汪翔:《理性预期宏观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页。

〔5〕Olson,M,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Public Goodsand the Theory of Group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1

〔6〕Becker, Gary S , The Economic Approach to HumanBehaviorThe U 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6

〔7 〕贝尔认为科尔曼的代表作《社会理论的基础》彻底摆脱了传统的束缚,为社会理论奠定了全新的基础。科尔曼的导师默顿将此书与帕森斯的《社会行动的结构》相提并论,认为科尔曼创建了新的社会行动理论。转引自科尔曼著,邓方译《社会理论基础》,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首页。

〔8〕〔11〕转引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 中国发展出版社1996年版,第 11、10页。

〔9〕赫伯特·西蒙著,杨砾,徐立译, 《现代决策理论的基石:有限理性说》,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6页。

〔10〕赫伯特·西蒙著,杨砾等译,《管理行为:管理组织决策过程的研究》,北京经济出版社1988年版,第20~21页。

〔12〕〔14〕转引霍奇逊著,向以斌等译:《现代制度主义经济学宣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21~122、62~72页。

〔13〕〔15〕〔16〕转引雷瑟(Ritzer,G)著,马康庄、 陈信木译,《社会学理论》台湾巨流图书1988年版,第237~238、73、12~16页。

〔17〕〔18〕〔21〕Coleman,J& TsJFairer,Rational ChoiceTheory:Advocac y and Critique第21~43、9~12、268~269页, Newbury Park:Sage Publications,1 992

〔19〕〔20〕科尔曼著,邓方译,《社会理论的基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0 年版,第15页。

〔22〕Taylor,M, "Structure, culture and Action in the Explation of soci al change" Politics and Society,1989,Vol17,No2,June

〔23〕丘海雄:《国有企业劳动雇佣制度改革与工人的理性选择》,1996年香港中文大学博士论文。

增值性评价是国际上最为前沿的教育评价方式,不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唯一标准,引导学校多元发展。

教育增值评价就是以学生学业成就为依据,追踪学生在一段时间内学业成就的变化,并将客观存在的不公平因素的影响分离开来,考察学校对学生学业成就影响的净增值的评价。其公式是:增值=输出—输入

简单来说就是看进步,不搞横向比较。比如,一所原来相对薄弱的学校,有了大的进步就该褒奖,而原来条件就比较好的学校,如果原地踏步,甚至退步,即使它依然比那些原来就相对薄弱的学校强,也应该受到批评。

这一思想源于1966年科尔曼报告。科尔曼报告(Coleman Report)把学生学业成就引入到教育机会平等的研究领域,通过对学校的调查综合分析教育投入与产出的关系。该报告认为,评价学校的成功与否,只能检查它是否能减少学生对社会出身的机会依赖,教育机会均等的学校不仅意味着资源均等,还包括教育效能均等。学校不仅是被动提供平等的教育资源,而且要提供一个解放孩子潜能,使其免于因为出身和社会环境而带来的不平等教育环境。科尔曼报告的研究结论引发了世界范围对学校作用的争论,并催生了增值评价。

二八定律是一种社会心理学规律,它指出,在某些情况下,人们会把整体分为两大类,即“二八”原则。本文将对二八定律的概念、历史、影响及应用进行讨论。

一、二八定律的概念

1、什么是二八定律?

二八定律是一种社会心理学规律,它指出,在某些情况下,人们会把整体分为两大类,即“二八”原则。也就是说,在某些情况下,某个群体中的20%的人占据了80%的资源,其余80%的人只能分享剩下的20%的资源。

2、二八定律的历史

二八定律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瓦特·科尔曼在1949年提出。他认为,在一个社会中,20%的人占据了80%的财富,而其余的80%的人只能分享剩下的20%的财富。此后,这一理论被广泛应用于经济、商业、政治和社会学等多个领域。

二、二八定律的影响

1、二八定律对经济的影响

对经济而言,二八定律表明,在一个社会中,财富的分布是不平衡的,20%的人占据了80%的财富,而其余的80%的人只能分享剩下的20%的财富。这种不平衡的财富分布会导致社会不公平,给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2、二八定律对商业的影响

对商业而言,二八定律表明,在一个市场中,20%的产品占据了80%的市场份额,而其余的80%的产品只能分享剩下的20%的市场份额。这种不平衡的市场份额分配会导致垄断现象出现,影响市场竞争公平性。

三、二八定律的应用

1、市场分析

市场分析是了解和洞察市场的重要工具,二八定律可以帮助企业分析市场,更好地了解市场结构、产品类别和客户群,从而更好地制定和实施营销策略。

2、产品开发

产品开发是企业成功的关键,二八定律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确定最有价值的产品,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发出更有竞争力的产品。

二八定律是一种社会心理学规律,它指出,在某些情况下,人们会把整体分为两大类,即“二八”原则。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49年,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经济和商业等领域,它的应用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分析市场、开发产品等。总之,二八定律是一种有用的社会心理学规律,它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实现经济效益。

  过去学术界一般都把英国重商主义思想划分为早期和晚期两个阶段,随着对18世纪上半期重商主义作品研究的深入,这种笼统的分期已经不利于深化重商主义的研究。根据英国重商主义思想的内容和演变轨迹,可以将其划分为三个时期:雏形时期、成熟时期、完善时期。

[关键词]英国;重商主义思想;分期过去学术界一般都把英国重商主义思想划分为两个发展阶段,早期的重商主义思想又被称为重金主义,晚期的思想又被称为重工主义或贸易平衡理论。雅格布·维纳对早期和晚期重商主义思想的区别作了较为详细的论述。但是,这种把重商主义思想划分为两个时期的做法是建立在对18世纪上半期重商主义思想研究缺失的基础上的,赫克歇尔在其两卷本的巨著《重商主义》中,虽然把重商主义的时间段定位在中世纪到自由放任时代之间,但赫克歇尔自己也承认,他的研究到1714年为止,没有对以后的重商主义思想进行深入分析,如果能对这一时段进行研究,会取得富有成效的成果。随着近年来对18世纪上半期重商主义作品研究的深入,这种笼统粗略的分期已经不利于深化对重商主义的认识。英国重商主义时代大体上从1500年至1750年,横跨两个半世纪。在这么大的时间跨度内,如果不进行适当的分期,细化研究,就不能把握英国重商主义思想演进的阶段性变化。把重商主义思想历时性地放在历史时间尺度内,就会看到,其演变经历了三个时期,雏形时期、成熟时期、完善时期,反映了重商主义对经济现象的把握不断深入,对经济语言的运用不断成熟的过程。一、雏形时期之一时期,是从1500年到17世纪20年代前,重商主义思想处于初期阶段。为了应对社会转型初期的混乱经济社会秩序,为了满足日益膨胀的财政需求,推进市场化的进程,重商主义者从思想上主张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控制,但此时的重商主义思想还比较粗糙,有时还同政策建议混同在一起。在16世纪下半期由于英国呢绒出口遭遇危机,引发了一系列的经济问题,于是爆发了一场经济大讨论。过去重要的思想家都是传教士和社会改革家,现在是商人和政治家;过去表达的典型媒介是布道和文章,现在是更讲究技巧的备忘录或便函;过去检验当时生活的是社会正义,现在是经济私利;过去更大的讨论题目是农业,现在是商业和工业。当时的议会和 召开了许多调查会,“鼓励并且也训练了人们讨论当时的经济问题,有关经济问题的讨论由此而在整个16世纪得到了很大改进,有时甚至具有‘科学’意义。当时讨论的问题有:圈地、行会、公司、中心市场制度、垄断、税收、通货、关税、济贫、工资、工业管理等许许多多问题。人们就这些问题向各皇家委员会(例如1564年建立的皇家汇兑委员会)作证,发表讲演,递交 书,出版小册子。”查理·威尔逊也指出,正是在这种 的洪流中,持续不断的讨论中,经济需求和国家需求的妥协中,重商主义思想应运而生。此次讨论的思想结晶就是重商主义思想形成了自己的初期形态,反映了资本主义还处在自卫的阶段,早期资产者还需要依靠国家来应对经济波动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问题,控制国内工商业、海外贸易甚至百姓的日常生活,克服难关,同时需要凭借国家授予的垄断权而发家致富。资产者的需求与当时的统治者稳定社会秩序的愿望相契合,国家对经济的管制不断加强,到伊丽莎白时期终于形成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全面控制。对当时重商主义的思想水平,熊彼特作了十分精要的总结。他认为,由于重商主义者讨论的都是新兴民族国家所面临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又都是与经济政策有直接关系的实际问题,而他们又多借助常识的力量提出自己的论点,这就使得重商主义的“大量文献实质上处于分析前的阶段,不仅如此,而且是粗糙的——是非专业人员的著作,甚或是未受过教育的人的著作,这些人往往缺乏阐明基本原理的技巧”。他们提出论点后,便急忙提出具体建议,虽然讨论的是具体的经济问题,但是他们在新的理论框架内讨论问题,由此发展出的新原则已经触及到了如何获得国民财富这一问题。从思想内容来说,这一阶段的“重商主义的概念意味着差不多等同于相信国家对经济活动干预的正义和有效”。这一阶段的重商主义者主要有以下思想主张:之一,只有金银才是一国真正的财富。1530年左右,有重商主义者撰文指出:“农民的工作增加食物的富有,工匠的工作增加货币的富有。”作者心中的理想还是“为了衣食”,要拥有大量的货币和食物。这种观点一次又一次地重现,直到17世纪初,重商主义者仍抱有这种想法:要使本国富有,就要禁止本国货币和金银的输出。他们主张对外贸易的原则是少买多卖,只有出超才能使金银进口,杜绝本国财富外流。早在1381年,铸币局的官员就已经持有这一思想:“务必使我们向外国人购买的货物不超过我们销售给他们的货物,要不然我们就会日趋贫穷,让他们发财致富。”《论法人》的作者指出,“另一条是我们运出去的东西在价钱上要超过运进来的东西,否则将很快造成我们土地贫瘠,人民贫穷。”此时他们追求的是单项交易的入超,而不是整个国家的贸易平衡。重商主义者也主张发展农业,因为这样“可以把多余的粮食运往国外以换取大笔钱财”。第二,对外贸易是财富的真正源泉,国内贸易不会引起货币的外流,对财富无所增减,对外贸易应按照贱买贵卖的原则进行。“首先,我们可以禁止输入我以前讲到的从海外运来的那么许多没有什么价值的东西,并规定只准出售我们自己的商品,不得销售舶来品;其次,我们不能不管未经加工的商品,因为如果把那些商品及时地就地加工后卖到国外去,它们就会在短时期内带来无数的财富了”在这一阶段,马林斯是全面而清楚地了解国际汇兑机制的之一人,这一机制是通过价格水平和金银流动起作用的,在《论英格兰公共福利之积弊》一书中,他巧妙地指出,如果一个国家的通货跌到铸币平价以下因而硬币外流的话,那么该国的物价将下跌,而外国的物价将上涨,因为外国的通货数量将增加,从而外国的货物的价格将上涨。这一分析被认为是“一个巨大的理论贡献”。第三,提倡保护关税,使用本国的产品,发展本国的加工工业。“我们更好还是付出较高的代价向我们自己人购买那些货物,而不要以低价向外国人购买”,同时,“我特别希望不要使用海外任何以我们的原料如羊毛、兽皮、锡等制造的、返销到这里来的商品”,因为如果本国建立这样的工业,既“可以安排2万人就业”,又可避免货币外流。第四,这一阶段的重商主义者已经开始要求统一市场,要求经济资源和市场要素在全社会范围内自由流动,让人们“有随意销售商品的自由”。在《论英国本土的公共福利》中,博士与爵士关于如何让人们投身于种地的对话已经涉及到由市场来调节价格。重商主义者对世界市场的价格、供需等运行机制及市场的利益驱动机制进行了初步考察,并要求人们按照市场规律来开展商业活动。事实上,《论英国本土的公共福利》的作者对市场机制的推理已经超越了常识水平,实际上已经接近于理论分析。二、成熟时期第二阶段,是从17世纪20年代到17世纪90年代,随着市场力量的增强和对经济规律认识的深化,出现了重商主义思想革命,在英国逐渐形成了“贸易科学"(science of trade),重商主义思想逐渐走向成熟。威尔逊把重商主义称作“危机经济学”,有一定的道理。重商主义思想正是在17世纪20年代贸易危机的讨论中成熟起来的。这次危机的主要原因是伴随着30年战争或由此引起的波兰和德国大多数地区货币贬值和汇率变动,这样,英国呢绒价格变得昂贵,失去价格优势,向这些地区的出口锐减,使得许多呢绒商濒临破产的边缘,大量纺工失业,货币短缺。市场的扩展使得经济联系“不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经济变得不可理解”。当时的议会、枢密院、贸易公司以及相关的商人都围绕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场危机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国家成立了几个皇家委员会来调查危机的原因,讨论应对的举措。马林斯、孟和米塞尔登都是其中的知名成员,围绕外汇和贸易平衡的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在这场争论中,以马林斯为代表形成一方,米塞尔登和孟为代表形成另一方,前者想通过直接干预来控制外汇,因此要求恢复皇家汇兑署,后者超越了外汇的概念,认为贸易平衡是贵金属流入和流出的决定性因素,主张按照市场供需规律来开展贸易活动。重商主义思想正是在这一块肥沃的土壤里开花结果。虽然许多人的思想可能都是为了维护本利益集团,但是“更为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完全与维护其利益无关,随着工商业者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不断上升,他的思想也愈来愈多地灌输给了社会”。以托马斯·孟为例,他参与了调查贸易危机的几个委员会,是主要发言人,并且起草了几份备忘录。正是在此期间,孟的重商主义理论成熟起来,在后来经过彻底改写的《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中,成功超越了他在《贸易论》中为东印度公司辩护的立场,而是站在全局和理论的高度进行分析,表现出对经济问题的深刻洞察力,为最终确立“贸易科学”做出了贡献。为了缓减危机,增加就业,这些委员会以孟的贸易平衡理论为指导,提出了许多政策建议,相当部分建议成为以后实施的重商主义政策,这样,贸易平衡理论渐渐注入17世纪经济立法。正是在这场著名的争论中,重商主义者开始使用共同的术语,来处理共同面临的问题,出现了重商主义思想革命。根据马格努松的意见,这种思想革命体现在开始对如何创造和分配财富进行明确的和主要的讨论,并且在讨论中运用了培根式的科学程序和逻辑原则,而且强调这样的争论应该基于具体的事实上,比如,国际贸易状况、支付平衡等等。大多数重商主义思想家对人类和社会做出了“物质的”解释,16世纪的那种道德考虑已经退居幕后,人经常被看作是利己主义者,在许多作品中,出现了在一定的条件下自私自利能够服务于社会目标的思想。他们把经济看作一个体系,它拥有自己独立的范畴和独特的规律,把市场过程与经济变量,如价格、工资、利率、货币价值和汇率等联系在一起,并且认为市场供给和需求的相互作用决定了经济的增长和衰落。重商主义思想革命在于创立了一种新的理论框架来解释日益超出人们日常理解范围之外的复杂经济现象,这些理论在此后被用来讨论各种短期和长期的经济问题,不仅贸易平衡理论得到运用,而且经济领域是由供需力量调节的体系这一概念也被不断使用。在17世纪40年代,几位经济学家包括L。罗伯茨、H。鲁滨逊用这一理论框架来主张英国经济多样化发展,以避免经济脆弱性。半个世纪以后,英国经济实现了多样化,工业品生产不断增加,转口贸易、从印度进口和再出口便宜的印花布贸易、殖民地贸易逐渐繁荣,英国的贸易关系已经十分广泛,为成为世界主要贸易强国迈出了之一步。到了17世纪五六十年代,这一理论框架又被用在了讨论荷兰与英国的贸易关系上,这直接导致了英国的航海法案和三次对荷战争。围绕与荷兰的竞争以及货币出口等问题,托马斯·孟的儿子在60年代出版了他父亲在20年代写就的《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极大地影响了当时的政策制定,有力地支援了反对荷兰的斗争,并成功地废除了货币出口的禁令。到17世纪90年代,围绕铸币、法国的竞争等问题,英国又掀起了一次经济问题的全面大讨论,在这次讨论中,许多人努力把以前讨论中使用过的思想、理论和概念整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更为紧密的“贸易论”这一成熟的重商主义思想理论框架主要有以下几点内容值得关注:(一)贸易平衡理论是这一时期重商主义思想的核心之一贸易平衡的观念在16世纪已经很普遍。据考证,更先使用“贸易平衡”这一名词的是米塞尔登,他在《商业循环或贸易平衡》一书,对贸易平衡的含义作了解释,指出出口商品在价值上超过进口商品,是一个国家致富的准则。与米塞尔登处在同一战壕的托马斯·孟赋予贸易平衡或贸易差额理论以较为系统的理论形态,强调指出:“对外贸易是增加我们的财富和现金的通常手段,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时时谨守这一原则:在价值上,每年卖给外国人的货物,必须比我们消费他们的为多。”托马斯·孟从早期重商主义思想对单项交易顺差的关注,转向强调国家整体顺差,从而成功地超越了限制外汇交易和管制货币的思想,主张通过贸易规则的间接手段来增加国内的金银存量。(二)经济领域有自己的规律,是一个由供需力量调节的体系这是托马斯·孟等人的主要创新之处。17世纪的重商主义者对市场机制已相当了解,他们运用供需机制来解释价格形成、工资波动等经济现象。重商主义者的作品表达了一种很普遍的思想,就是通过立法手段不可能影响经济生活的进程。因此,他们主张要利用市场规律开展商业竞争,例如,托马斯·孟就主张用低价战略排挤其他纺织品竞争者巴本认为,一切商品的价值来自商品的用途,“市场是价值更好的裁判,因为从买方和卖方的汇集能够最清楚地知道商品的数量和它们出售的机会。物品能卖多少钱,它就正好值那么多钱。”诺思指出,“货币的来去和多少,会自行调节,并不需要政治家们帮忙。”(三)强调自由贸易,反对国家干预和贸易垄断巴本反对靠国家干预和限制贸易达到贸易平衡的做法,“任何国家制定禁止一切外国货物的法律,都会使其他国家也制定同样的法律,后果将是毁掉一切对外贸易。”诺思在著作中也反复阐述贸易自由的思想,他说:“阻碍贸易的法律,不论是关于对外贸易或是国内贸易,不论是关于货币或其他商品,都不是使一个民族富裕、使货币和资本充裕的要素。”同时,他也指出了供求关系决定价格。达维南特也认为,“贸易本质上是自由的,遵循自己的路线,掌握着自己的进程,所有加诸其身的规章、指示以及限制的法律服务于私人的特殊目的,很少有利于公众。”蔡尔德明确反对市场控制,(历史论文 )他列举了一长串妨碍贸易和就业的法律,像禁止出口货币,提高出口价格,降低啤酒价格,垄断收购谷物和其它商品等等。他认为商人会受利润引导,满足市场的需求。一些重商主义作家走得更远,他们极端反对垄断,以至于达到一种类似普世自由主义的态度。代表人物之一就是罗格·科克。他极端反对垄断,要求实现经济自由发展。三、完善时期第三阶段,是17世纪90年代到18世纪50年代,重商主义思想又一次经历革命性转变,出现了国际贸易的互利概念,承认地域分工和专业化是国际贸易的基础,在思想上日益完善,已与亚当·斯密的理论咫尺之遥。17世纪90年代是英国重商主义思想发展的一个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一方面,由17世纪20年代发展出来的重商主义思想进一步成熟,另一方面,又开启了下一世纪的思想转折。因此,蔡尔德、达文南特、巴本、诺思等人既沿袭了许多旧有的命题,又提出了许多理论创见,这些创见被18世纪上半期的重商主义作家进一步发扬光大。土地银行等构想和实践,也为重商主义作者提供了大量的思考素材。约翰·劳的纸币重商主义一方面构成了与重商主义者过去对待贵金属态度的决裂,另一方面,又狂热地相信重商主义的基本货币概念:流通的规模是经济生活的绝对推动力。对作为货币体系的重商主义来说,1689—1720年这段时期有两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方面,重商主义的主题——渴求货币在流通中增加,得到了在理论上和实践中的运用。另一方面,也切断了货币数量和贵金属数量这两个现象之间的联系,以前重商主义者从未在实践中对这两者加以区分。当不用实现贵金属进口剩余也能增加货币数量时,重商主义的多数实践结论就不得不改变。重商主义思想从此经历了一个重大的变化。在这一阶段的重商主义作者看来,经济发展是一个经济体制的长期目标,这一目标可以通过国内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国际贸易领域的相互发展来实现,这两个领域是紧密联系的。熊彼特认为,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是对以前工作的“批评性修正——这种修正是重商主义作家的主要分析成果”。之一,形成了国际贸易的互利概念。传统看法认为重商主义的信条之一就是世界上的经济资源是固定的,一国之所得,必然是另一国之所失。科尔曼也指出,“的确有大量证据表明,在17世纪后期许多作者持有这一信条。”因此,重商主义要求实现贸易顺差,来增进本国的财富。人类的进步只有通过其它国家的损失来实现,赫克歇尔称之为“重商主义的灾难”,也就是一种零和游戏。这实际上是根据对18世纪以前重商主义思想的研究得出的结论。R。C。威利斯通过深入研究17世纪晚期到18世纪上半期的重商主义作品,认为传统看法与这一阶段的重商主义思想严重不符,在达文南特、迪福、塔克等人的著作中,已经暗示出国际贸易的互利概念。M。波斯特勒维特指出:“没有一个商业民族能够维持与其他人的商业往来,如果他们只希望出售,而不购买任何商品作为回报。”第二,互利的源泉在于国际贸易的专业化。这一阶段的重商主义已经得出一个19世纪古典经济学家得出的结论,国际劳动分工是国际贸易互利的基础。虽然其表达不够完善,但足以证明过去批评重商主义忽视要素禀赋基础是站不住脚的。熊彼特指出,他们对地域分工的利益作了“技术高超的理论表述,这种表述在某种程度上预示了十九世纪国际价值理念的最重要的因素”。在这一阶段的重商主义作品中,经常可以看到以专业化作为贸易的基础。1701年一本匿名的小册子《东印度贸易之考察》描述了专业化的好处:“我们的国内需求可以通过我们航海到其它国家得到供应。只需花费轻松细微的劳动,我们就可以品尝 半岛的香料,却从来不用感受培育它们的酷热阳光;我们可以享受丝绸,却从来不用我们的双手去纺织;我们畅饮葡萄酒,却从来不用种植葡萄树;这些矿产财富是我们的,我们却从来没有挖过一锹;我们只是深耕土地,然后收获世界上每一个国家的果实。”I。杰维斯甚至从专业化的角度出发,讨论了生产资源配置问题,认为不管关税、禁令会给被保护的工业部门带来多大的直接可见的利益,但由于妨碍了最有利的资源配置,因而对整个国家是不利的。因此,重商主义者强调国际合作,合作成为一个普通的概念,得到了广泛的传播,但这与重商主义的传统解释背道而驰。第三,其它国家的发展可以是促进本国进步的源泉,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世界经济的相互依赖性。N。福斯特强调了进口的好处:“如果不考虑任何其部门,一个商业部门的实际效用不在于实现了贸易顺差,而在于带来了大量的生活必需品和有用的东西,使得更多的个人能够分享这种富足。”塔克进一步指出,“我们可以拟定一条很少有例外的普遍规律:一个勤奋的民族从来不会因为邻国的工业不断增长而受到伤害。就如天意所定,所有人对其他国家的农产品和制成品都有强烈的偏爱。……结果是,当这种偏爱得到适当的调节,各民族各自的工业能使他们成为更好的消费者,能促进友好交往,相互都能得到好处。”第四,贸易顺差理论被外国支付收入理论所取代。前者强调一个国家获得货币或金银的重要性,后者强化了国内生产、就业和制造业对国民财富的作用。在17世纪90年代的许多重商主义者就强调就业和制造业的作用。到1700年以后,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成熟的经济发展“外国支付收入”理论。这一理论认为,组织良好的贸易意味着“劳动出口”更大化,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意味着外国将为出口国家支付工资和利润。这样的产品出口越多,英国从葡萄牙、西班牙等国获得的收入就越多。通过成为世界制造商,英国将雇佣成千上万的工人,通过“外国支付收入”获得大量的资本。詹姆士·斯图亚特在1767年使这种理论达到了最成熟的形式——劳动平衡理论,也就是如果劳动出口大于进口,一个国家就会从其外贸获益。英国重商主义思想的三个阶段的演进,体现了人们对市场经济发展及其运作机制认识的不断深化,也反映了重商主义思想在思想内容和分析技巧上正无限趋近于古典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