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积分入户工作正式启动(广州积分入户新政策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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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积分入户工作正式启动(广州积分入户新政策2022)
导读:12月28日,16届27次市 *** 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为2022年度积分制入户工作提供了实施依据。为及时回应来穗人员关心关切,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迅速启动2022年度积分制入户工作。2022年度常规积分制入户指标为1

12月28日,16届27次市 *** 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为2022年度积分制入户工作提供了实施依据。为及时回应来穗人员关心关切,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迅速启动2022年度积分制入户工作。2022年度常规积分制入户指标为13万个,按照有关规定,将于《办法》正式印发后1个月开始接受申请。

01首次实施新政优先解决长期稳定居住就业群体入户需求申请条件更加精细

积分制入户原资格分为100分,即总分100分并符合其他条件可提出申请。2021年新的积分政策实施后,经测算,新指标体系下入户资格分设置在157分左右较为合理。为进一步扩大积分制入户受益范围,在此基础上适当降低门槛,积分制入户资格分设置为总积分150分。

根据《办法》,积分制入户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50分;

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指标体系更加精简

《办法》修订后,《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从“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中采用部分指标,不再直接使用全部指标。

这是基于国家、省有关要求及来穗人员诉求作出的调整。国家、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均明确要求广州精简落户积分项目,政策指向明确。经与北京、深圳等超大城市类似政策对比,广州积分指标最多,有必要予以精简。根据问卷调研情况,大多数来穗人员建议简化积分项目。采用部分指标用于积分制入户的做法既落实国家、省的相关规定,又回应了来穗人员“精简积分项目”的现实需求,同时简化涉嫌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分数的积分指标,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排名规则更加精准

《办法》修订后,符合入户条件的申请人将按基础指标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即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和年龄三项指标进入排名。

这一调整主要目的是落实近期国家、省新型城镇化规划中“存量优先”“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要求,让更多在广州长期稳定居住就业的群体从中获益。在此基础上,逐步解决其他来穗人员的入户需求。

02大幅增加指标“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积分制入户“指尖办”

为让更多在广州长期稳定居住就业的来穗人员享受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红利,2022年度我市常规积分制入户类指标增至13000个,比2021年度增加3000个。积分制入户工作在全市各镇均设置受理窗口,届时来穗人员可前往咨询并免费领取宣传资料。

据介绍,申请积分制入户的来穗人员需提前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获得个人核定积分,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积分制入户”专栏填报入户资料。

此外,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将在“穗好办”移动APP的“来穗积分”专栏上线“积分制入户”申请入口。来穗人员可通过手机登录“穗好办”操作,利用闲暇时间完成入户申请。

03优化审核流程缩短工作时长纾解来穗人员后顾之忧

2022年度积分制入户首次实行违法违规情况后置审核。来穗人员提出入户申请时,其违法违规情况以个人承诺为准。工作人员在收到入户申请后再后置审核相关情况,申请人得分以最后审核结果为准,以优化工作流程,避免重复审核,提高行政效率。

温馨提醒

积分材料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为便于来穗人员尽早完成落户手续,为办理子女入学等公共服务做好准备,建议尚未获得核定积分的来穗人员尽早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个人积分并完成受理。已获得核定积分但仍需更新个人相关情况的来穗人员,也需尽早登录系统进行积分调整、积分异议等,确保有充足时间申报2022年度积分制入户。

法律主观:

步骤一:明白“积分落户”的受理条件 申办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在网上填写办理《北京市工作 居住证 》的申请表(请填写准确并注意保存提交),填写完毕以A4规格纸张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人事章(或公章)后上报区人事局。 (2)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 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b、在京固定住所证明( 房屋所有权 证书、 房屋租赁 证或住所所在地居委会提供的 居住证明 )的原件和复印件。 c、 聘用合同 原件和复印件。 d、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e、如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 结婚证 书、配偶身份证、在京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予以受理,转入初审程序。 步骤二:初审 (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3)网上所填写的个人资料准确无误。按照初审标准进行初审,对符合初审标准的转入复审。 步骤三:告知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初审标准的,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一次性告知申办单位人事部门,待再次上报后进行复审。 步骤四:复审 对经初审后再次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复审标准的转入审定。 步骤五:审定及上报 按照初审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对通过审定的材料,通过 *** 当场提交市人事局待审批。

北京积分落户的流程:

一、前期:

1、注册在“北京通”APP或“北京市政务服务网。

2、在北京市人社会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个人登录。

3、发起关联申请。

4、基础信息填写。

二、中期:就是各项加分指标了,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写,上传资料。

三、后期: 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的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在落户办理阶段向区指定部门提交材料。

北京落户条件具体如下:

1、持有本市居住证,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应为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

4、无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核实依据。

1、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上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只取得学历或学位的,可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获得积分。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2、申请人应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申请北京入户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应当保证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关部门完善核查机制,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对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人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予以注销。对所在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申请人及用人单位的严重失信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上情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含不满一岁)少加4分。

3、申请人获得以下荣誉表彰之一的,加20分: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国家相关表彰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4、申请人近5年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5、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每满1年加2分;满足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的,每满1年加3分。以上情况,更高加12分。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

第四条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办理积分流程:

1、报名申请,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区参加积分入户申请。暂住地址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到现暂住地流管站变更居住证登记地址后,再申请积分入户;

2、上传材料。申请人实名注册成功后,系统自动比对申请人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信息记录,确认申请人具备申请资格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

3、积分审核。申请人积分申报材料受理上传后,由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积分入户指标认定细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积分意见。申请人可在平台查看本人积分结果;

4、公开公示。根据审核结果,工作专班对拟入户人员名单在平安武汉网站积分入户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

5、申请复核。对申请受理、审核等有异议的,申请人可通过受理窗口提出申诉,相关部门核查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

6、办理落户。可办理积分入户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受理窗口办理落户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可以落户加分的证书是符合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积分落户制,指的是根据不同机构特点,完善现有人才评价体系;根据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实际,制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技能人才的分类评价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

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积分落户加分项:

1年龄一般在35周岁到35周岁以下加分20分,在3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加分10分。

2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加分40分,大专学历加分30分,普通高中及中专学历加分20分。(只记更高分,不累计加分)。

3具有智能技术水平及专业技术的人员,这种智能技术水平或专业技术都是天津市劳动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一般加分在5到50分。

4社会保险最少满一年加分12分,例如保险上了4年,加分就是84分。(补缴不予计算积分,年龄超过35周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上职称、 *** 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申请人,按规定补缴的社保除外)。